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史村小学暖气维修等工程施工协议发包人:龙阳镇史村小学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1、工作内容1、锅炉房内暖气设备检修。2、教学楼及幼儿园内管道,暖气片等检修。2、工程承包方式和价格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施工结束后附施工及用料清单,费用根据清单结算。3、合同工期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1月5日4、工程做法及质量要求1、(1)锅炉房内暖气设备检修。教学楼及幼儿园内架设管道、暖气片等检修。锅炉内清理积灰,烟筒加固牢稳并清理积灰。(2)检修完毕后并负责试水工作,11月5号必须检修完毕,保证能正常供暖使用。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按照发包方确定的施工范围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3、工程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承包方必须立即进行返工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5、安全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行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6、结算方式以实际验收结果为准。施工结束后附施工及用料清单,费用根据清单结算。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7、质量处罚措如施工项目不能满足上述质量要求,将视具体情况处以该单项工程5%到10%的罚款。8、本协议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持一份,九、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史村小学承包人: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