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的许诺与虚设——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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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的许诺与虚设──论当代中国建筑学发展中的“建构”观念ThePromisesandAssumptionsof“Tectonics”──OntheEmergingNotionsof“Tectonics”intheContemporaryChineseArchitecture朱涛摘要:通过对中国建筑师近期的一些论文和作品的读解,本文分析了当代中国建筑学中正在发展中的带有“还原主义”倾向的“建构”观念。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theemergingreductionistnotionsof“Tectonics”inthecontemporaryChinesearchitecturethroughtheexaminationofrecentessaysanddesignsbycontemporaryChinesearchitects.“建构学”(“Tectonics”)正在成为中国青年建筑师日益关注的问题。[1]在长期受官方意识形态控制,而近二十年来又迅速被商业主义所主宰的建筑文化状况中,当代中国青年建筑师对“建构”话题的热衷,体现了他们对创建建筑本体文化的渴望。作为一个理解现代建筑文化的概念框架,它有望成为一个契机,汇同建筑师们逐渐苏醒的空间意识和对建筑形式语言的自觉把握,帮助中国建筑师突破现实文化僵局、开始创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建筑文化──这恐怕是引进的“建构学”观念对中国当代建筑文化的最大许诺。然而,“建构”不是一种纯客观的存在,也没有预设的本质。在理性界定的建构学的基础中、边界上甚至概念框架内部,总是出现各种不可预测的界面和紊乱的能量──因为“建构学”不仅关注建筑物,也关注如何建造建筑物,关注在背后支撑建筑师进行建造活动的各种建筑观念。每一次欲将“建构学”通过理性还原以达到一种客观实在的努力,都反过来揭示出“建构学”还是一种话语、一种知识状况。如果无视“建构学”动态、复杂的机制,“建构学”在中国作为一个文化救赎的策略,其许诺可能得不到兑现。对“建构学”的机械的肢解和无节制的泛化,会使“建构”观念降格为一种美学教条、一个学院内的谈资、一场只开花不结果的虚设的概念游戏。一.建构传统与我们毋庸置疑,我们拥有丰厚的“建构”文化传统。它既存在于纵向的、历时数千年中国建筑结构、构造体系的发展和形制演变中,也体现在横向的从官方到民间的不同建筑形制和建造文化的共时存在中。自1920年代起,梁思成及中国营造学社的一代先驱开辟了对中国建构文化传统的研究工作。这种工作几经中断,在今天又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延续。但遗憾的是,对中国“建构”传统的基础研究工作──本来可说是中国建筑历史、理论研究中最具中坚实力的部分──却从来未能催发出具有现代意义的建构文化。自1949年建国到80年代改革开放,粗略地概括起来,中国建筑学界一直被两种设计观念交替主宰着:以国家意识形态和民族主义为主导的“文化象征主义”和以平均主义经济准则为主导的“经济理性主义”。所谓“文化象征主义”是指在新的国家政权亟需要某种有识别性的建筑文化表现时,欧洲鲍扎建筑体系的设计准则被中国建筑师借用过来,混合了某些中国传统建筑符号,在建筑平面、立面上通过隐喻、象征等图像学的构图手法来完成对国家意识形态、民族文化传统和革命精神等的文化表现。“文化象征主义”多表现在一些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标志性建筑上,如50年代初全国各地探索“民族形式”的一些大型建筑物、59年首都“国庆十大建筑”和文革期间全国各地所修的“万岁馆”等。上述建筑,并不是完全没有建构的突破,实际上当时一些宏大项目中对结构体系和构造形式的探索,其想象力和大胆探索程度可能远超过今天中国建筑师的实践,只是这些建筑中的建构特征多被起文化象征作用的装饰物遮盖,而很少得到完整、独立的表现;(图1)在另一方面,“经济理性主义”建筑是指以精简、节约和平均分配等经济准则为主导,以重复性生产为基础的建筑产品。