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郭家湾电厂设备维护部检修外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良好的劳动、工作秩序,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水平,以规范外委员工行为,保证检修生产任务的完成,建立起与外委员工和谐的劳动关系,制定此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维护部外委员工在工作期间劳动纪律、工作调配、安全管理等考核管理办法。第三条本标准规定了外包工程的发包原则和发包程序,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现场的安健环水平。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郭家湾电厂。第二章外委检修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具体管理办法(一)外委员工必须遵守执行《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检修人员外委用工合同》全部条款。(二)外委员工必须遵守执行《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检修人员外委用工合同》附件1技术协议《检修人员外委用工技术协议》全部条款。(三)外委员工必须遵守执行《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检修人员外委用工合同》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检修人员外委用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全部条款。(四)外委员工必须遵守执行《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2电厂.检修人员外委用工合同》附件3《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及考核办法》全部条款。(五)外委员工必须遵守执行《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检修人员外委用工合同》附件4《修正条款及用工人员数量及资历要求》全部条款。(六)外委员工必须遵守执行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所有生产、安全、环保、培训管理制度、细则。(七)外委员工必须遵守执行《设备维护部考核细则》。(八)外委员工必须遵守执行《设备维护部员工手册》。(九)外委员工必须遵守执行设备维护部其它相关管理制度。第六条劳动纪律管理程序(一)外委员工请假必须严格遵守厂部和设备维护部请假管理制度,请假必须由所在班组班组长签字同意后,由外委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同意,最后由设备维护部经理签字同意方可离开;假期超过一周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条一式两联,一联保存在班组,另一联保存在外委项目部。班组所保存的请假条月底报至设备维护部。(二)外委员工请假,扣除300元/工日,由外委项目部于月底上缴至设备维护部。(或设备维护部将考勤表上报人力部在月度工资总额中扣除)。(三)外委员工的考勤由所在班组负责,于月底汇总报至外委项目部。(四)外委员工如未按时到岗,班组负责人在上班后半个小时内报至外委项目部和设备维护部。(五)请假手续不完善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3(六)外委员工如果发生旷工事件,考核600元/工日。扣款由外委项目部于月底上缴至设备维护部。(或设备维护部将考勤表上报人力部在月度工资总额中扣除)。(七)其他劳动纪律方面,外委员工遵守厂部和设备维护部相关管理制度。第七条培训管理程序(一)根据厂部和设备维护部的培训管理制度,外委员工必须参与培训。(二)为了提高检修人员的业务水平,外委项目部对外委员工必须加大培训力度,使他们在上岗前达到该岗位标准要求,必须持证上岗。(三)在进入现场或上岗前,外委项目部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培训,定期进行考试。在双方组织命题,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外委检修人员上岗。(四)外委项目部在现场不能培训的内容,电厂可协助安排到其它电厂进行有针对性培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外委项目部承担。(五)进入现场后,要求外委项目部定期进行考核,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动态管理。设备维护部不定期对外委员工进行理论和技能考核,对连续考核成绩较差人员,设备维护部向外委项目部提出劝退。外委项目部应及时补充对应人员。具体办法详见人员调配管理程序。(六)外委员工要按时完成部门和班组安排的培训内容第八条人员调配管理程序(一)外委员工在不影响设备维护部检修工作的情况下,由设备维护部同意可安排休息,休息前应办理请假手续。在休息期间,如果设备维护部检修工作紧迫,由外委项目部负责人通知本人及时回厂,必须保证设4备维护部检修工作顺利进行。(二)设备维护部按照实际情况和技术要求,对外委员工(相同技术条件)工种要求可以进行调整,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和服从设备维护部的安排。(三)外委员工如有下列情况者,设备维护部有权要求外委项目部调换相应人员。外委项目部应在三日内将人员调换到位。(四)外委员工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本岗位工作时,必须提前1个月上报项目部和设备维护部,项目部应在外委人员离岗三日内将人员调换到位。(五)外委项目部如果不能在外委员工离岗一周内将相应人员调换到位,设备维护部将加倍扣除相应的承包费用,即600元/工日。扣除的费用由外委项目部于月底上缴至设备维护部。第九条安全管理程序(一)对重要系统和设备上的工作,设备维护部负责提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外围项目部组织相关生产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记录,并签字。(二)外委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电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厂部和设备维护部对外委员工在生产中的违章作业按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三)外委员工在生产中不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造成的影响,设备维护部有权要求外委员工停工,造成的损失由外委项目部负责。第十条奖励与考核管理程序(一)根据厂部及设备维护部有关规定,外委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5出的,设备维护部将进行奖励。(二)外委员工出现违章违纪现象时,设备维护部将依据相应的管理制度有权进行考核,考核款项由项目部在月底上缴至设备维护部,拒不上缴者将从项目承包款中加倍扣除。(三)厂部对于外委员工的考核或奖励,外委员工应无条件执行。(四)厂部对于设备维护部或班组的考核,设备维护部将进行责任分解,根据责任划分,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考核。(五)外委员工如果对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外委项目部负责人,由外委项目部负责人与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设备维护部负责人协商解决。(六)厂部和设备维护部的其他管理程序,外委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第三章设备维护部外委员工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管理考核细则内容(一)劳动纪律考核细则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具体工作时间如有变动以厂部通知为准。