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制度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环节.良好的考风考纪,既是校风,教风,学风的直观反映,也是社会形象,办学质量的具体体现,与学校的生存,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加强我校考试工作的管理,提高考试工作的质量,强化,细化考试工作规程,使严格考试成为师生的共同意识与自觉行动,特制定考试管理制度。一、考场安排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平均。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的书尽量不带,带来的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查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建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二、试卷的管理1.试卷统一教导处保管,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2.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人装订密封。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3.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三、考场规则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6、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四、监考人员守则1.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2.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3.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玩手机,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试室出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五、阅卷要求1.施行年级内流水阅卷。严禁试卷作标记。2.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底制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3.评卷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4.计算学生个人成绩的教师必须在分工表签名,分数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师再核算一遍。5.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数不少于5份。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6.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分析通报。7.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阅卷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务处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六、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1.教导处统计完分数后,任课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的,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教务处核对,的确有较大错误的,交教导处统一修改。2.教导处进行样卷存档,以便任课老师可自由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