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泉小学学校职权目录序号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实施依据1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考试组织等;碱泉小学《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文件。2学籍管理1.新生入学,整理学籍;2.转学,办理转入转出手续;3.小学毕业生的调配工作碱泉小学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3教育民生工程建设及留守儿童贫困生补助1.校安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报批、质量监督与验收等;2.国家免费教科书的发放工作。3.贫困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等碱泉小学相关教育民生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同,留守儿童“两免一补”有关规定。4教育人事管理1.学校领导班子二级机构干部的配备、考核、任用等;2.教师的考核、考勤管理等。碱泉小学1.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核成绩与实际工作需要,经校委会研究决定;2.《教师法》及上级有关教师管理有关规定。5公用经费管理预算、拨付票据管理及报帐等。碱泉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规定。6教师教学成绩的认定1.评选校级优秀课例、优秀论文,并推荐到县、市里参评;2.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3.绩效工资等级的评定。碱泉小学根据市县文件有关规定。7校服的采购学生校服、运动服的采购。碱泉小学根据市县局相关文件规定。8教育后勤管理1.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的监督、报批等;2.学校基建及维修。碱泉小学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执行碱泉小学权力运行流程图1.学籍管理工作流程碱泉小学(电话:6667376)(1)新生入籍:班主任整理新生资料↓学校存档↓学区入籍↓填写学生学籍册(班主任)↓核对学生资料(教导主任)↓班主任确认学生资料↓教导主任审核、存档(2)转学、休学审批流程图小学生转学、休学审批流程图1-1.转学(转出)审批1-2.转学(转入)审批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出具《学校接收证明》或转学许可证转出县外学校的,由接收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批签章学生家长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接收证明或转学许可证等相关材料转出学校出具转学证转出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审核签章市教育局基教股审批备案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出具《学校接收证明》或转学许可证转入学校所在中心学校审核签章市教育局基教股审批签章学生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接收证明或转学许可证等相关材料转出学校出具转学证转入学校接收学生1-3.休学审批流程学生家长向学校书面申请提供市(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审核签章持休学申请、医院诊断证明、学籍档案到中心学校审核签章持休学申请、医院诊断证明、学籍档案到市教育局基教股审批备案核发休学证实施依据《高台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3.校园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流程图承办部门:碱泉小学(电话:6667376)学校安全自查,明确检查目标做好自查整改工作(15日内完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督检查(5日内完成)↓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10天)↓对限期整改的项目,跟踪检查↓对长期不能整改的,提出处理意见↓相对人的权力: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如下渠道反映↓自查、监督检查完后,向分管校长、校长汇报执法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4.教师评优评先工作流程图承办部门:碱泉小学,电话:6667376学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公布评选或推荐条件学校召开教师大会民主评选或推荐学校公示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学区推荐意见教育局领导班子评选或推荐表彰或推荐上级表彰实施依据各级评先表彰文件5.政府采购工作(办公用品采购)流程图承办部门:碱泉小学(电话:6667376)采购预算编制↓预算报县教育局批准↓500元以下采购项目学校教师会通过,由学校组织采购,严把质量价格关↓500-1000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上报学区,有学区组织采购。↓1000元以上(数码、电子产品500元以上)由学校申请教育局上报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寻价方式或招标方式采购↓学校、教育局、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付款实施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文件6.财务工作流程图承办部门:碱泉小学(电话:6667376)学校预算外收入↓上缴教育结算中心↓上缴国库↓申请拨付学校使用费上拔公用经费↓↓会计室制定支出计划↓上报支出计划↓学校支出按财务规定校长审批↓上报教育结算分中心审核支出实施依据:财务管理有关文件7.教职工奖励工作(含绩效工资发放)流程图承办部门:碱泉小学(电话:6667376)制定教职工奖励方案↓学校量化考核↓教代会讨论、通过↓在单位内部公示(一周)↓学校集体审核↓呈报上级机关批准↓兑现教师工奖励实施依据:市局有关文件8.教育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流程图承办部门:碱泉小学(电话:6667376)提出议题调查研究拟订方案征求意见组织论证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实施反馈9.小学收费管理流程图承办部门:碱泉小学(电话:6667376)县教育局会同县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制定收费文件学校凭收费文件到县物价局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学校到财政所领取收费票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对收费人员组织培训学校财务室统一收费票据缴销及收费工作督查实施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