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辅导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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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辅导教材内容提要为进一步落实“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更好地推动电力安全生产,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电力生产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国家电力公司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为了配合电力企业各单位认真贯彻《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精神,国家电公司发输电运营部组织编写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辅导教材》一书。该书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对重点条文进行逐项、逐条解释和举例说明,内容实际,突出重点要求,针对性强。具体内容有:防止火灾事故,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防止开关设备事故,防止接地网事故,防止污闪事故,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防止全厂停电事故,防止交通事故,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共二十五项的重点要求(原文)和重点条文解释与举例说明。本书是电力企业按照“关于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发输电发[2000]125号)要求组织学习与落实的指定教材。因此,各电力制造、设计、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管理等电力企业应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和对校检查,增强防范事故能力,以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和不断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序随着我国电力工业高参数、大容量机组和超高压力电网的快速发展,一些近十年来未成发生过的重大事故,如轴系断裂事故、锅炉汽包缺水事故、电缆着火事故以及全厂(所)停电事故又有出现,一些比较严重的人身、设备事故,如发电机烧损事故、汽轮机弯轴事故以及水电站水淹厂房事故又有所抬头。因此,采取有效措施扼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迫切任务。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国家电力公司在原能源部颁布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了配合电力企业各单位认真贯彻《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精神,国家电公司发输电运营部组织编写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辅导教材》一书。该书是对重点条文进行逐项、逐条解释和举例说明,内容实际,突出重点要求,针对性强,是电力企业按照“关于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发输电发[2000]125号)要求组织学习与落实的指定教材。因此,各电力企业应密切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提高防范事故意识,增强防范事故能力,把各项重点要求落到实处,防止特大、重大和频发性事故发生,以促进电力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主任2001年6月前言1992年原能源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简称《二十项反措》)颁发后,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努力贯彻,在防止特大、重大事故方面收到了明显效果。但是,随着大容量、高参数设备的投入运行、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事故类型也不断出现,一些单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有所松懈,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和安全与工期的关系;一些单位安全管理薄弱,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有所放松,规章制度执行不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纪律现象屡禁不止;部分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人员技术素质有所下降,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导致严重火灾、恶性误操作、机组轴系断裂、发电机损坏、锅炉汽包缺水、倒杆塔等损失严重事故仍时有发生,锅炉承压部件爆破事故仍频繁发生。全厂(所)停电、水淹厂房等重大事故也时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也很突出。因此,为了更好、地推动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国家电力公司在原能源部《二十项反措》的基础上,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简称《二十五项反措》)。一、制定原则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当前事故的特点,明确当前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重点技术措施,但《二十五项反措》仅仅是突出重点要求,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1)在结构上,《二十五项反措》基本保留了原《二十项反措》二十项的框架,并根据当前电力生产的新情况,新增加了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汽包缺水和满水、分散控制系统失灵和热工保护拒动、枢纽变电所全停以及重大环境污染等五项事故的重点要求。(2)在内容上,电厂部分以200MW及以上机组为重点,电网部分以220kV及以上网架为重点,并将原来引用的有关会议纪要、文件的内容直接写入条文中。二、制定过程为了使《二十五项反措》的内容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组织发生过典型重大事故的电力公司以及管理比较好的单位,承担有关章节的编写工作。其中:黑龙江省电力公司负责编写防止火灾、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人身伤亡、交通事故重点要求;上海市电力公司负责编写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压力容器爆破、锅炉炉膛爆炸、制粉系统爆炸和粉尘爆炸事故重点要求;辽宁省电力公司负责编写防止汽轮机组超速和轴系断裂、汽轮机大轴弯曲和轴瓦烧损、分散控制系统失灵和热工保护拒动事故重点要求;华北电力集团公司负责编写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系统稳定破坏、接地网、污闪、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重点要求;华东电力集团公司负责编写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继电保护、开关设备、倒杆塔和断线事故重点要求;山东省电力公司负责编写防止全厂停电、发电机损坏事故重点要求;华中电力集团公司负责编写防止电气误操作及垮坝、水淹厂房和厂房坍塌事故重点要求。