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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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知识介绍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法定义务,从宏观角度讲,一是政府取得收入的基本手段;二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从微观角度讲,一是公民享用公共产品的相应义务,二是调节收入差距平衡利益分配。因此,之所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形成财政收入来提供公共产品是第一位的,收入调功能是第二位的。二、应税所得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三、个人所得税税率级数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0-15003%-21500-450010%105.0034500-900020%555.0049000-3500025%1,005.00535000-5500030%2,755.00655000-8000035%5,505.00780000以上45%13,505.00四、计算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免税项目-扣除标准(3500)免税项目: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小张2018年1月份工资收入4800元,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为600元,则小张这个月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3500元)=4800-600-3500=700元,应纳税所得额700元不超过1500元,适用税率表一级,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700x3%-0=21元。五、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三)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举例:第一种情况,比如你今年12月20日你发的年终奖是15000元,当月工资是4000元,那么有15000/12=1250,根据下图可知,税率为3%,扣除数为0,那么你交的奖金税为15000*3%-0=450元;第二种情况,比如你今年12月20日你发的年终奖是15000元,当月工资是3000元,那么有[15000-(3500-3000)]/12=1208,根据下图可知,税率为3%,扣除数为0,那么你交的奖金税为[15000-(3500-3000)]*3%-0=435元;六、扣缴义务人凡是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为法定扣缴义务。七、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供稿:陈会元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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