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与方法主讲人:胡旺存第一章绪论第一节什么是社会研究一、社会研究的概念1、相关名称及其含义与“社会研究方法”相关的名称主要有以下几种:调查方法;调查研究方法;社会研究方法;社会调查方法;社会调查研究方法。2、社会研究的定义社会研究指的是一种以经验的方式,对社会世界中人们的行为、态度、关系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产物所进行的科学的探究活动。它的目标是探索和理解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世界。二、社会研究方法体系1、方法论:主要探讨研究的基本假设、逻辑、原则、规则、程序等问题,它是指导研究的一般思想方法或哲学。它探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社会科学能否像自然科学那样客观地认识社会现象?二是否存在客观的社会规律?三是应采用何种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四是如何判断社会科学知识的真理性?五是人的主观因素(如价值观、伦理观)对社会研究有什么影响?一种是实证主义方法论,认为:社会研究应该向自然科学研究看齐,应该对社会世界中的现象及其相互联系进行类似于自然科学那样的探讨。要通过非常具体、非常客观的观察,通过经验概括得出结论。同时,这种研究过程还应该是可以重复的。在研究形式上,定量研究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最典型特征。另一种是人文主义方法论,认为:研究社会现象和人们的社会行为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人的特殊性,考虑到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的差别,要发挥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的主观性。用马克斯·韦伯的话说,就是要“投入理解”,或者是赖特·米尔斯所说的“人对人的理解”。理解派的方法似乎最适合于对复杂现象作探索性研究,特别是在这些现象不太为人所知的时候。在研究形式上,定性研究是人文主义方法论的典型特征。一种是马克思主义学派强调要以辨证的、历史的、发展的、相互联系的观点分析社会,并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这种方法论在对社会工作、妇女研究、弱势群体研究中有很大的影响。2、研究方式:指贯穿于研究全过程的程序和操作方式,它表明研究的主要手段与步骤。包括研究法与研究设计类型。在社会研究中有四种主要的研究法:统计调查研究、实地研究、实验研究和间接研究。研究类型主要有:(1)从研究目的上可分为描述性研究,解释性研究和探索性研究。(2)从研究的时间性上可分为横剖研究和纵贯研究。(3)从调查的范围上可分为普查、抽样调查和个案调查。3、具体方法与技术资料收集方法有:问卷法、访问法、观察法、量表法、实验发和文献法。资料的分析法有:统计方法、数理方法和模拟法、比较法、构造类型法等。研究的具体技术包括问卷与观察表格的制作技术、调查指标的设计、观察仪器、实验设备、计算机技术等。三、研究层次——宏观与微观1、宏观层次:是将社会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侧重从文化和历史的角度来研究社会整体的性质和发展规律。宏观研究的主题有:社会变迁研究社会结构研究社会行为与态度的研究2、微观层次:是从个人或群体入手,通过观察人们的社会交往来发现社会行动的意义、特点与其社会环境的复杂关系。研究的主题有:人的社会化,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取实地观察与客观描述。社会单位层次:是从群体结构和集体行为入手,直接考察实际的社会单位,如社会组织、社会群体和社区。社会组织研究。社会群体研究。社区研究。第二节社会理论的构造一、概念和变量概念:是构造理论的砖石,它是对研究范围内同一类现象的概括性表述。