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环境监测1、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和环境影响后评估监测⑴委托人必须是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⑵监测程序环境监测机构接受委托后,10天内完成该评价项目的有关资料查阅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后的7天内提出监测方案,送委托方;签订监测委托协议书;实施监测,编写报告书交委托方。2、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⑴污染治理竣工验收监测包括“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⑵监测程序申请人向环境监测机构提出验收监测申请,“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申请,还应提交《“三同时”审核》和《试生产审查》;申请人填写《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环境监测机构接受申请后,10天内赴现场踏勘;踏勘后7天内,提交监测方案;签订《建设项目环境监测验收协议书》;现场监测后20天内完成监测验收报告,分送审批项目的环保局和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