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付费签约代理合同甲方:北京乐享其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地址: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邮箱:邮箱: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代理公司,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内容如下:一、合约范围: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艺人,甲方即为乙方经纪代理公司。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知识付费相关的所有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合约有关的名次解释:知识付费:本合约特指由乙方创作的知识变成的产品或服务,一切线上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网络公开或公开场合有关知识产品、声音、视频等内容和活动。二、合约期限: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约终止,可自动续约,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全部知识付费产品的市场运作,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经纪独家代理公司,在本合约期内,甲方拥有乙方音、视等作品及相关衍生作品的版权和邻接权,甲方有权利运作乙方创作的知识产品,未经甲方批准,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2-2、甲方作为乙方的经纪人,经乙方同意后,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知识产品的权力,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并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3、甲方安排乙方参加出席的演艺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4、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5、甲方应定期向乙方公布由于本合约合作所产生的资金收支情况。并以月为单位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6、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7、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与知识产品无关的获得,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8、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做重大更改时,应积极与乙方联系协商。9、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10、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人形象。11、甲方在合同期间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产品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与甲方合作完成下录制的音频产品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的版权、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权力。-3-12、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知识付费产品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公司签署有关授权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知识付费产品的宣传、发布等一切与产品分销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1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产品包装及宣传,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知识付费产品的创作、录制、包装、宣传等各环节和内容,以便乙方产品获得最大效益。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作为签约艺人,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2、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知识付费相关的合同。不得另外委托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或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公司或个人代理甲方的产品运营活动。3、合约期内,乙方将所有双方约定知识付费产品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应尽力配合甲方内容安排,不得因私人原因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4、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手机、微信,保证甲方能及时联系到乙方并配利益。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一切知识付费产品内容的必要资料,并按时按点完成商议的知识产品。7、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双方约定的知识付费音频产品。乙方如有相关原因无法完成,乙方提前至少30天通知甲方。8、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人,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9、乙方作为甲方兼职签约艺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4-10、承诺其提供的合作节目内容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任何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或其他强行性规定。乙方承诺并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未曾将节目内容授权给任何第三人,或曾授权给第三人但授权期限也已到期。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A、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B、在公众面前行为不端、言语不检点,严重损害本人和经纪人形象的行为和语言;C、不尊重粉丝,严重伤害粉丝感情,造成恶劣后果及影响。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五、利益分配原则:1、在知识付费项目上的利益分配根据产品项目的不同,乙方获取该项目自身所得的税后营收根据产品宣发各平台规定分配。2、本合约范围内,知识付费项目以内线上产品收入(等于或多于1个付费产品)所产生的全部直接收益,在扣除平台收益的比例及成本外,渠道分发产生的收入,甲乙双方按照甲:乙=5:5的比例进行分配,税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进行代缴。3、本合约范围内,根据双方沟通,乙方所生产的免费项目知识产品,甲方将根据劳务稿费的形式给到乙方,每篇稿件稿费为元(人命币叁佰元整,不含税),免费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项目内容的数量和乙方进行结算。4、乙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开户名:银行卡开户行和支行信息:-5-银行卡卡号:联系电话:备注:1、因收款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以上收入不包含个人所得税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知识产品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合同。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知识付费产品违反相关规定(法律、法规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若有一方并未按照合约执行,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违约一方按照给守约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2、甲方或主创因任何负面事件,致使自身形象或合作节目品牌形象严重受损,公众口碑或影响力严重下降,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合作节目或遭受其他损失及负面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6-3、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4、除上述约定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的,且经守约方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八、免责声明1、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相关证明。2、所有发给乙方的通告,乙方都将通过正式的页面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客服电话、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送达。任何非经甲方正规渠道获得的活动或信息,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3、乙方及主创理解并同意,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出于何种原因,协议解除或终止的,若甲方用户/客户已经购买了合作节目或衍生产品的,购买者有权按照购买时获得的权限继续使用,甲方将继续为其提供服务。九、其他条款1、甲乙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获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以及本协议项下合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金额等)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及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保密义务泄露另一方商业秘密的,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严重违约责任。若甲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乙方用户的个人信息的,甲方-7-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本保密条款具有永久效力,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本协议终止后,各方仍然负有本条下的保密义务。2、若因政府机构政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作节目或衍生产品被下架的,所产生的下架及售后成本(如已产生的渠道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分成比例共同承担;此外,乙方须将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全部返还。2、本合同的制定、修改、终止、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法律法规,如合同条款与此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5、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正文完)【本页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19年月日日期: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