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考勤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准确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特制定本公司考勤制度和各类假期待遇的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职责3.1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考勤的统计与执行;3.2行政人事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解释、修订及监督。4工作要求4.1工作时间因业务需要或工作性质不同,公司的工作时间分为定时工作制和特殊工时工作制两种情况。如若工作需要,员工需要按照公司或领导要求的上下班时间上班;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午餐12:00—13:00。其中,公司总部考虑到交通拥堵的状况,实行弹性上下班时间:周一上、下班时间:8:30—17:30;周二至周五上、下班时间:8:00—17:00(上班时间不得迟于9:00,下班时间不得早于17:00,除午餐时间外,需满足每日8个小时的工作时间。);环保设备公司和项目现场工作时间另行制定。4.2考勤打卡4.2.1员工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4.2.2出差、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均需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按公司请假流程提前填写《申请单》,当班员工外出办事,应提前填写《外出单》,否则按缺勤处理;4.2.3非因公因素而未打卡也未在行政人事部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事假。5考勤的管理5.1考勤的统计:每月5号前,行政人事部统一把全体员工上月的考勤统计出来,根据员工出勤情况制作考勤表。5.2迟到、早退5.2.1处罚规定:a)迟到、早退一小时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30%;b)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两小时以内,扣除当日工资50%。第2页共9页5.3旷工5.3.1员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记为旷工:a)未经批准提前离岗下班或中途私自脱离工作岗位的;b)上、下班未打卡,且未在行政人事部备案的;c)未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来上班超过两小时以上的;d)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的;e)休假结束,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f)请假理由查明不真实者;g)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调动,不按规定的时间到新岗报到的;h)已批准调出,不办调出手续离岗超过五天的。5.3.2旷工处罚规定:旷工扣发2倍工资(如:旷工1小时,扣发2小时工资)。旷工累计3天及以上,可按主动离职处理。5.4事假5.4.1如因个人事务不能按时出勤者,可申请事假。事假最低期限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算。一次不得连续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部分,按旷工处理;5.4.2因事假原因扣发后工资不足以支付当月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的,员工须补足;5.4.3请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全额日工资。事假期间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5.4.4员工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牟取额外收入是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均按旷工处理并予以解聘;5.4.5属下列事假情况的,相关审批权限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批假(超出请假累计天数者按事假处理):a)员工参加家长会给假半天(凭学校或幼儿园通知);b)员工婚前检查、结婚登记各给假半天。5.4.6每年累计请假超过8天的,可按主动离职处理。5.5病假5.5.1正式员工每月病假超过2天(含2天),须提供三甲以上医院证明。(每月第3页共9页只有1日病假可以不提供医院证明,超过1日,必须提供三甲以上医院证明)。不能提供医院证明的病假,按事假处理。持虚假证明休病假的,视为旷工;5.5.2病假期间扣发工资如下:a)1~5天者,扣发:日工资×60%×病假天数;b)6~10天者,扣发:日工资×80%×病假天数;c)10天以上,扣发:日工资×90%×病假天数。5.5.3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后,公司将通过书面通知或邮件通知对方已进入医疗期;5.5.4根据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合同制工人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视工龄长短给予3-24个月医疗期: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5.5.5病假工资及医疗期内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5.5.6医疗期满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及劳动合同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5.5.7员工利用病假从事第二职业,牟取额外收入是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均按旷工处理并予以开除。5.6婚假、丧假5.6.1入职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出具《结婚证》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10天婚假,婚假遇法定节假日不再顺延;5.6.2本公司已转正员工,可一次性享受10天婚假;未转正员工,转正前可享受3天婚假,转正后一次性享受7天婚假;5.6.3自结婚登记日起,婚假1年内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5.6.4员工直系亲属(父母亲、配偶及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5.6.5旁系亲属(外祖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给予丧第4页共9页假1天;5.6.6考虑员工路途实际情况,对于路途超过500公里的,可给予2天路程假。