购买墓地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购买墓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墓地的基本情况甲方出卖的墓地位于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团结村12组李传国责任山上,占地面积30m2(贰座坟墓用地)。第二条购买使用期限购买使用期限为永久性第三条购买资金及付款方式乙方购买甲方墓地(前期建墓及永久性维修和管理)款共计人民币壹万陸仟元(¥16000.00元)。付款方式:甲方将墓地修建好后,达到乙方要求,乙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交付清。第四条双方约定1、甲方保证上述出卖的墓地产权清楚。2、甲方保证所出卖的墓地与村、组和其他村民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一切责任与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3、甲方负责墓地垒坟工程修建,所需一切材料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乙方所提出的要求。4、乙方系替父母购买墓地。第五条违约责任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担。第六条终止合同规定如因国家征用、道路建设等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政策办理补偿金额。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生效):乙方(签字生效):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