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2/8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况的第种情形确定:(一)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完成___________/工作为止。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二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一)无试用期。(二)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同时,双方一致同意在合同期限内,因甲方工作需要,在不降低乙方收入报酬及不对乙方进行人身贬损的情况下,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进行的岗位调整,此为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的基础。第四条乙方应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因甲方办公地点搬迁等原因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调整、改变工作地点的,乙方同意无条件接受,且该调整不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甲方工作内容可能需要乙方在异地出差从事工作,出差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甲方在国内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甲方关联单位所在地;甲方客户和供应商所在地;甲方开展业务、从事活动的其他地区。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公司原则上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第七条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八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以及劳3/8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第十条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或培训,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五、劳动报酬第十一条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3种情形确定:1、计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元/时。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元/件。3、其他形式,其基本工资为元/月。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予以调整。第十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乙方领取劳动报酬时,请认真核对。若有异议,请在领取或收到工资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全额支付了当月劳动报酬(含加班费),在此之后甲方无义务保留乙方工资明细。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代缴代扣。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代扣代缴。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十五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乙方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十七条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若有违反情形的,按4/8照上述制度或手册规定执行。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试用期后不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录用条件为:1.乙方不能按期提交办理入职、社会保险等所需材料的、不能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2.3.(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或用工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招用该员工的,如:乙方提交虚假入职资料及担保材料、伪造学历、学位、技能等证书的;(四)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如:乙方连续旷工3天(含),年累计旷工10天(含)以上的),或依据甲方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决定的;(五)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六)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七)乙方因违纪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拘留处罚的;(八)乙方不接受甲方工作安排或调整、消极怠工经甲方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九)冲撞领导或者恶意挑拨同事之间关系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甲方暂未组建工会,因此甲方依据上述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听取员工代表的意见,报甲方人事部门审核后执行。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5/8(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五)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六)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七)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本合同期满的;(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甲方依法宣布破产的;(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一)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6/8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九、保密第二十六条保密内容和范围(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以及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二)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信息、行销计划、采购资料、进货渠道、合同、协议、意见书及谈判低价、招投标低价。(三)公司情报文件及重要会议资料。(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五)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六)其他泄露后会给甲方或者甲方工作人员、客户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信息。第二十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工作平台,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乙方在岗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标准及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其相应的管理规定,对乙方作出相应的处罚。(二)甲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相关的培训,乙方必须参加并认真完成。乙方也可按工作的需要,提出相应的培训计划要求,经甲方批准后实施。(三)乙方必须严格保守因其工作所了解、掌握以及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一旦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商业秘密转移、失密以及被剽窃,甲方有权按有关法律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相应的赔偿。(四)合同存续期内,若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且乙方未按照甲方《员工入离职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离职手续,给甲方造成无法如期履行商业合同等损失时,甲方可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要求乙方给付甲方相应的赔偿金。7/8(五)如果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六)乙方离开公司,不得带走公司的任何资料。第二十八条岗位保密津贴的数额及支付方式(一)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工资内含有岗位保密津贴。(二)甲方对乙方的业绩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业绩成果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第二十九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关待遇。(二)乙方部分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赔偿相应对的违约金。(三)乙方违反保密条款规定,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十、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以下文件和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考勤制度》2、《员工入离职管理办法》3、《薪酬制度》4、5、6、7、以上附件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领取并仔细阅读,乙方同意遵照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合同期间乙方接受过甲方提供专项费用进行的专业技术培训的,则乙方与甲方之间的该部分权利义务关系由当事人双方另行订立的培训协议确定。第三十四条若甲方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的(包括但不限于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如发生意外事故需要甲方赔偿的,双方同意保险赔偿金抵扣甲方应支付费用,乙方配合提交保险8/8理赔所需资料。如因乙方拒不配合提交资料导致保险不能赔付的,保险赔付金额从甲方应支付费用中扣除。第三十五条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市有关劳动关系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原则下另行协商,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协议,该补充合同或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的生效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及乙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第三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