2.外委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未按作息时间规定到达岗位的视为迟到;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无故不请假、假期已满,逾期不归,续假未获批准者,按旷工处理。(二)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一月内第一次迟到、早退,处罚责任人20元;62.第二次迟到、早退,处罚责任人40元。3.月累计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处罚责任人100元。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五次,处罚责任人20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五次,处罚责任人500元。(三)请假考核制度1.外围员工请假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没有执行请假制度。2.如因突发原因确实来不及请假的应电话通知本班班长和本专业主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休假者,半天以内处罚责任人100元;3.超过半天者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处罚责任人200元。4.屡次矿工,且态度恶劣、屡教不改者,退回乙方,要求乙方更换人员。具体请假原则和审批权限及办法依照公司下发的请假办法和外委用工合同执行。(四)吸烟考核制度1.生产现场严禁吸烟,如有违反,处罚责任人50元/次并给予口头警告。再次发现者处罚100元。2.禁止流动吸烟,一经发现,处罚责任人50元/次。3.再次发现者处罚责任人100元。4.严禁在档案室、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吸烟;5.严禁在机房、电教室、会议室、实验室吸烟,一经发现,扣责任人100元/次。6.以上任何情况每月重复或累计三次处罚责任人200元。7.严禁在《安全管理标准》中规定的一级动火区域、二级动火区域内吸烟,一经发现,处罚责任人500元/次;再次发现退回乙方,要求乙方更7换人员。(五)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1.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不论起因如何,首先动手(含推搡、拉扯,使用物体、工具等触及他人身体的)的人员均被视为主要责任者。如酒后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喝酒的人员均被视为主要责任者。2.在一方首先动手的情况下,另一方应回避躲让,不应还手斗殴。如还手,不论起因如何均被视为负有次要责任。3.在特殊情况下,如打架斗殴的一方失去理智,使用工器具、砖头及凶器等可能危及另一方的生命安全或危害公共安全时,现场的任何人员有权采取措施,以防止事态扩大。4.凡在厂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除赔付对方医药、误工费用外,同时处罚主要责任人800元,次要责任人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退回乙方,要求乙方更换人员。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5.凡在厂区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如果认定为主要责任人处罚责任人500元;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六)酒后上岗考核制度1.对于喝酒人员严禁进入现场上岗,任何人有责任报告相关专业主管,专业主管发现其确为酒后上岗,应责令其离开工作现场,处罚责任人300元。2.不听专业主管或他人劝阻,仍然执意在工作现场停留者,处罚责任人500元;造成事故的,退回乙方,要求乙方更换人员。3.每月累计两次酒后上岗者,没有造成后果的处罚责任人500元。8造成后果的退回乙方,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七)工作纪律管理考核制度1.外委员工值班期间必须按时到岗,并按有关规定签到;不得擅离职守,一经发现擅自脱离职守,处罚责任人30元。再次发现,处罚责任人60元。2.外委员工工作期间不得睡觉、打牌、下棋、干私活、上网聊天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反,首次发现处罚责任人30元;再次发现,处罚责任人60元。3.外委员工在工作场所躺卧偷闲、吵闹喧哗、嬉戏娱乐或串岗闲谈妨碍他人工作的,首次发现处罚责任人30元;再次发现处罚责任人60元。4.外委员工工作期间消极怠工、有意推诿,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顶撞或不服从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次,再次发现,处罚责任人300元。5.所有外委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因为手机未开或其它原因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处罚责任人100元;再次发现,处罚责任人200元。6.外委员工工作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拒不执行部门经理、专业主管或班组长分配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次。再次发现,处罚责任人200元。7.工作期间聚众赌博者,一经发现处罚责任人800元,围观者处罚400元。厂外聚众赌博者处罚责任人80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退回乙方,要求乙方更换人员。(八)着装仪表管理考核细则1.外委人员进入厂区、生产区域必须统一更换工作服。生产人员在特殊作业环境中工作应更换其他工装。违反规定者处罚责任人20元/次,9再次发现依照前次处罚金额翻倍处罚。2.工作人员进入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违反规定者处罚责任人50元/次。再次发现依照前次处罚金额翻倍处罚。3.任何人进入工作现场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违反规定者处罚责任人50元/次。再次发现依照前次处罚金额翻倍处罚。(九)环境文明考核细则1.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皮果壳、纸屑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处罚责任人20元/次。2.乱涂、乱写、乱刻、乱画、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处罚责任人20元/次。3.办公室、班组卫生脏、乱、差处罚责任人20元/次。4.攀摘花果、枝、叶,每点处罚责任人20元。5.其他影响文明生产的行为依据情况考核20-50元/次不等。6.以上同类事件重复出现则加倍处罚。(十)安全管理考核细则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认真行使安全职责,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突出者,奖励不少于300元。2.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不少于500元。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不少于1000--2000元。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者,奖励不少于300—500元。10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工作,经常指出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奖励不少于200元。5.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6.不戴安全帽、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