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舆论学角度浅谈厦门公交车纵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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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舆论学角度浅谈厦门公交车纵火案摘要:厦门的BRT是国内第一个一次成网的快速公交系统,于2008年9月正式开通运营,并逐步成为厦门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方式,客流量从2.5万人次到平均26.5万人次,高峰期突破30万人次,占全市公交总客流量的13%左右。BRT线路客流量连年高涨,车辆行驶在封闭的快速公交道上,常处于超负荷状态。2013年6月7日,福建省厦门市一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截至2013年6月8日凌晨1点12分,大火已造成47人死亡、30余人受伤。关键字:厦门公交车纵火案网络舆论导向2013年6月7日傍晚18时20分许,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一辆车号为闽D-Y7396的BRT公交车,也就是快速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18时45分,火被扑灭。截至8日凌晨1点12分,大火已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市政府的现场办公会上透露,起火的公交车是在驶离金山站400多米处,突然发现后门起火,并且有冒烟。起火后,司机赶紧停下了车辆,并且打开了前后车门。据公交车司机叙述,起火后大概有三四十个人逃下了车,有30名受伤的伤员被送往了厦门的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解放军第174医院。厦门市安监局局长表示,事故车辆系厦门金龙公司生产的汽车,荷载人数95人,实载约为90人左右。在2013年6月8日,厦门快速公交恢复运行。调查认定,事故公交车荷载人数95人,实载约为90人左右。勘查发现,起火公交车轮胎正常、油箱完整,现场发现的助燃剂经检验为汽油,而该公交车使用的是柴油发动机,由此可排除安全生产事故。经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刑事案件,警方已经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并认定嫌疑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厦门本地人,1954年生。经警方深入、细致地侦查和技术比对,并在其家中查获遗书,证实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事故发生伊始,舆论关注警方信息透明度,网民聚焦BRT公交车起火原因和伤亡情况,不少网民在厦门警方在线相关微博下留言,期待警方尽快查明事故真相,并及时通报伤亡情况。随着伤亡人数的公布,网民呼吁警方及时查清遇难者和受伤人员的具体信息,建议官方尽早公布详细名单。舆论是多数人形成的一致的共同的意见,是人们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聚表现。网络舆论是由网络舆情集聚转化而来。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厦门公交车纵火案发生后,舆论关注警方信息透明度。6月8日,厦门警方连续发布3条微博,从“厦门快速公交车起火造成人员伤亡,警方初步认定为刑事案件”,到“案件已经锁定犯罪嫌疑人”,再到“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水总被当场烧死”,实时通报案件进展。此段时间,事件相关舆论热度达到高峰,犯罪嫌疑人陈水总的腾讯微博被发掘出来,部分网民表示无法将陈与纵火者相连,有网民称云南巧家县爆炸案中赵登用被当人肉炸弹的恶例在先,陈水总会否是“替死鬼”。舆论强烈呼吁警方能够提供公开缜密的证据链,而不是“用简单的一句话消息打发公众”。厦门公交车纵火案发生一小时二十分钟后,厦门警方在线发出第一条相关微博,提醒公众不要围观BRT事故,让出施救道路。厦门警方是案件的舆论领袖,厦门警方有一定的权威,对群众有一定的影响。媒体包括报道事件的微博、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它的消息灵通,分析能力强,具有权威性,地位和信誉。对于舆论期待,厦门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用“没有透露办案细节的打算,在现场找到的遗书具体内容目前也不考虑公开”作了初步回应。6月9日,以“厦门警方:不透露纵火案办案细节,不公开嫌犯遗书”为标题的报道在各大网站以及微博平台上被大量转载。警方这一态度受到舆论严厉谴责,一时负面评价如潮。网民在@厦门警方在线相关微博下留言指责警方信息不透明,继续呼吁要求公开办案细节、破案证据及陈水总遗书。