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资产重组的模式选择(doc 5)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商业企业资产重组的模式选择一、产权交易与股权交易的基本概念商业企业资产重组就是通过对企业现有资产重新配置,从而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在国外,商业企业资产重组主要采用两种模式:一是产权交易,一是股权交易。选择何种交易方式,取决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方向,也取决于交易的费用。产权交易是通过对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转让,实现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产权交易不涉及到企业经营主体的变更,它只是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优化。从收购方来看,通过资产交易,可以达到以下目的,一是实现规模的扩张;二是实现经营方向的转换;三是实现经营方式的改变。从出售一方来说,通过资产重组,可以缩小经营的规模,实现经营方向的转移和经营方式的改变。产权交易的客体既可以是有形的资产,也可以是无形的资产。从重组的形式来看,可以是承包、租赁、融资租赁,也可以是单纯的买卖。产权交易与一般的商品交易别无二致,区别是产权交易的客体只能是企业用于经营的资产。这种交易主要是不动产的转让,因此必须依据不动产的转让原则,进行登记或办理必要的过户手续。在以往人们的概念中,商业企业一般从事商品的购销活动,作为从事商业经营的必要财产(包括经营设备和经营的场地)是不能交易的。实际上,作为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商业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经营的最优化,可以将这些用于经营的资产重组。在我国商业对外开放的早期,一些著名的商业跨国公司进入我国的商业领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运用了产权交易的方式,实现了快速的资本扩张。产权交易的基本步骤是,选择合理的重组目标,进行必要的资产评估,与企业资产的所有人签订转让协议,办理资产的转让登记与过户手续。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我国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中,应当避免以下情况出现:一是“产权崇拜”。在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模式的选择上,有的学者认为,“公有产权不明晰是根本矛盾”,“产权是绕不过去的关键性改革”。他们极力主张在商业领域国有资本全盘退出,通过私有化来改造中国的商业企业。事实上,国有商业企业的全部出售并不能达到改革预期的目的,俄罗斯的私有化运动导致经济的全面崩溃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连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也指出,“经济学中没有一个神话像‘产权神话’那样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在我国,中央提出国有企业有进有退,在竞争领域,逐步实行退出机制。但是,这里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国有企业应当依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进退。对那些具有明显竞争能力的国有商业企业,不能人为地“卖光”或“送光”。更不能以国有商业企业作抵押,向银行等金融企业融资,然后再回头购买国有商业企业。国有企业不能为了产权明晰而将全部资产人为地量化给每一个职工或私营企业。总之,产权明晰也应当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防止变相的私有化。二是要防止产权交易中新的“一大二公”。我国许多所谓的国有商业企业,其内部的资本构成已经多次发生了变革,在产权交易中,不能将非国有财产通过产权转让的形式变为国有的货币资本。建国以来,我国的国有企业走过了从“政府全额拨款”到“拨改贷”,再从“税改本”,过渡到“贷款余额转为企业的资本”等一系列漫长的资本变动历程,现在有的国有企业还实行了“债权转股权”。国有商业企业内部的财产变动情况较国有工业企业简单,但商业企业内部也存在着大量的非国有资产,在有些企业内部还沉淀了一部分职工福利。实行产权交易,必须首先分清企业财产的种类,对不同性质财产的处分实行不同的决策方法,防止侵害企业职工或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某商业公司在1996年曾经拿出1万元作为开办新企业的费用,由公司的一名职工自筹资金组建了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部。到1999年,该经营部已经拥有资产200万元。这时,商业公司的经营面临严重亏损。公司领导认为经营部是企业的一部分,公司有权收回全部资产,用于整个公司的统一经营。但经营部的法人代表却出示了原始营业执照,表明企业的原始出资人并非商业公司,公司无权以红头文件的方式收回这一企业。由于当地的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公司登记行政机关确认出资人为经营部的法人代表,于是法院作出了经营部资产归该法人代表个人所有的判决。商业公司的领导认为,仅仅从注册资本上无法得出经营部资产属于个人所有的结论,应当从1万元的开办费入手查清经营部的真正出资人,将该经营部的资产划归国有商业公司,由公司出售给个人,经营部的法人代表有优先购买权。由于商业公司拿不出原始出资的依据,最后败诉。股权交易则是通过对商业企业的股权收购或出售,实现资本重组。股权收购一般在上市的商业企业间进行。与产权交易不同,股权交易将实现经营主体的变更,所以,交易的过程相对较为复杂。在进行股权交易之前,必须对整个商业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特别是对企业的负债情况有所认识,否则,在获得企业股权的同时,有可能背上企业的债务包袱。