5.7产假5.7.1按国家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剖腹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5.7.2符合晚育年龄者,自怀孕第一个月起到分娩止有产前检查假。怀孕第一个月至第六个月,产前检查假每月一次(每次半天);怀孕第七个月至第九个月,产前检查假每半月一次(每次半天);第十个月产前检查假每周一次(每次半天);产前检查假不影响出勤工资;5.7.3妻子分娩之日起,已转正员工可享受15天陪产假(含公休日),未转正员工可享受7天陪产假;5.7.4产后从第一个月起至小孩一周岁止,女职工每天可以享受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不能累计使用,不影响出勤工资;5.7.5产假期满,因病需要休养者,持医疗单位有效证明,按病假处理;5.7.6员工实行节育手术后休假,凭医疗单位证明,休假期间工资照发;5.7.7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按相关计划生育奖罚规定处理;5.7.8女员工产假,凭医生诊断证明书,填写请假单;5.7.9人工流产,凭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15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42天。产假期间,在公司上生育保险的员工,公司将不再发放工资,由社保机构生育津贴支付;没有上生育保险的员工,工资由公司支付。5.8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凭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工伤鉴定部门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工伤假计算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5.9年假5.9.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5.9.2员工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年休假;员工累计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年休假;员工累计工龄满20年的,享受15天年休假;第5页共9页年休假以整年度为标准,即每年春节至次年春节(正月十五前),年假应在本年度内用完。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5.10延时工作、加班与调休5.10.1如员工因个人工作安排需在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不作为加班考虑;5.10.2如确因公司或部门主管要求在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工作的,须由主管领导下达加班任务。员工提前填写《员工加班单》,经部门主管或直接相关权限负责人签字认可,主管副总审批,行政人事部签字后方有效。各部门主管应根据工作安排严格把控加班审批;5.10.3员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座谈、培训、沙龙或其他员工活动,不作为加班;5.10.4员工的加班可以进行调休,因工作原因公司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核算基数;5.10.5员工调休至少为半天,即低于4个小时(含4小时)的调休计为半天,高于4个小时小于8小时(含8小时)的计为一天。6.请假流程及要求6.1凡须请假者,均须提前向本部门主管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休假单》;6.2请假审批权限和流程:a)本人应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申请并填写《请假/休假单》,部门主管在不影响目前工作进度及部门整体工作计划的前提下,在《请假/休假单》上签署对请假者不在岗期间的工作安排意见,签字同意后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确认其符合休假条件后,员工报相关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请假有效;b)请假人只有在申请获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或获准时,应及时通知部门主管和行政人事部,本人事后须立即补办《请假/休假单》的签批程序。凡不按此流程办理及事后请假如未获批准的,则一律按旷工处理;c)请假在1天及以内,由部门主管和行政人事部签批;请假2~3天,须经行政人事部和主管领导签批;请假超过3天以上,最后须由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签批。部门负责人和副总经理请假/休假的,由总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批准。请假获准后方可休假。第6页共9页7附则7.1员工上下班按公司规定由本人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或由他人代刷卡,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将对双方各处以2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内扣除;7.2考勤人员违规执行考勤工作的,发现第一次扣当月工资100元,第二次予以警告并扣当月工资1000元,第三次撤消考勤权、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辞退。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第7页共9页加班申请单申请人部门申请日期加班起止时间加班事由及预计工作完成情况加班安排人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审批行政人事部备注:1.加班申请流程:领导下达加班任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副总审批→行政人事部签字备案2.加班需提前申请和审批,否则无效。第8页共9页请假/休假申请单申请人部门申请日期类别□事假□病假□调休□婚假□年假□其他时间共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意见备注:1、员工请假/休假前需提前填写此申请单。此申请单需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交到行政人事部备案;2、员工请假/休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批准;2—3天,须经主管领导和行政人事部审批;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批准;3、部门负责人和副总经理请假/休假的,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第9页共9页外出单年月日外出地事由预计返程时间备注:申请人: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