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公司的MEL进行了全修订,新修订的MEL完全按照AIRBUS出版的MMEL手册,由于MMEL进行了相当大的改变,使得我们的MEL新旧版本差异较大。针对目前部分单位在使用过程提出的问题和困惑,特归纳出来并做如下说明:A)为何没有机务程序?答:由于MMEL属于飞行类手册,在AIRBUS新出版系统中已删除机务程序的相关内容,我室编写的MEL手册是以MMEL手册为依据,目前手册编写人员尚没有能力自己编写出机务程序。B)使用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答:1.使用MEL原则:我公司要求飞机的故障或缺陷都必须在有可能的最近的时间里排除和恢复,除非由于时间或设备的原因不能排除和恢复的可按MEL规定放行飞机。飞机放行人员要确认失效的系统、设备之间不会产生相互作用而降低飞行品质或加重机组操纵负担。无论飞机在基地或在外站,放行飞机的标准都不得低于MEL的标准。2.MEL中有关设备的修复期限A类:该项目必须在备注栏中限定时间间隔以内修复。B类:该项目要求在3日历日(72小时)之内修复。C类:该项目要求在10日历日(240小时)之内修复。D类:该项目要求在120日历日(2880小时)之内修复。对于有故障的设备进行修理和恢复的起止时间限制的时间计算不包括故障的当天,是从发生故障那一天后的子夜零时开始。3.关于“O”、“M”、符号的说明MEL备注栏中的“O”符号代表机组操作程序。MEL备注栏中的“M”符号代表维护程序。执行“O”、“M”程序使不工作的设备项目在特定的工作条件和限制下完全放弃其功能。4.关于失效项目挂牌的说明所有失效项目必须挂上标牌以告知和提醒机组和维护人员。除特别规定外,标牌的用词及位置摆放可由操作者自行确定。5.放行程序按MEL放行飞机,维护人员必须在飞行记录本上写清故障的检查处理情况,及放行依据MEL中的项目号并及时通知公司签派部门,飞机执管的维修单位还要按规定及时办理故障保留手续。故障排除后,维护人员也要在飞行记录本上填写保留故障撤消记录。6.效范围的说明在AIRBUS飞机的MEL有效范围处标注不适用,表示此项目不适用于南航的飞机。在MEL飞机的有效范围处标注为MSN××××,表示飞机的出厂序号,表示该页仅适用该序号的飞机,与飞机序列号相对应的飞机注册号请参考前言中的飞机代码对照表。由于A319/A320/A321飞机MEL适用性有许多差异,本手册在有效范围栏中以注册号标注,请各位使用者在使用MEL前先确认一下飞机的MSN号或注册号,MSN号可在飞机前服务门上方标牌查到或者在飞机驾驶舱门后的适航证国籍登记证上查到。7.备注和例外栏目的说明对于表格下方有检查工作要求,而未注明“O”或“M”的项目或简单标注参考AMM相关章节或AMM工卡,维修人员完全有能力在地面完成相应的检查、测试等工作,该工作由维修人员完成,并将完成详细情况记录在飞机技术记录本上。8.飞机代码对照表(AAT)飞机配置表提供此MEL中考虑的飞机清单。对于每架飞机,飞机配置表显示了下列信息:-MSN(制造商序列)号,-空客公司了解的飞机的机队序列号(FSN),-空客公司了解的飞机注册号,-飞机型号。“M”字段提供下列评估代码:-字母“N”表示此MEL修订引入的一架新飞机;-字母“R”表示FSN(机队系列号)或注册号或飞机型号的更改。取下设备在按照MEL运行时,不允许从飞机上取下设备,除非相关的放行条件清楚地授权机务人员这么执行。注:(若安装)(若安装)符号并不意味着营运人可以取下设备。此符号表示机队中的一些飞机可能不包括此设备。9.ECAM信息的内容此部分列出了所有ECAM警戒信息并给出了放行时执行的相关MEL项目(如果有)的一个链接。当一个ECAM警戒信息报告了一个系统故障时,此节可以用作飞行机组和维护人员易于使用的切入点。注意:在索引(目录)部分,按不同的系统列出了每一章所有可能出现的ECAM信息。并列出每一条信息所在的页码位置,方便查找。