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金融中介概述1.“金融中介”所指的范围有大有小,通常使用的口径有几个?答:“金融中介”是指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林林总总,统称为金融中介,也常常统称为“金融机构”、“金融中介组织”。(1)联合国统计署的分类①按经济活动类型分类,把现今世界上的经济活动分成17个大类。金融中介,是其中的一大类,包括的内容是:a.不包含保险和养老基金的金融中介活动。货币中介:中央银行的活动;其他货币中介,主要是指存款货币银行性质的活动;其他金融中介:金融租赁活动;其他提供信用的活动,主要指类如农业信贷、进出口信贷、消费信贷等专业信贷的活动。b.保险和养老基金——不包括强制性社会保障。包括:生命保险活动、养老基金活动、非生命保险活动。c.辅助金融中介的活动。金融市场组织,如证券交易所的活动;证券交易活动,这包括投资银行、投资基金之类的活动;与金融中介有关的其他辅助活动。②按中心产品的分类,共分9大类。金融产品属于服务性质的产品。“金融中介、保险及辅助服务”包括的内容是:a.金融中介服务——不包括投资银行服务、保险和养老基金服务。包括:中央银行服务、存款贷款服务、中间业务的服务、金融租赁,等等。b.投资银行服务。包括:投资银行服务、证券买卖服务、证券承销、包销服务,等等。c.保险和养老基金服务——不包括强制性社会保障。包括:生命保险和养老基金服务、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非生命保险服务,等等。d.再保险服务。e.金融中介辅助服务。与投资银行有关的服务,如合并与收购服务、公司理财和风险投资服务;经纪服务、证券交易的处理和结算服务;金融资产管理、信托、委托服务;与金融市场有关的营运服务和管理服务;f.保险和养老基金辅助服务,等等。(2)国民核算体系SNA对金融业按机构的分类这种分类,是从交易主体或资金收支角度作为识别不同金融机构的划分标准。具体划分是:中央银行;其他存款公司;不是通过吸纳存款的方式而是通过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并利用这些资金获取金融资产的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如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消费信贷公司等;金融辅助机构,如证券经纪人、贷款经纪人、债券发行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及经营各种套期保值的衍生工具的公司等;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2.对金融中介机构的分类有种种标准,对它们进行分类为什么很不容易?答:金融中介包括的范围极广。在间接融资领域中,与资金余缺双方进行金融交易的金融中介有各种类型的银行;在直接融资领域中,为筹资者和投资者双方牵线搭桥,提供策划、咨询、承销、经纪服务的金融中介,有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金融市场上的各种基金以及证券交易所;与它们并存的另一大类是各种保险事业;从事信托、金融租赁、土地和房地产金融活动的,在金融中介系统中也都是重要环节。在当前世界市场经济生活中,所有的金融中介构成一个极其庞大、极其多样性的大系统。要想明确哪些产业应该划入金融中介的领域,以及在这一领域内如何有条理地分门别类,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联合国统计署统计分类处把金融中介按照经济活动类型、中心产品分别进行了分类,国民核算体系SNA也对金融业进行了按机构的分类。这种分类,是从交易主体或资金收支角度作为识别不同金融机构的划分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用于满足统计需要的分类是极其精细的。这些种种分类只不过是提供从不同视角观察一个复杂大系统所形成的不同的分类和描述,并希望从中给出一个轮廓印象。因此在种种教材和著述中,对金融中介机构体系的介绍不尽相同是完全不足为怪的。3.试分门别类说明我国当前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并同主要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比较:共同之处有哪些方面?主要差异可归结为几点?答:(1)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目前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中介机构体系格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这一格局将持续向现代化的方向演进。具体构成是: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其他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等;投资银行、券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申银万国、华夏、国泰君安、海通、南方;农村信用合作社:到2000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信用合作社4万余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到2000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信用合作社1689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财务公司:华能集团财务公司、中国化工进出口财务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租赁公司: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东方租赁有限公司等;邮政储蓄机构:邮政储蓄银行;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代表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等。(2)西方国家金融中介体系的构成可粗略地概括为众多银行——存款货币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其中,银行机构居支配地位,其大体可分为中央银行和存款货币银行这两个构成部分。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构成极为庞杂。比如,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基金组织、消费信贷机构、金融公司、租赁公司等都包括在内。证券交易所也可归属于这一类。①我国当前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同主要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比较共同之处有:金融机构体系逐渐完善,基本上涵盖了西方发达国家主要的金融机构种类,形成了包括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租赁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的完整的金融体系。②我国当前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同主要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比较差别有:a.我国的金融机构类型较为单一,业务过于单调,功能不足。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不合理,收入来源过于依赖利息,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小,不良资产过多。b.改革浪潮中也涌现出众多的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如租赁业、如城市信用合作社等。在推进改革和活跃经济方面,它们做出了不应忽视的贡献。然而,大多先天不足,基础不牢,违规操作,经营混乱,从而长期处于不断整顿、不断规范的过程之中。就资金调剂这一领域来说,尚有不少方面缺乏金融中介的服务,或服务质量满足不了需求。c.资本市场的金融中介,十多年来发展迅速。但反映着市场本身的局限,中介机构的类型简单,如只有券商和证券型投资基金。