舆论的主体是公众,当前我国网民规模持续扩大,网络舆论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也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民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网民们对于厦门警方的态度表示严重不满。网友碧海蓝天黄说:“厦门BRT爆炸案后,微信圈内各种消息纷纷传播,但警方的公布相对迟滞。民主社会必须保护公民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尤其是社会公共事件的信息更应该公开、透明,唯有这样,社会才能不断进步。”6月10日,厦门官方改变原先态度,公布了公交车纵火案的认物证、技术鉴定等各方面调查结果。网络舆论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一是虚假信息时有泛滥,内容监管成为难题。网络信息在资本的逐利性下,往往具有被滥用的冲动,例如通过网络“水军”制造虚假民意,混淆视听。另一方面,由于网络技术的匿名性和虚拟性,一些普通网民往往缺乏自律意识,出于好奇等原因而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二是意见领袖引领舆论,网络民意遭“绑架”。意见领袖的声音越强,群众的声音就越弱。意见领袖影响力大,甚至可以推动网络舆论发展。在网络舆论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大部分人是跟帖,发帖引领讨论的只是少数意见领袖。这些意见领袖一般关心时事,持代表性观点,有强烈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冲动,且善于表达自己;同时组织能力强,往往在关键的时候把要沉下去的帖子顶起来,带动问题继续讨论。有网友写道:中国各地到底还有多少被逼到陈水总一般境地的人?甚至比他更惨的现在正在挣扎的人?中国不是有低保政策吗?单低保一项做好了,就足以化解所有于生存线挣扎的人了,看来低保也没有真正做到落实到需要保障者的身上啊。如陈水总,即使他有天大的冤情,只要让他先吃着低保,有生命延续的保障,而不是困难到随时没饭吃要面对饿死绝路走不走都是到来,他会这么孤注一掷的自绝与害人害社会害无辜吗?《厦门日报》在6月11日发表了一篇关于《陈水总就是公交车纵火案元凶应共诛之》的文章。大多网友看到报道后都对厦门日报唾之以鼻,反而同情起了“丧心病狂”者,偏激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言辞使得这篇报道不仅没有起到正向引导,反而使得大多数群众同情“弱者”,起了反作用。随后也会降低报纸公信力,造成无法弥补的不良影响。陈水总在作案前为一个普通百姓,他的微博最初无人问津,案发后,人们想知道是怎样的人做出了如此残忍无道的事,找到了他的微博:“一家十口住28平方,没有安排工作,自谋出路直到94年勉强娶妻生一女,穷家添口倍感拮据,96年更大厄运又至,赖以维生的摊子被取缔,草民四处求诉无门,靠亲友借贷度日,不得已在家门口支一个50公分大小的玻璃柜卖麻糍。”于是人们逐渐了解陈水总:贫困、爱找碴、不被重视、人际关系紧张。总之,他就是警方通报中“因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的人。警方的这一结论,让人在对犯罪嫌疑人的举动充满愤怒的同时也产生同情,陈水总的人生充满了辛酸,对于陈水总的同情之感,更多的是网友对于周遭不公的感同身受,同情他生活在中国的艰难与不幸。甚至有的网友认为他可能只是当局为推脱责任而找的“替罪羊”。但无论什么原因,以危害平民生命来报复社会,是极端的暴力行径。尽管陈水总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生活艰难,又屡遭强者白眼,但这决不是纵火杀人的理由,更不是滥杀无辜的理由。我们不能给受众传递不正确的舆论导向,作案前的他确实令人同情,但他的不幸,不能构成他作案的合理因素。作为舆论引导者,我们也可以同情,因为从生命的角度而言,陈水总的命也是一条命,理当受到同情,但绝不能姑息这种做法。一方面是数十条无辜的生命葬送于嫌犯的极恶之手,另一方面是嫌犯个人命运的不济。人们有的同情无辜的逝者,痛恨嫌犯;有的同情嫌犯的遭遇,痛恨不公。人们在同情与愤恨中纠结,在不同的立场上争执,百口莫辩。这时才是官方站出来给公众以说法,给公众以引导的时候,推脱的言辞只会加深公众对案件的遐想,给不安定分子以可乘之机。官方应当本着信息公开、依法公正的原则,加强政民交流,使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应对和引导网络舆情事件。为防止网民受到极端言论的影响,导致网民“群体极端化”现象的出现,必须健全虚拟社会管理机制。要将常态信息观察处理机制与应急反应机制相结合。要及时全面掌握舆情,在第一时间将客观、准确的事实真相传达给网民,正确疏导负面舆论。新闻舆论处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对社会精神生活和人民思想意识有着重大影响。我们要充分认识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参考文献:1、6·7厦门公交起火案新华网2、BRT快速公交上午恢复运行厦门网.2013-06-083、@厦门警方在线通报“6.7公交车纵火案”引关注舆论呼吁信息透明人民网201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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