使用ECAM项目:此部分列出了所有的ECAM警戒信息。ECAM监控一些系统的状态。如果一个或多个系统出现故障,ECAM向飞行机组提供相关的ECAM警戒信息。对于每个ECAM警戒信息,此节显示了放行时执行的相关的MEL项目(如果有)。当一个ECAM警戒信息报告了一个系统故障,飞行机组和维护人员应该参阅此节,作为MEL中的易于使用的查找点。飞机状态栏一个ECAM警戒信息可以包括所监控系统的一个或数个故障模式。对于每个故障模式,AIRCRAFTSTATUS(飞机状态)栏可以显示下列状态:NIL:当只有一个故障模式时,AIRCRAFTSTATUS(飞机状态)栏显示为无。当有几个故障模式时,AIRCRAFTSTATUS(飞机状态)栏提供关于每个故障模式的简短描述和/或确定每个故障模式的简便方法。如果MEL没有提供此信息,此栏显示为无。真实警戒:这表示被监控的系统不工作。故障模式是被监控系统的故障。假警戒:这表示监控系统不工作。故障模式是监控系统的故障。被监控的系统仍然完全工作。机务人员负责确定故障模式。放行条件栏对于每个故障模式,CONDITIONOFDISPATCH(放行条件)栏给出了放行时的相关的MEL项目。但飞行机组负责检查飞机系统/部件的条件符合MEL的要求。如果不符合,不允许放行飞机。CONDITIONOFDISPATCH(放行条件)栏还给出下列备用可能性:NODISPATCH:不允许在ECAM显示此警戒信息时放行飞机。Notapplicable:ECAM警戒信息没有报告一个系统故障,而是一个可逆转的非正常状况,比如一个系统状态或一个飞机构型或一个外界条件。这个条件不是一个系统故障并且与MEL无关。不应该使用MEL。这不是一个不能放行的状况。纠正措施是飞行机组和/或维护人员立即、明显或者非常清楚(需要)返回正常条件。10.使用MEL项目部分MEL项目:此部分得到欧洲航空安全管理局(EASA)的批准并列出了全部的主最低设备清(MEL)项目以及相关的放行条件。注意:在索引(目录)部分,按每一个大的项目。列出每一子项目即MEL项目所在的页码位置,方便查找。为确保页码完整,采用了分数形式:“/”。如:ME部分索引:21-63驾驶舱和客舱温度控制21-63-01区域控制器通道...........................................................1/921-63-02掺混空气活门..............................................................2/921-63-03热空气压力调节活门......................................................6/921-63-04空调系统的控制器通道1(2)-A(B))...........................................9/9索引表明,21-63项目共有四个MEL项目:01,02,03,04,页码总共有9页,第一个MEL项目在第1页,第二个MEL项目标题在第2页;第3页—第5页为续第2页的内容。第四个MEL项目在第9页。该规则同样适用与其它章节索引。此部分列出了与安全相关的并允许在起飞时暂时不工作(但前提条件是营运人符合相关的MEL要求)的设备,部件,系统或功能。注:单个计算机可能包括几个功能。相应的MEL项目可以是:-计算机MEL没有考虑单个功能的失效。在这种情况中,当一种功能不工作时,营运人必须认为此计算机不工作。-每个单独功能。在这种情况中,如果几种功能都不工作,营运人必须执行与MEL相关的所有项目。项目编号一个3对数字或4对数字的代码确定了各个MEL项目。这个前3位数的编号系统遵守美国运输协会(ATA)规格2200。出于实际的理由,第2对数字也遵守下列空客公司的编排:-00参阅状态系统显示页面上的维护信息。-01表示设备项目位于顶板上,-05表示PFD上的显示-06表示ND上的显示,-07表示SD(系统显示)页面上的显示,-08表示EWD(发动机警告指示器)上的显示,-09表示ECAM警戒信息,-10至95遵守美国运输协会(ATA)规格2200。