“经济理性主义”的设计观念主要体现在那些作为社会基础设施意义上的大规模工业生产和民用生活的建筑,如建国后的大规模城乡规划、公共住宅、工业建筑等。在这一类建筑中,文化象征意义显然让位于更为紧迫的经济现实,因而极少有繁复的装饰,往往相对清晰地显示出它们自身的结构和构造特征。(图2)甚具深意的是,在极端苛刻的经济原则限制下,一些极为激进的建构实验曾经涌现出来:如50年代中期曾出现过全国上下以竹材代替木材和钢材的“建构”实验运动,另外还有本文随后会提及的60年代早期的大规模的夯土实验等。[2]自1949年到1979年的三十年中,在极端的政治、经济形势下,中国建筑实践产生过非常丰富和极端的内容。然而遗憾的是,在今天当“建构”这个术语被进口到中国,承担起文化救赎的使命时,尚不见任何有针对性的研究能深入地回顾在我们的近期历史中,我们的先辈在不同的意识形态中,在相似的技术条件下,在完全没有“建构”这个理论话语的情况下,沿着“建构”的道路曾经走出了多远。这种研究的匮乏,使得今天的很多关于建构的讨论和实验,不得不建立在对我们自身的建构传统(尤其是近期传统)完全忽略的前提下,而单纯从西方横向引进建构话语。由于缺乏与自身切实的语境关系对照,我们很难分辩今天建筑师所喊出话语是否只是我们历史的回声。是否因为这回声延迟了太久,或者因为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声音的来源,以致于这些回声现在听起来像原初的声音一样新鲜?80年代开启了一个建筑的意识形态、风格学和商品经济大折衷的时代。经济的开放和工程建造量的空前增多,并没有使设计观念发生根本改变而是走向平庸的折衷。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文化象征主义在大量官方标志性建筑物中继续盛行(如北京西客站、中华世纪坛等);另一方面在更多的项目中,在市场经济取代意识形态成为社会主导力量时,文化象征主义和经济理性主义这两种曾经分离的设计观念已被市场的看不见的手强有力地扭合起来。以中国的住宅开发为例:一方面经济理性主义较关心平面:因为它一如既往地热衷于建筑形制均质化和建立在重复性为基础的批量化生产──这就是为什么无论地域气候、文化差异有多大,全国上下实际在共同套用有限的几套住宅标准层平面;另一方面经济理性主义关心市场动向,关心为市场及时提供最富感召力(卖点)的建筑风格,而具体制造风格的任务便摊派给文化象征主义。文化象征主义关注立面:正如建国初民族主义和国家意识形态需要一种文化表现时,文化象征主义曾制造出民族形式,而当今天城市中新兴的中产阶级迫切需要另一种文化表现时,文化象征主义便拼贴出立面的欧陆风情。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时代,建筑的文化象征主义和经济理性主义结合起来,可被称为建筑风格的经济学。建筑“风格的经济学”的基本原则是:建筑物是一个巨大的商品,“经济理性主义”通过市场时尚来确定建筑形制,“文化象征主义”则负责商品外包装,为建筑确立某种特定的外在装饰风格以象征某种特定的文化身份。根据市场订单的需求不同,风格的表现可能是多样的:或者“民族形式”,或者“欧陆风情”甚至“现代主义风格”等等,由此建筑的表现已完全被缩减为外在风格的表现──这便是我们当前主导性的建筑文化状况。二.建构的还原到底什么是建筑学不可缩减的内核,这是近年来在中国逐渐兴起的“实验建筑学”欲对抗商业主义所必须回答的问题;换句话说,究竟建筑学拥有多少其它学科所不能代替的自足性,从而凭借这种自足性能更有力、更独特地参与到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的现代化日程中?在维特鲁威的三要素中,“坚固”(firmitas)和“适用”(uticitas)长期以来成为建筑师不可缩减的设计原则,而“美观”(venustas)则似乎被理解为建立在前两者原则基础上的一个不确定的价值判断。近似于此,中国建筑界长期坚持“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方针,“美观”在其中多被理解为受意识形态影响的“文化象征主义”的附加表现,因而成为一种仅“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的建筑状况。