而且在风险、违规之中,清理、重组,潮起潮落,尚未能在投资人的心目中对之树立稳定可靠的信心。d.保险业从无到有,就自身而言,机构、业务成倍增长。但面对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国际保险力量的竞争,机构的规模大多偏小,机构的组织类型和服务产品则显单调。4.比较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上金融中介的异同,试分析这两种金融中介在我国的发展状况。答:(1)直接金融指资金短缺单位直接在证券市场上向资金盈余单位发行股票债券等凭证融通资金的一种融资形式。在此过程中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建立金融联系,因此被称为直接金融。它可以节约中介成本,获得长期稳定资金,同时在法人治理上发挥作用。但是门槛较高,并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间接金融指资金盈余单位把资金存放或投资到银行等中介机构,再由这些机构以贷款或直接投资形式将资金转移到资金短缺单位的一种融资形式。它可以动员零星存款,减少信息成本和合约成本,实现期限转化,同时通过资产多元化降低风险,但对中介机构更为依赖。(2)由于融资方式的不同,两个领域内的金融机构有很多差异,主要表现在:①在资金运动中的地位不同。直接融资机构只是协助地位,而资金流通的双方是实际供求者。间接融资机构处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重地位,把资金流通全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并在每个阶段都处于主体地位。②承担风险不同。直接融资机构不承担风险,全部风险由资金供求单位承担。间接融资机构由于处于法律合同主体的地位,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但可以通过资产多元化进行分散。③职能不同。直接融资机构在投资运作中主要行使设计投融资方案、咨询和管理,代理投资等职能,并不作为主体进行投资。而间接融资机构则作为投资主体直接行使投资职能。④资金运用利润分配不同。直接融资机构的投资收益是事前固定的,可以是一个固定数额,也可以是一个比例,而受益的剩余部分归投资者所有。相反,间接融资机构则占有了大部分投资利润,只需支付给资金供给者一个固定数额。(3)在直接融资市场上,我国目前有数量较多的证券公司,如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申银万国、华夏、国泰君安、海通、南方,投资基金也发展迅速。在间接融资市场上,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银行,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数量较多的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长期以来,间接融资是我国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间接融资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同时也承担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成本。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进行,我国间接融资市场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发展迅猛,为企业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缓解了直接融资市场的压力。但由于发展时间短,市场机制不完善,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5.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变化,分析变化的原因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答:(1)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目前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中介机构体系格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这一格局将持续向现代化的方向推进。具体构成是: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农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在华外资金融机构。①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呈现“大一统”的局面,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成为我国唯一的银行,垄断了几乎所有的金融业务。②1979年开始,我国金融机构体系进入了逐步恢复、发展和完善的阶段,陆续恢复了几个主要的商业银行。198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转变为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银行。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原来办理的全部工商信贷业务和城镇储蓄业务,形成现代“双层”银行体系框架。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国家专业银行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目前,处于我国金融体系主体地位的是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它们的前身分别是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为改善垄断经营局面,提高效率,2003年末,又开始对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分别获得外汇储备注资,交通银行也得到国家政策支持。之后,几家银行按照财务重组、成立股份公司、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在境内外进行IPO的路径进行改革。经过改革,四家银行在各方面均取得突出成就,与国际先进银行的差距不断缩小。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也在不断推进中。自1986年国家决定重新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以来,我国陆续建立了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商业银行在筹建之初以国有资本为主,而且大多没有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近些年则先后实行了股份制改造。1998年我国开始出现了以城市名命名的商业银行,这些商业银行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建,到2007年末,全国共有124家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其他未上市商业银行也都在积极创造上市条件,以期加速向现代商业银行的方向发展。1994年以前,国家的政策性金融业务由当时的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承担。1994年,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及遵循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原则,相继建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2007年初,按“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对政策性银行进行改革,实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国家开发银行将最先被打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