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州市教育局文件泉教德[2004]6号----------------------------------------------------------------------------------关于评选2004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01]13号)和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挖掘、发现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青少年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展示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蓬勃开展,引导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批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等学校组织开展评选表彰2004年省级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04]7号)精神,做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和范围2评选表彰的范围为普通中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目前学籍在册的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评选对象个人原则上应为本届毕业的学生。二、评选条件评选、表彰“省级先进班集体”、“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准是: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卫生;全体同学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体育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并曾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省级三好学生”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重要精神,有较强的民族精神、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且每学年均完成规定学时,成绩优秀。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成绩优异3(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以上学期的成绩为主,并参照前两年的成绩),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体育竞赛等方面有较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体育合格标准》,在校期间,获得过泉州市“三好学生”称号(含今年推荐对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准是:除具备省级“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在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校期间,获得过泉州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含今年推荐对象)。为进一步树立学生优秀典型,今年仍继续在“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础上,在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凡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表彰的(含今年推荐对象),且在德智体美表现特别突出,能在广大学生中起表率和榜样作用,受到师生广泛好评的,可推选为省级优秀学生。今年分配给我市6名省级优秀学生名额,经研究,决定从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晋江养正中学、泉州七中、晋江一中、南安一中各推荐1名。三、名额分配4详见附件。四、有关事项1、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以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的顺利进行。在评选推荐工作过程中要有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介入和参与。要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2、各地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类学校和文理科学生所占比例,并向文明学校、素质教育示范校和省青少年道德建设课题实验校倾斜。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要一视同仁。在制定有关奖励政策时,应将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同等对待。3、凡被推荐为省级优秀学生人选,应复印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高中3年的成绩(包括体育成绩)、高中3年的操行评语和等级评定、社会实践情况等。优秀学生名单请于3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科,同时报送优秀学生推选的程序。德育科将会同教育局纪检组下校召开师生座谈会,对优秀学生进行考核。4、各校必须将择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候选名单(优秀学生需将德智体美的简单情况)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同时公布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2798807,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此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电话:2783508)。55、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填写《登记表》(附件4,一式二份),教育局统一造册(附件5,一式2份,软盘),并于3月3日前寄达我局德育科,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2004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2、福建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登记表泉州市教育局二OO四年二月二十日主题词:教育评选先进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4年2月20日印发6附件1:2004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名额项目单位初中毕业生高中(含普高、中职学校)先进班集体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鲤城52881丰泽53421洛江42311石狮62621晋江641172惠安63932泉港52421南安851572安溪82932永春63821德化62611泉州一中781泉州五中781培元中学31441泉州三中3111华侨职校111泉州八中3111泉州一中分校311泉州五中分校311泉州农校111泉州卫校111泉州商贸学校111泉州财贸学校111泉州电子科技学校11泉州服装学校11合计803511065277附件22004年福建省中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登记表姓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学校与班级是否党团员职务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上学期各科成绩科目成绩体育是否达标社会实践评价等第何时获过何种奖励主要事迹8学校意见签章:年月日县(区)教育局意见签章:年月日设区市教育局意见签章:年月日省教育厅意见签章:年月日说明:1、此表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共用,请在相应的空格内打“√”;2、“上学期各科成绩”栏内应填上所学全部科目的成绩。3、学校意见一栏须写明公示情况。92004年各设区市中等学校省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花名册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党团员职务所在学校班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