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国际汽车园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甲方:鞍山市健康产业招商服务中心乙方:银河国际汽车园有限公司鞍山市健康产业招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银河国际汽车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入驻园区的产业项目建设合作达成共识。甲乙双方愿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一致同意就上述项目投资合作等相关领域开展长期合作。一﹑合作纲领1﹑甲乙双方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结成互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进一步提升度园区的整体形象、降低开发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扩张策略并提高度园区招商入驻率,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3﹑乙方投融资开发的项目依据批准的区域整体规划进行全面投融资开发合作。二﹑合作双方的职责1﹑甲方职责1(1)提供园区整体规划与园区整体开发相关支持与配套。(2)协助乙方完成各项招标及相关园区开发等各项工作,及时向乙方通告国家相关调整等信息。2﹑乙方职责(1)负责园区入驻企业低成本投资入驻,降低入驻企业的门槛,为甲方提供招商有利条件。(2)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园区范围内招商相关工作。(3)协调相关部门及托管银行等业务支持。(4)负责甲方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市政设施)项目建设的投融资工作。三、协议附件本协议下的具体合作项目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另行成文,要在双方遵循本协议的前提下另行制定,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共同遵守。四﹑不可抗力如果出现严重阻扰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的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相关证明。五﹑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2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共识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六、其他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甲方;乙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