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预验收监理工作引导程序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注意要点一、1、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A13,并附相应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预验收。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的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竣工验收前1、监理部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初验条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2、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签字盖章齐全二、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单。初验过程中: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资料的审核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体质量逐项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在监理日志中。3、监理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及时记录在监理日志中。三、工程经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本工程各主要参建单位;3)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工艺;4)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6)竣工资料审查情况;7)工程质量的评估结论预验收合格后1、监理部及时编制质量评估报告,其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作业文件的要求2、监理部留存签字审批齐全的报告一份,同时报建设单位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