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之家幼儿园董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定西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及《定西市社会力量办学暂行规定》的规定,由王相周和王彦共同投资兴建举办定西市宝宝之家幼儿园,并依法设立本园董事会。第二章组织第二条本幼儿园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第三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执行主任1名(王相周,宝宝之家幼儿园园长),秘书一名(王彦,宝宝之家幼儿园执行园长),董事7名分别是王维军(美国克莱姆森大学在读博士)懂菊萍(定西市安定区内管镇分管教育的副镇长、陈作雄(定西市安定区内管镇右丰村大队书记)、张彦军(定西市安定区卫生局合作医疗办主任)、王平(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主任)、张继业(学生家长)、陈均(学生家长)。第四条每届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由承办方产生。首届董事会由承办方出资人推荐,以后每届董事会按照董事会章程推选。新增董事由董事会推荐,提交董事会认可,由董事长聘任。第五条董事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在董事会工作时,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整。第三章职权第六条幼儿园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聘任与解聘执行园长。2、审定幼儿园发展规划。3、决定幼儿园经营计划和方案,包括经费等筹集方案。4、审议幼儿园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5、决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教职员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6、拟订幼儿园解散、终止的方案。7、管理幼儿园的资金与基金。8、聘任或解聘幼儿园财务人员,并决定其报酬等事项。9、决定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10、修改幼儿园的组织章程。11、审议幼儿园办学质量和园长、教职工的考核奖励。12、决定幼儿园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4、本章程和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八条董事会每学年召开二次全体会议,每次会议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审议董事会的工作,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第九条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如投票结果为赞成票与反对票均等,则由董事长决定。第十条董事会须对议事进程和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在会议表决中曾表明异议的董事,有权要求该会议记录中作出其在表决过程中表明异议的记载。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遵守本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幼儿园利益,不得利用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章程由定西市宝宝之家幼儿园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三条园董事会议事规则依据本章程制定。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董事会议通过。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定西市宝宝之家幼儿园董事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