在各单位起草编写的基础上,由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汇总,并形成了《二十五项反措》(初稿),然后经过3次大型专家讨论会修改成《二十五项反措》(讨论稿),并在2000年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生技部主任会议上又进一步讨论、征求意见,最后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负责进行统稿,并征求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的意见后,以国家电力公司文件正式下发。为了更好贯彻《二十五项反措》,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又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二十五项反措辅导教材》,结合典型事故,对《二十五项反措》的重点条文进行了讲解。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编写了防止发电机损坏、系统稳定破坏、接地网、污闪、枢纽变电所全停、全厂停电事故;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编写防止火灾、电气误操作、继电保护、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辽宁省电力公司编写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编写了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开关设备、倒杆塔和断线事故;上海市电力公司编写防止锅炉满水和缺水、锅炉尾部再次燃烧、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压力容器爆破、锅炉炉膛爆炸、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炸事故;国家电力公司热工研究院负责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汽轮机大轴弯曲和轴瓦烧损事故。黑龙江省电力公司进行了《二十五项反措辅导教材》(初稿)的汇总,湖北、山东、浙江等省电力公司对《二十五项反措辅导教材》。(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并在国家电力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宣贯会议进行讨论修改,最后由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负责统稿和审定。鉴于作者水平和时间所限,书中难免有疏漏、不妥或错误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2001年6月概述原文:“1992年原能源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颁发后,在防止重大、特大事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在电网容量增加、系统不断扩大的条件下,各项事故普遍呈下降趋势,其中锅炉灭火放炮、汽轮机超速、开关损坏、互感器爆炸、系统稳定破坏等事故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和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尤其是现代计算机技术不断应用于电力生产,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有些事故已大大减少,但有些频发性事故至今仍时有发生,并且有的变得越来越突出,新的事故类型也不断出现。近来,发生了多年来未曾发生过的重大事故,如轴系断裂事故、锅炉缺水事故、电缆着火事故以及全厂停电事故。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国家电力公司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重大环境污染、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满水和缺水等事故的重点要求,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各单位应密切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各项重点要求落到实处,防止特大、重大和频发性事故的发生。”第一章防止火灾事故原文:“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第一节电缆防火一、条文1.1.1原文:“1.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要搞好电缆防火工作,必须抓好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电缆防火设计是灵魂,严格施工工艺、合理选择防火材料以及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是关键。过去,由于建设标准不高,防火措施落实力度不够,造成了电缆着火时发生蔓延和事故扩大。因此,要求新建、扩建电力工程的电缆选择与敷设以及防火措施应按有关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并加强施工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确保各项电缆防火措施的落实,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二、条文1.1.2、1.1.3原文:“1.1.2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1.1.3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若电力电缆过于靠近高温热体又缺乏有效隔热措施,将加速电缆绝缘的老化,容易发生电缆绝缘击穿,造成电缆短路着火。高温管道泄漏、油系统着火及油泄漏到高温管路起火等也将会引起附近电缆着火。因此,要求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要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密集敷设电缆的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三、条文1.1.4原文:“1.1.4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电缆火灾事故表明,普通电缆尤其塑料电缆容易着火,着火后蔓延迅速,火势凶猛,波及面大,而且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给扑救工作带来困难。阻燃电缆在附近发生大火的情况下是会燃烧的,但延烧到火势减弱的区域后,即使没有阻燃封堵物,也不会继续燃烧。阻燃电缆具有防止电缆着火和蔓延的特点,与过去采用的辅助防火措施比较,还具有阻燃效果较好、施工维护方便以及不影响电缆载流量等特点,阻燃电缆的价格约比同类普通电缆高10%左右。因此,使用阻燃电缆是防止电缆着火和蔓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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