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蜂网传媒车辆管理暂行办法1.总则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规范安全用车行为,向公司提供优质的车辆后勤保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2.车辆使用须知2.1车辆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负责驾驶,非专职驾驶员不经主管领导同意随便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否则将由当事人承担一切不良后果。2.2车辆首先重点保证公司领导和公司业务部门的重要紧急事务用车。2.3因事定车,坚持一车多办事的勤俭原则。2.4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必须严格按照派车申请单上所列的项目清楚填写,报公司综合管理部主管备案批复。综合管理部主管按照工作的主次、轻重缓急和有计划的原则,方可签字,申请用车人持批准后的派车单,使用相应车辆出外办事,否则车辆驾驶员有权拒绝。2.5公司车辆主要供公司外出办事及来访客人公务使用。在市内办理公务时,应搭乘公交车,其公交车费由公司报销。遇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车辆或乘出租车,次日填写车费报销单。2.6车辆司乘人员不得在车内吸烟,以保证全车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车内设施及车内环境卫生。3.车辆派遣原则3.1工作时间内,原则上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各车辆专职驾驶员负责驾驶、维护、保养,统一调配,公司高层按级别用车,原则上专车专用;3.2派车时间按申请先后顺序;3.3按工作重要程度和先急后缓派车;3.4合并使用原则,即不同部门人员外出,经同一路线办理公务,合并使用车辆;3.5当用车需要发生冲突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协调;3.6一般情况下,同一部门不同时派遣两部车。3.7领导配车原则:1)总经理、经理级别人员备专用车辆及专职驾驶员,如自驾,可不配车辆专职驾驶员。2)其他员工因公务需要,须得到行政综合部批示方可接送。3.8车辆外借原则:21)外单位外借车辆,须填写《借车单》,确认所借车辆,须得到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并注明配备公司车辆专职驾驶员。2)公司员工借用车辆,须得到行政综合部、总经理批准,同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一式二联,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综合管理部调派。3)车辆驾驶员应做好交车前车辆检查及里程登记,须填写《车辆交接单》与借车人双方签字认可,以便掌握借车人使用行车里程与耗油情况。车辆归还时,由车辆使用人检查车辆是否与交车前的车况一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若车辆有损坏、违章或发生事故,由借车人承担全部责任,公司概不负责。4.车辆管理原则4.1车辆购置:1)购置各类车辆以经济适用、价格合理为原则。2)根据公司业务需求,由需求部门提出购置申请,经公司决策层确认,指定专人选购,并将车辆相关资料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统一由公司采购中心统一采购。4.2车辆报废:1)车辆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行车里数,由相关的交警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证明,由综合管理部提请公司主管领导申请报废。2)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公司财务部做固定资产销账处理。5.车辆事故原则5.1违章和事故处理: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或罚款的(如闯红灯、超速、违停等),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和当事人自行负责。工作时间发生事故者,如负事故主要责任,扣除保险费用余下的费用原则上由车辆当事人自负(因为保险费为公司交纳)。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罚款,经1人以上证明,由公司负责报销费用。2)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立即、及时的向附近交警和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保存好保险公司及交警处理的相关资料。同时与公司联络,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事宜,应由当事人配合交通部门共同处理。4)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由擅用者(含专职驾驶员)自行负责。36.车辆费用6.1车辆相关费用:车辆的保险、年检、日常保养费用统一由公司财务部、综合管理部根据每台车辆的具体情况核定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承担。6.2车辆卫生与车况安全检查。综合管理部会不定期抽查进行车辆清洁卫生与安全检查,并做考核记录。7.车辆驾驶员职责7.1行车要求:1)车辆的使用实行“谁使用、谁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2)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安全行车、科学驾驶、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积极维护公司形象。3)公司专职驾驶员应确保行车安全,服从调度,不得无故拒绝出车。公务车辆不得做非公务使用,在出车中,要按派车任务行车,不得脱线办私事,不能私自带客。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公司指定的位置休息。4)车辆专职驾驶员每天应按公司要求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执行而造成损失,由该车辆专职管理人负责。车辆专职管理人需经过综合管理部主管批准,可将车辆开回家中,但须保证车辆的安全停放,产生的停车费用不予报销。5)车辆驾驶员在高速、省道、县道等高等级公路上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规定限速,否则由此产生的罚款自我承担。6)车辆驾驶员在驾车时,原则上不到用手机打听电话,需要时可选择路边用必须用耳机接听电话。7)车辆驾驶员驾车时必须系安全带。