比如:房屋、旅行、拥挤等,概念可分为实体概念和非实体概念。实体概念是指可直接观察到的物体、事物或现象,如老人、做好事、游行等。非实体概念则无法直接观察,如智力、社会关系、文化、动机等。社会科学涉及的许多概念是非实体概念。2、变量:就是具有一个以上不同取值(不同的子范畴、不同的属性)的概念。比如“性别”就有“男性”与“女性”这两种不同状态。变量从相互之间的影响关系上可分为:自变量和因变量。自变量是指在一组变量中,能够影响其它变量发生变化,而又不受其它变量影响的变量称为自变量;因变量是指依赖于其它变量,而又不能影响其它变量的变量。3、变量间的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变量相联系的性质,它们关系有相关关系、因果关系、虚无关系三种类型。相关关系:如果说变量甲与变量乙有相关关系,意思就是它们一同起变化,即甲有变化、乙也有变化,反之也一样。在相关关系中,一般无法区分哪个是原因,哪个是结果,两者互为因果的。如果一个变量值的增加伴随着另一个变量值的增加,或者一个变量值的减少伴随另一个变量值的减少,则这个关系称为正相关,或直接相关,通常用“+”来表示。如果一个变量值的增加,伴随着另一个变量值的减少,则这个关系称为负相关,或称逆相关。通常用“-”表示负相关。因果关系:在有相关关系的两变量中,如果明确说明了一个变量的变化引起了另一个变量的变化,那么这种关系就可以称作因果关系。也就是因甲的变化导致了乙的变化。虚无关系:它说明从某一变量的变化很难预计到另一个是以怎样的方式发生变化的。在数据的统计分析中,通常要对虚无关系进行检验,如果虚无假设被否定,那么对命题中各变量的关系,就给予了更令人信服的证实。二、命题与假设命题是对现象之间的关系的陈述,它用于说明“为什么”的问题,而概念只是描述现象“是什么”的分类概括。1、命题的类型公理、定理、经验概括和假设。公理处于理论的最高层次,它是高度抽象的陈述,所有其他的理论命题都可由公理推演出来。公理是无法直接被经验检验,而只能通过对它的逻辑推论的检验得到部分证明。定理是由公理推倒出来的,它可被经验事实来检验。如,公理1: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理性的;公理2:理性行为都是受社会环境制约的;可推倒出定理:人的政治行为是受社会环境制约的。经验概括不是由公理或定理推导来的,而是通过对大量事实的观察而归纳出来的,它的经验色彩较浓,抽象程度较低。3、假设:为得出逻辑的或经验的结论并加以检验而设立的实验性假说,是一种尝试性的解释。它可由理论演绎得到,如由前例的公理1,可提出“人的犯罪行为是受环境影响的”这一假设。也可以由经验观察得到,如,当观察到许多科学家或知识分子的不幸遭遇时,就可能提出“智力越高越不幸”的假设。提出假设之后,就可以进行具体的调查研究来证明它的真伪。假设必须是可检验的,必须能够以变量语言来表述。例如,对“智力越高越不幸”这一假说,就需要对“智力”和“幸福”这两个概念作出明确界定,并说明测量它们的方法,如以智商测验的分数来衡量“智力”,以幸福量表的分数来衡量“幸福”的程度。假设有几种不同的陈述方式:一种是函数式陈述,其基本形式是:y=f(x),即y是x的函数,它是说明若x发生变化,则y也随之发生变化,反之亦然。这种方式在自然科学中很常见。另一种条件式陈述,即“如果甲,则乙”这里,甲称为先决条件,乙称为后果,这种方式常常说明两变量间的因果关系,但有时也只表示相关关系。还有一种是差异式陈述,其基本形式是“a组与b组在变量甲上无(或有)差异。”在统计学中,这种无差异的假设也称为“零假设”或“虚无假设”。在社会研究中,一般多使用后两种陈述方式。第三节解释的类型一、个性解释与共性解释1、个性解释是指对某一独特事件或个人行为的解释,即对其特殊性或独特性的解释。历史学、法学常采用这种模式。2、共性解释:旨在用最少的原因变量去最大限度地解释因果关系的一般模式。它需要调查大量样本甚至整个社会,以便说明社会的规律性。共性解释有两种类型:因果解释,功能解释。二、因果解释:通过对导致某类现象产生的普遍的、充分的原因的说明来解释这类现象,一个科学解释是由解释项和被解释项组成的。被解释项是研究者要说明的现象,解释项是一组关于这一现象发生的先决条件的陈述,这组先决条件可称为这一现象的原因。如解释“美国为何是两党制”,那么解释项中的先决条件(C1,C2、、、、)可包括两党制产生之前的一些事项,如“美国实行单选举区制”,“美国的第三党势力很小”等等。