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程序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节投标决策和策略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与方式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意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建设工程投标,是指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并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工程勘察招投标工程施工招投标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分类工程设计招投标建设项目总承包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方式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凡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不进行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不公开招标的,招标单位所确定的承包单位一律无效。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或电视等公共传播媒介介绍、发布招标公告或信息而进行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注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意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意义(3)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制,可以确保和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1)有利于打破垄断,开展竞争,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2)促进建设工程按程序和客观规律办事,克服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保证承发包工作的公平、公正。(4)促进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5)促进我国建筑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深圳湾体育中心“海之贝”“春茧”之争的法律视角(一)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是否为招标项目1、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是否为招标项目之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三)体育、旅游等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从投资额来看,深圳湾体育中心总投资约为9.6亿元,远远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规定,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强制招标项目,必须招标;从项目性质来看,深圳湾体育中心为体育项目,也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强制招标项目;从资金来源来看,虽然没有公布其具体资金来源,但总投资约为9.6亿,且项目为深圳发改局所批,所以不可能没有国家财政资金参与其中。因此,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项目为强制招标项目,必须招标。2、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项目是否为公开招标项目之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位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于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标准往往要低于中央预算单位,因此姑且用中央预算来确定其采购方式。但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关于工程的界定有所不同,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可以纳入工程,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则不属于工程,只能纳入服务。这里面涉及到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规定冲突的情形,但这些冲突都不会影响到本次设计项目招标方式的确定。深圳湾体育中心的采购人是南山区政府下设的工程指挥部,从主体上看,其属于政府采购管辖的规定的范围。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只要达到120万元,即应采用公开招标。深圳湾体育中心项目总投资约9.6亿,而作为深圳湾体育中心整个项目的设计资金应该能超120万元,所以推断其应该属于强制性公开招标项目。(二)“海之贝”设计方案用与弃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2007年12月18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收到深圳湾体育中心项目《中标通知书》。2008年2月15日又收到通知要求参加由深圳市规划局组织的会议,与已经落选的设计方案“春茧”进行再深化、比选、审定,2月29接到口头通知初步确定用“春茧”。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如果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于2007年12月18日收到深圳湾体育中心项目中标通知书属实,那么,招标人将无权自行改变中标结果。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再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由此可以看出评标委员会只能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而非一般民众组成。南山区建设局在网站上公布专家评出的三个中标候选人,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最终将得票数第一但在专家评审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方案“海之贝”方案确定为中标方案。但抛开目前网络投票的公正性不说,仅就法律角度而言,此次网络投票并不具备评标资格。关于评标方法,只能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现行法律规定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组成对投标进行评审,而一般民众评选则并非法定的评标方法,因此,即使招标文件中提出要有民众评选这一项,也是不合法的。事实上,笔者审查过不少标书,包括诸多国际招标文件,也没见过其中提到民众评选相关规定,毕竟绝大多数项目专业性非常强非一般民众评选所能轻易确定的。所以,依据法律规定,在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项目招标中应该确定在专家评审中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没有法定原因就弃排名第一的候选人而确定排名第三人的候选人为中标人则属违法。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程序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审查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资质招标申请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刊登预审通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内容应交验的文件资料各类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建设的基本建设及技改项目。属于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报建。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审查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资质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概算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招标单位的基本条件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必须具备招标申请招标申请书是招标单位向政府主管机关提交的要求开始组织招标、办理招标事宜的一种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工程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出征用、拆迁情况、勘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招标申请书批准后,就可以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资格审查包括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单方面阐述招标条件和具体要求的意思表示,是招标人确定、修改和解释有关招标事项的书面表达形式。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审查同意后可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1.标底的概念标底,是指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代理机构代理编制,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其主要反映招标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的预期控制要求。2.标底的作用(1)是衡量投标单位报价的尺度,能由此判断投标者所投报价的合理性、可靠性。(2)是评标的重要指标。(3)使建设单位预先明确招标工程的投资额度,并据此筹措和安排建设资金。(4)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标底组成的主要内容(1)标底的综合编制说明。(2)标底价格审定书、标底价格计算书、带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明细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工程的风险系数测算明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