8)车辆驾驶员不得在车内(无论是开车或停车)吸烟,违者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9)车辆驾驶员违法安全驾驶规定,而造成的车辆事故,由车辆驾驶员自己和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7.2车辆保养与维修:1)车辆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每周一次,如遇雨天,则须加洗。2)按车辆保养手册的要求定期做好维护工作,保证车辆各项零件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根据车辆保养规定及时进行维护(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如发现异况,及时上报,申请维4修)。3)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正常故障,需要修理,由车辆驾驶员及时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就近送或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4)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经核准后方可修理,并及时补办手续。5)由于车辆专职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理费,由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6)车辆专职驾驶员应对车辆作定期检查,发现故障或损坏情况应立即报综合管理部,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才可安排进修理厂进行检修。7)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厂家维修服务,每年由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对品牌4S专卖店及维修厂家进行选择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厂家信誉、维修能力、维修质量、维修成本等)。按照就近原则,选择二至三家并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确定双方的权责利,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原则上使用4S店维修,没有专门品牌维修点的统一选定维修点进行。8)综合管理部负责为公司每台车辆建立档案,应做好车辆的维修记录,建立电子台帐,以备核查维修项目的合理性,规范化。8.公司车辆费用管理事项8.1公司所有车辆包括车船税、路桥费、交强险和其它商业保险、燃油费及其它费用经财务部、专职驾驶员、综合管理部共同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办理。车辆专职驾驶员不得单独办理,否则公司不予报销。8.2费用报销:“按谁使用,谁报销”的原则。6.3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可随时对车辆产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计,车辆驾驶员必须积极配合。8.4车辆日常油费报销流程:1)公司油费报销原则上“谁加油,谁报销”;2)车辆驾驶员须爱护保管自己的车辆,如人为原因(证件不全、违章驾驶、驾驶不当所引发的罚款或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由自己承担;因不可抗力,非本人原因造成的,根据交通鉴定书或有一人证明的情况下,驾驶员及时写书面情况说明上报综合管理部,逐级上报领导确定。9.违规处罚事项59.1公司员工未经批准因私人事宜在市内用车一次罚款100元,长途车视距离远近处以市内标准2至10倍的罚款。若发现车辆驾驶员纵容和配合用车人在公务出勤期间办理私事,或自己办理私事,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罚款20元;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给予记过,,第四次予以除名。同时,综合管理部有权对用车人一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9.2无照驾驶、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特殊情况除外)等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承担,财务部不予报销,若由此发生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9.3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将车交于他人驾驶。若发生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4公司非专职车辆驾驶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驾车,若发生事故,责任由其本人全部承担。若属获得领导批准驾车,其责任则与车辆专职驾驶员相同。9.5车辆驾驶员经公司领导同意允许开车回家过夜,但因此造成损失、被盗等,由车辆本人承担全部责任。9.6车辆专职驾驶员其它违规行为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9.7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每月接受综合管理部的监督,如有违章者;根据公司出具的《违者通知单》签字确认后的一个月内将违章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者将罚款5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9.8公司将每月抽查一次公司车辆的使用状况并如实填写《公司车辆安全与卫生检查表》,专职驾驶员签字确认后将予以公告。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车辆专职驾驶员必须在签字确认后的一个月内各自负责解决完成。9.91)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后,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不含索赔保险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大的修理项目,由统一安排并限指定4S店和厂家进行修理。2)因项目工作需要,其它员工使用公司配车辆供项目使用车辆的包括停车费、过桥费、燃料费等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附表:《车辆基本信息单》;《派车单》;《车辆交接单》;《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