解释项所依据的普遍规律是一种全称的理论陈述,如L1,L2,L3、、、、。这一解释的逻辑推演过程是:理论陈述:L1凡实行单选举制的政治系统都是两党制。,L2如果实行单选举区制,则第三党势力就小。L3如果第三党势力较小,则会逐渐形成两党制。理论陈述:C1,美国实行单选举区制。C2、美国第三党势力很小。由L1,C1系统可推论出:美国的政治系统必然是两党制。因果解释是运用演绎三段论的形式,由大前提、小前提进行逻辑推论。在因果解释中,理论陈述相当于大前提,条件陈述相当于小前提,而被解释项是解释项的逻辑推论。因果解释指出在一定的条件下,由于某些规律的作用,可以预测到将会发生哪些现象。英国哲学家穆勒在1872年总结出目前已为人熟知的五种归纳因果关系的方法:求同法、差异法、求同求异法,共变法,剩余法。W·华莱士区分了探求因果解释的五种策略:原因解释、结果解释、内部构成解释、外部背景解释、分类解释。假如我们想得到有关“科层制”这一现象的因果解释,那么:1原因解释是说明“科层制”是由哪些原因产生的。它是由政治国家和商品经济社会的产物,是随着行政管理的增多和分化而发展的。2结果解释要说明“科层制”导致了哪些后果,它导致了组织管理中的非人格化、官僚主义、文牍主义等。3内部构成解释是要说明它是由哪些部分、哪些属性或哪些过程构成的,4外部背景解释是说明“科层制”是哪些社会系统、社会特征或社会过程的组成部分。5分类解释是将“科层制”划入分类体系中的某一类别。三、功能解释杜尔克姆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指出:“在解释一个社会现象的时候,我们必须区分导致这一现象的充分原因和这一现象所发挥的功能”。后者称为功能解释。功能解释适于说明一些特殊的或独特的社会现象。人们对功能解释有许多批评。其中主要的责难是:它是一种目的论解释,易于陷入循环论证或同义反复之中。但不管怎样功能论也符合科学的共性解释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后来美国社会学家对功能论作出补充,并非任何社会现象都对社会有积极作用,从而否定了功能普遍性的假设,社会现象对社会产生的作用有可能是正功能,也有可能是反功能。第二章社会研究的过程第一节理论建构的过程一、从观察到经验概括(一)经验归纳列举归纳,即通过简单枚举建立经验概括:排除归纳,即在许多命题中,排除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命题,保留未被事实所反驳的命题以建立经验概括。列举归纳一般是得出一种普遍现象的概括而不涉及这一现象的产生原因。“排除归纳”则试图概括某一现象的普遍原因,它以现象之间的必然的因果关系为根据,因此它也称为科学归纳法。严景耀的“中国犯罪问题研究”的结论中,包含了大量由“列举归纳”得到的经验概括,如:(1)犯罪者多为经济地位低下的人。(2)青少年犯罪往往只与家庭有关,但成年犯罪则包含许多社会问题。(3)在美国,多数成年犯罪是惯犯,在中国,成年犯中大多数是偶犯。(4)性犯罪及暴行犯罪在夏天比较多,在冬天比较少。(二)统计概括由统计资料归纳出的命题称为“统计概括”,它也是一种经验概括。依据概率原则,它说明,只要样本是从总体中随机抽取的,那么在样本中发现的现象或变量间关系也可以在总体中观察到。但是,经验概括和统计规律还不是理论。经验概括大多是关于事实的陈述,它一般不包含人们对事实的理性认识,也就是说,它还没有在现象与本质之间建立一种动知关系。经验概括的主要作用在于它能为新的理论提供事实根据,能够检验原有理论中的错误。更重要的是,它能使研究者从预料不到的事实中或偶然发现中得到启发与“顿悟”,从而提出一些新的概念或想法,以此为线索来建立新的理论。二、从经验概括到理论(一)建立理论解释由经验概括到理论也就是运用创造性的想象和思维的抽象。它包括四个步骤:(1)建立解释项的概念,这一抽象概念包含经验概括中的各种变量的共同属性或特征。(2)建立被解释的概念,它在更抽象、更普遍的层次上表明所研究的具体现象。(3)建立解释项与被解释项相联系的命题,它以原有的经验概括为基础。(4)建立多个命题,它们包含上述的解释项或被解释项,然后将这些命题组织在一个逻辑上相互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