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可编辑可修改1车辆无偿使用协议甲方:沈阳鸿发易源商贸有限公司乙方:韩晔由于乙方为甲方的聘用经理,为方便甲方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现乙方将自有车辆(车号:辽A,以下简称“该车辆”)无偿借给甲方使用,双方一致同意以下协议:一、合同时限:乙方无偿将该车辆借给甲方使用三年,时限自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二、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为无偿使用该车辆,不支付任何租赁费用;2、甲方应保证车辆的安全。如发生车辆被偷窃,甲方应负责按车辆现价对乙方进行赔偿;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或人员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3、甲方应负责报销所有与车辆使用有关的保险费、过路费、汽油费、年检费等与该车辆一切相关的费用。三、乙方权利:1、租赁时限过后,乙方有权立即收回该车辆,甲方应无条件归还;2、租赁期内乙方只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不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车辆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调配,乙方应无条件服从。3、租赁期内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与该车辆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v1.0可编辑可修改2四、其他事项:1、本协议期满,如乙方继续为甲方服务的,甲方可继续租用该车辆,双方另行订立合同;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3、本协议如有不足之处,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