股权交易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进行,也可以通过场外交易进行。交易必须遵循国家的证券法规,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我国证券市场上,也出现了通过股权交易实现商业资本重组的案例,山东“三联”入主上市公司“郑百文”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这一案件之所以闹得沸沸扬扬,就在于它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规则不健全有关。现在,该上市公司的重组协议已经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只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批准,便可实施。但是,这一股权交易中所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诸如50%的流通股回购比例,默示的表决方式,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等等)仍然值得我们深思。二、产权交易与股权交易的基本形式目前,产权交易与股权交易两种交易形式在商业企业的资产重组中都已广泛运用。产权交易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的交易,也可以是分期购买。分期购买又可以分为单纯的分期购买与融资分期购买两种形式。融资分期购买又分为买方融资、卖方融资以及混合式融资三种形式。买方融资就是由资产重组中的购买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产权抵押,由金融机构保证购买人向出售者按期付款。卖方融资则是由卖方向金融机构作产权抵押,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由金融机构保证向出售者按期支付款项。收购方向银行支付了所有的款项后,从金融机构中获得产权。所谓混合式是指买卖双方长期往来,同时在一个金融机构中开设帐户,他们同时获得银行的担保,实现产权的交易。当然,买卖只是商业企业进行产权交易的一种形式,在实际经营中,还有所谓的承包式的产权转让,即通过将企业的财产进行承包经营,在一定期限过后,获得财产的所有权。此外,还有所谓的租赁式的产权转让,即通过一定时期的租赁经营,获得商业企业的产权。应当注意的是,商业企业一个经营网点的产权交易往往并不能够改变企业的经营主体,但是如果经营的网点本身具有市场主体资格,则这种交易很可能使得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所以,承包与租赁本身可能仅仅涉及到企业法人代表的变更,但是如果企业的主体资格发生了变化,则应当依法重新办理登记手续。股权重组则是在股份制的商业企业间进行。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控股式的重组,即通过控制目标企业相对多数股份,达到控制企业的目的。这类兼并活动并不涉及到企业的资产问题,它只是通过证券的交易机构实现股权的转移。另一种是吸股式的重组,即以一家商业企业为主体,吸收相关企业的股份,从而形成互为股东的关联性企业。与产权交易相比,股权交易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可能背负目标企业的巨大债务。例如,甲企业购买A、B、C、D、E、F、G开办的股份有限公司(乙)的资产,产权“重组”后,企业的股东仍为ABCDEFG,甲企业作为资产重组的一方并不承担乙企业的债务。乙企业除了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资本原则充实企业的资本外,仍应当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假如甲企业购买的是乙企业的股权,成为了乙企业的股东,甲企业就须对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在企业的重组协议中,甲、乙之间往往通过明确的条款约定甲企业对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这种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甲企业只能在对外承担了债务责任后再对原来的股东进行追偿。但这时原来股东的偿债能力已经没有保证了。所以,在进行股权购买时,应当对企业的债务有比较详细的了解,避免因企业重组而陷入债务的泥潭。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三、我国商业企业资产重组应当注意法律规定在我国,商业企业的资产重组也可以采用上述两种方法。但是,在具体的运用过程中,还应当考虑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例如,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商业公司的股东必须是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如果在重组的过程中不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可能会承担重组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再譬如,我国《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在股权交易中无视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交易无效。郑百文的重组方案之所以遭人垢病,就是因为在重组协议中有许多似乎不合法律规定的模糊之处。在我国国有商业企业的资产重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国家对国有资产变动登记批准手续的规定。在非国有商业企业的资产重组中,不动产的交易也应当办理相关的登记过户手续,否则合同不成立,原不动产所有人仍应承担法律责任。当然,不论产权交易还是股权交易,都必须依法到工商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