最后1对数字表示项目等级。项目等级符合下列空客公司编排规则:-等级01到49的设备项目是指空客公司MEL的项目,•对于顶板上的设备项目,等级01到29的设备项目是指灯光,•对于顶板上的设备项目,等级31到49的设备项目是指按钮电门和选择器。-等级50到99的设备项目营运人的MEL项目,放行条件放行条件表示需要保证保持一个合格的安全水准的适当条件(对于每个使用项目),限制(标牌,操作程序,维护程序)。一些MEL项目可能有几个放行条件。每个放行条件提出一个不同的选项来放行飞机。一个参考(文件)确定了每个放行条件。示例27-10-01C-27-10-01对应于项目编号,-字母C明确了项目27-10-01中的放行条件。注:如果一个营运人仅仅收到放行条件27-10-01B和27-10-01D,则意味着放行条件27-10-01B和27-10-01C不适用于营运人的机队(这并不表示放行条件27-10-01A和27-10-01C不在MEL中)。使用放行条件参考(文件):-以明确维护记录本中没有关闭的MEL项目,-以参阅相关的操作程序(如果有),-以参阅相关的维护程序(如果有),-按照每个放行选项,向营运人工程维护人员提供一个机队等级的专用参考(文件),用于跟踪和报告。当一个MEL项目有几个放行条件时,营运人一次必须只能选择和执行一个放行条件。一个选择标题可以帮助营运人确定相关的放行条件。在需要时,营运人可以连续执行相同项目的其他放行条件,但前提条件是营运人符合MEL的要求并且没有修改修复期限的起始点。附带条件每个放行条件都有一个或多个要求,称为附带条件。附带条件的编号为1),2),3)...营运人必须遵守所选放行条件的全部附带条件。修复期限每个放行条件都有一个相关的修复期限。在下列情况中,用一个虚线符号代替修复期限:-对于参阅另一本手册的项目(载重平衡手册,构型偏离清单…)。-MEL不是此项目的适用手册。-对于不能放行项目。安装数量每个放行条件都有一个“安装数量”,它确定了机载设备,部件,系统或功能的数量。这个数量对应于机型认证的构型和由此所有飞行条件所需的数量,除非在“所需数量”中有其他指示以及放行条件的附带条件。虚线符号。放行数量每个飞行条件都有一个“所需数量”,它明确了按照放行条件附带条件确定的必须工作的设备,部件系统或功能的最低数量以放行(飞机)。一个虚线符号表示放行所需的可变数量。若可能时,营运人可以用所需数量来代替虚线符号。对于标明有“按照条例要求执行”的项目,虚线符号表示MEL没有规定“所需数量”,因为此数量取决于当地规则。营运人必须在其最低设备清单中制定一个“所需数量”。标牌放行条件可能要求在驾驶舱中放置一个标牌。应该清楚地用标牌标明飞行机组可以在飞行中接触到并与不工作设备,部件,系统或功能相关的控制器和/或指示器以通知飞行机组设备状态。操作和维护程序放行条件可能要求一个操作或维护程序以保证一个合格的安全等级。(o)符号确定一个操作程序。(m)符号确定一个维护程序。(o)(m)符号表示放行条件要求操作程序和维护程序。机务人员负责保证正确地执行了所有的操作和维护程序。操作程序(o)符号表示放行条件要求一个特定的操作程序以便允许带着不工作项目的飞机的运行。操作程序的目的是:-要求飞行机组或客舱机组执行动作,-提供限制或性能缺失,-向机组提供有用的信息。飞行机组必须在每个航班之前阅读操作程序的内容。必须在每个航班之前执行操作程序。不过,放行条件可能确定一个不同的周期。在这种情况中,必须在第一次MEL放行之前,执行此操作程序并且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重复此程序。操作程序被分开并且被编排到特定的飞行阶段中。飞行机组必须执行与相关飞行阶段的操作程序内容。具备资格的飞行机组或客舱机组通常执行操作程序。不过,其他具备资格的人员也可以执行操作程序。但是,飞行机组必须在每次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