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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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昆明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号:监理单位: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安全技术交底记录B3.8工程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10标螺蛳湾站交底部位吊装作业工序名称吊装作业交底提要:主要对现场材料吊运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技术方面:1、钢支撑的吊装配置1台70t汽车吊吊装钢支撑,首先将钢支撑各短节吊运至平整场地进行拼装,拼装到剩一短节的长度时,采用汽车吊在钢支撑两端头固定吊索,然后起吊,吊到原地面以上1m后,水平向一侧平移3-5m,同时降到原地面,一端用吊车吊住,另一端用枕木垫好,进行最后一节小短节的拼装并焊接好挂件,用70t汽车吊吊起,起吊前检查钢丝绳和U型卡扣质量,保证无破损后方可绑扎钢支撑,吊点设置两个端头的1/4处。2、钢筋吊装采用2台25吨汽车吊分别在钢筋加工场地和基坑边吊运钢筋,因为现场施工吊装的钢筋长度≤9m,所以设置2个吊点吊运,水平吊装时,吊点的位置应在距重心等距离的两端,吊钩通过重心。如下图所示,两个吊点时,吊点距端部0.2l(l为物体的长度),用2根等长的钢丝绳捆绑钢筋(钢筋总重不大于3t),捆绑后先试吊,吊离地面50cm后静止30s,确定平衡牢固后方可吊运。3、模板、木方、脚手架吊装长度超过6m的脚手架和木方、竹胶板采用上述方法吊运,现场主要采用的是三角大模板,体积重量大,采用1台25t汽车吊吊运,用2根等长钢丝绳分别固定在模板和三角支架的2个端头,钢丝绳穿过预留孔或三角桁架后捆绑牢固后吊运,。4、其他小件吊装小件材料或设备采用1台25t汽车吊和吊笼配合吊运,采购规格1.2m*1.2m*1.2m的吊笼,将需要吊装的材料放置在吊笼内,注意不能超过吊笼容积的80%,吊笼的4个角分别和2根钢丝绳的4个端头用U型卡扣连接,吊起确定平衡后方可吊运。二、安全方面:1.坚持起重机械十不吊:⑴斜吊不准吊;⑵超载不准吊;⑶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准吊;⑷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⑸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⑹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⑺埋入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准吊;⑻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⑼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⑽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2.凡从事起重、吊车、装卸、指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具备操作起重、吊车的技能和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且必须持证上岗,非本工种人员,不得操作。3.凡从事起重、吊车作业的司机、司吊、司索工、信号指挥班前一律不准饮酒;作业前班组长应交任务、交安全,并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4.出车前,司索工必须认真检查非车作业的扣、卡环、钩子、各限位装置、撬棍和木墩等,是否齐全完善;检查钢丝绳,在尖锐、有棱角的地方使用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造成应力集中而断裂。5.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一般情况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坡度不大于1‰。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当地面平整度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钢板、道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机车的作业条件。5.各类施工机具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保养完好,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装作业人员必须定岗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汽车吊、司索工、龙门吊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信号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物、抛物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6.起重机械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设备性能和技术参数与现场实际的匹配性必须核实,考虑在各种工况下,主要受力构件(部位)应达到的标准和满足的条件并进行检查,并经进场验收合格,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禁止性规定,不具备条件时,严禁作业;对每一个工序作业后,必须履行检查签证手续,在检查签证结果满足生产安全条件和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后,方可开始后续作业,起重机械驾驶人员、起重指挥及起重挂钩人员等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特种操作人员上岗证,人员更换必须重新备案,汽车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7.起重吊装作业所用的吊具、索具等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进场起重机械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要求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设备进场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方可投入使用。8.起重机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08《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洪亮、正确、清楚。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地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9.起重吊装作业的区域,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具体安全措施。10.起重吊装作业的全过程,必须设专职人员进行安全监控。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和起重机驾驶室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并严格实行重物离地10~30cm试吊,确认安全可靠,方可正式吊装作业。11.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信号。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12.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5级时,不宜进行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或遇有大雪、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及夜间照明不足的情况,不得进行起吊作业。13.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保持安全距离(见下表);在架空输电路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被吊物体与架空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5~110KV154KV220KV允许距离(m)1.5245614.每次吊装前应进行试吊,静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标定重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min,对吊车吊臂、钢丝绳、千斤绳、卷扬机刹车装置等主要部件进行一次观察检查。动载重试吊的重量为标定重的1.1倍,起到适当高度后,做扒杆转动等动作,再检查吊机各部位是否良好。15.汽车吊装在作业前,必须全部伸出支腿,地基必须坚实平坦,支腿必须支垫牢靠(吊车脚用方木或δ=30mm厚钢板支垫),严禁在支腿横梁下方支垫,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调整机体时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1000,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必须先收紧稳定器;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16.操作前应检查确认距尾部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吊机停止作业时,应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17.操作人员应注意起重机作业时的臂杆的仰角最大不得超过规定,一般为78°。臂杆的仰角过大,易造成起重机后倾或发生构件拉斜现象。18.起重所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19.起吊作业时,被起吊物必须绑扎牢固。吊钩的悬挂点与被起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的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两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落钩时应防止被起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被起吊物未固定或未稳固前不得将起重机械松钩。20.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设垫块保护。21.吊装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22.钢筋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23、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如用两台起重机抬吊构件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载荷分配应合理,动作须协调;吊重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起重量的75%,单机载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起重量的80%。24.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25.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支腿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下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以保持机身水平。26.起吊重物转移时,应将重物提升到所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27.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若遇突发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维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并采取措施将重物降到地面。28、吊车司机司索工持证上岗,在吊装前熟悉指挥动作(见附图),指挥人员佩戴安全帽、袖标、口哨、特殊颜色工作服、对讲机,当1人指挥时有较大盲区时,安排2人指挥。29、汽车吊上张贴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室存放维修保养记录,吊运前吊车试运行,同时检查钢丝绳、U型卡扣质量,钢丝绳连接处猫爪数量安装方法,是否有限位器和防脱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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