做到“坚固”、“适用”和“经济”似乎已经成为不言自明的存在,而好象可以独立于历史文化的不确定性。今天西方正统建构理论总体仍在遵循这样的途经。不难理解,今天很多中国建筑师和理论家也同样渴望将建筑学通过缩减和还原的工作,清除意识形态的重负和审美意识的不确定性,从而获得一种“本质性”的内核,或者说将建筑学放置在一个看似坚实的基础上,以获得这个学科初步的自足性。在《向工业建筑学习》一文中,张永和与张路峰表达了这样一种文化策略:在中国,工业建筑没有受到过多审美及意识形态的干扰,也许比民用建筑更接近建筑的本质。…清除了意义的干扰,建筑就是建筑本身,是自主的存在,不是表意的工具或说明它者的第二性存在。如果能确认房屋是建筑的基础,便可以建立一个建筑学:自下而上:房屋建筑一个建筑范畴之内生成的建筑学…相对于另一个建立在思想上的建筑学自上而下:理论建筑[3]但是我认为实际的文化状况要远比线性的概念推导复杂得多。即使公认“房屋是建筑的基础”,那么什么是“房屋的基础”呢?是“思想”还是“建造”?进一步追问我们便会面临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是“建造”的行为发展了关于“建造”的“思想”,还是关于“建造”的“思想”促成了“建造”的行为?我们对于现实的感知与我们所采用的理解现实的概念模型之间的因果互动关系,显然是一个愈久弥新的哲学命题。在这里避开繁复缜密的哲学争论,一些简单的语源学分析相信会有助于理解“建筑”基本涵义中的概念/实在之间的复杂性。英文“建筑学”architecture起源于两个希腊词根:archè和technè。其中archè(基础的、首要的、原初的)指代建筑学所秉承的某些根本性和指导性的“原则”──不管这些原则是宗教性的、伦理性的、技术性的还是审美性的;[4]而technè(技术、方法、工艺等)所指代的是建筑要实现archè中的原则所采用的物质手段。或者换句话说,在建筑学中,一切客观、具体的建筑手段、条件或状况(technè),实际上都为某种概念性的、抽象的“原则”(archè)所控制和体现。同样,“建构”tectonic一词也不能被缩减为纯客观的建筑实在,其古希腊词根tekton同时拥有着“技术工艺”与“诗性实践”的双重含义。[5]从古至今,匠师、建筑师对建筑空间、材料、结构与建造的理解和运用从来都不会达到一种纯客观的状态,而对所有这些建筑现象的理论阐释则更会被概念/实在的复杂关系所包围。实际上,这种复杂性已经构成当代中国实验建筑学对“建构学”进行缩减和还原工作所遇到的首要的理论性难题。例如:在《向工业建筑学习》中,张永和与张路峰将“自下而上的建筑”称为“基本建筑”,并总结了“基本建筑”所包括的三个基本关系:“房屋与基地、人与空间、建造与形式”;近似于此,在《基本建筑》一文中,张雷将“空间、建造、环境”定义为“基本建筑”的“问题的核心”。然而在我看来,更“根本”的问题似乎在于:所有这些“基本”、“核心”的问题实际上在今天都无法被还原到一个纯粹、客观、坚实、自明的基础上。“房屋、基地、人、空间、建造、形式、环境”等概念,无一不被历史、文化、审美、意识形态等各种话语的“意义”所深深浸染。(比如“基地”一词,既指代作为“客观物质存在”的“建筑物所处的基地”,又同时渗透着特定时代、特定文化中建筑师对基地的“基地性”的理解。)实际上,对每一个“基本”问题的探讨,未必会把我们真正引向建筑学的基础,倒很有可能使我们永久地悬浮在无尽的文化阐释、再阐释的半空中,因为那些“基本问题”很可能是贯穿所有文化层面的无所不包的“所有问题”,而它们之所以看似“基本”,可能恰恰是归因于某种特定文化阐释所制造出来的语言幻像。本文的宗旨之一便是通过分析证明,那种被认为排除了意义干扰的“纯建筑学”提案实际上是建立在对某一种特定意义系统的预设基础上的,而更为重要的是这些预设的价值体系在今天的文化状况中已不再是自足的,它们不应该逃避理论思辩的严格审查。如果不深入地讨论这些预设价值的意义和局限、以及它们在建构实验者的思考和实践中所展露出中的复杂性和矛盾性,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建立在虚设价值平台、完全回避思想检验的“建构学”能够有效地支撑当代中国建筑师的实践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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