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原理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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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一一.填空(0.5×50=25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分别为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2.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3.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5.村镇规划的编制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两个阶段。6.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分为10大类、46中类、73小类,其中M代表工业用地、S代表道路广场用地、T代表对外交通用地。7.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除水域和其他(E)类外的其他九大类用地。8.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9.大于20万小于50万人的中等城市,防洪标准为大于等于50~100年。10.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组成:《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11.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12.“十一五”时期,国家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13.城市规划管理控制的主要途径是审核城市规划图纸、文本和各类建设工程图纸。14.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0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15.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划建设用地结构类别名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类别名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居住用地20~32道路广场用地8~15工业用地15~25绿地8~15二.名词解释(5×6=30分)16.城乡规划:《城乡规划法》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17.规划区:《城乡规划法》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18.城市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19.建筑密度: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20.自然保护区: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倘若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21.城镇体系: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三.简答题(7×5=35分)2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答: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23.居住用地分为四类,请说明各类的范围。答: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24.城市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答:《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25.城镇体系规划的四个基本层次。答: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或自治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直辖市、自治洲、盟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县、自治县、旗域)城镇体系规划;26.编制城乡规划的依据。答:应当遵循《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以上一层次依法制定和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为依据;以城市规划的有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城市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四.论述题(10分)27.城市中心城区规划包括的内容(请至少列出九条)。答: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预测城市人口规模;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范围设施的布局;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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