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加油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加油站)安全生产培训学习1.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2.理解内涵,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职责3.学习法规,把握重点,把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一、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08年,全区危化品领域共发生4起死亡事故,造成24人死亡,63人受伤,事故死亡人数突破了年度控制指标171.4%,其中,广维“8.26”事故是国家安监总局成立以来伤亡最严重的化工事故之一,影响恶劣,伤亡损失惨重。(二)广西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薄弱一是从业单位数量多,全区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09家,经营11903家(其中,加油站2200余家),储存29家,运输84家,使用1351家,废弃4家;二是生产规模小,3家炼油企业平均规模不到60万吨,9家小氮肥企业平均规模3.1万吨;三是工艺技术落后,涉及氧化及过氧化反应18家(甲醛12家,乙醛2家,乙烯1家,丁烯醛1家,硝酸1家,过氧化氢1家),氯化反应5家(氯碱3家,三氧化磷1家,四氯化钛1家),加氢反应13家(合成氨),裂解反应(石油加工)3家等危险工艺39家企业中,应用DCS控制系统仅有13家,加油站采用HAN防隔防爆技术120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高。(三)近期全区危化品新、改、扩建项目大力发展,给危化品安全生产增加新的任务。据统计,2009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开工重大项目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有26项,占项目总数的13.6%二、理解内涵,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职责(一)危险化学品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危险化学品名录》分七大类[1]爆炸品74项;[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158项;[3]易燃液体395项;[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209项;[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205项;[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494项;[8]腐蚀品252项,共1787种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涉及的化学品汽油无色,有石油臭,易挥发;相对密度0.67-0.71;沸点50-150℃;闪点-58-10℃;自燃点225-530℃;爆炸极限0.76-6.9%煤油淡黄色或微青色,透明;相对密度0.83;沸点150-300℃;闪点28-45℃;自燃点223-290℃;爆炸极限1.4-7.5%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柴油相对密度0.8-0.87;沸点280-365℃;闪点50-90℃;自燃点350-380℃;爆炸极限1.5-4.5%工业润滑油相对密度0.897-0.917;闪点158-200℃;自燃点280-380℃;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乙醇相对密度0.79沸点78.3℃闪点12℃爆炸极限3.3—19%乙醇汽油的危险特性:易燃性易爆性(爆炸下限<10%)蒸发性毒性静电荷聚集性流动性膨胀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定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企业。讨论:加油站涉及那些危险化学品(二)明确责任根据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08]206号)规定:安全生产实施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监督管理体制。政府层面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安全生产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企业层面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员职责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年版)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兼任,接受本单位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项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设。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3.对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7.落实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三、学习法规,把握重点,把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标,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防火防爆、直接作业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三)严格要求,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切实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及《广西安全生产条例》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广西《实施办法》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2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共七章九十七条《安全生产法》几项重点1、适用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2、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法》几项重点3、企业是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几项重点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几项重点5、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法》几项重点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讨论: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间是多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讨论: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法》几项重点8、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法》几项重点10、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几项重点11、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讨论:什么是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0爆炸性物质(26个品种,如硝酸铵25吨/250吨)易燃物质(34个品种,如乙烷2吨/20吨,汽油2吨/20吨,乙炔1吨/10吨)活性物质(21个品种,如氯酸钾2吨/20吨)有毒物质(61个品种,如氨40吨/100吨,氯10吨/25吨)共四类,142个品种《安全生产法》几项重点12、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安全生产法》几项重点1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三、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五、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决定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气作业,违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七、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八、严禁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九、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十、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