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事项一、服务对象:辖区内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外地流入本辖区的流动党员,有入党意愿的干部群众。二、服务项目:确保在流动到辖区内的所有党员都能就近找到党组织,确保缺少资源的基层党组织有活动场地。成为辖区内在职党员和在籍党员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教育和培训的基地。(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受理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出具外调证明材料;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培养、教育的基层党组织。(二)党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提供各级有关领导讲话、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法律、法规等各类政策咨询。(三)代理承办服务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提供档案临时代管服务;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的服务。(四)接待信访服务对党员反映的有关待遇、组织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党组织及负责人、党员有关问题的反映,服务中心认真登记后,按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并督促、协调解决,负责反馈给本人。(五)党员群众创业服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有创业愿望的党员群众提供培训、职业介绍、创业贷款、扶植等服务;调查摸底建立有创业意愿的党员群众档案库和用工信息库、信息公示栏。(六)流动党员管理服务配合流入、流出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慰问流动党员,或用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联系外出的流动党员,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等。(七)为非公企业党组织提供服务搭建非公企业党组织学习交流平台;做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八)党员志愿者服务组织党员志愿者到社区报到,根据社区情况及群众需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九)首问责任制度1、党员到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党员服务中心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及时报上级部门协调解决。2、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十)求助热线服务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本中心求助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