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财政局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入围招标文件修改及答疑一、招标文件修改(一)P7(二)1“工程造价咨询类按预(结算)规模大小排序各列出10项代表性业绩,并计算出其中结算工程的审减率及平均审减率;有本市、区财政委托业绩的应单独填列财政委托业绩情况表列出5项(可与上述10项交叉也可在上述之外)”,修改为“工程造价咨询类按预(结算)规模大小排序列出10项代表性业绩,并计算出其中结算工程的审减率及平均审减率;有本市、区财政委托业绩的应单独填列财政委托业绩情况表列出5项(可与上述10项交叉也可在上述之外)”。(二)P7(四)“包括年业务量、从业人员总数,2009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2010年度财务预测报告”,更改为“包括年业务量、从业人员总数,2010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2011年度财务预测报告”。(三)P13—5.1“由评委根据投标方提供的委托人评价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评价证书(原件)进行评比打分。投标方必须提供5个项目的委托人评价意见,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更改为“由评委根据投标方提供的委托人评价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评比打分。投标方必须提供5个项目的委托人评价意见,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四)P15、P17—4.1“由评委根据投标方提供的委托人评价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评价证书(原件)进行评比打分”,更改为“由评委根据投标方提供的委托人评价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相关行业协会的评价证书(原件)进行评比打分”。(五)P37(十一)“提供委托人的评价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评价证书(原件)”更改为“提供委托人的评价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相关行业协会的评价证书(原件)”。(六)P44(二十)“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相关的资质材料)”中增加一条“6、其他(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七)P20(三)“投标保证金6、项目评审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上交国库”中第(2)条“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因本次招标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故该条款予以取消。(八)未在公告规定时间(2011年10月11日)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九)本次招标的每一个分包投标保证金是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是2011年10月18日下午17:00以前。(十)P15中“3.1项目业绩数量(18分)提供10项以上代表性业绩的得12分,每减少一项扣1.2分;提供5项财政委托业绩的得6分,每减少一项扣1.2分。”更正为“3.1项目业绩数量(18分)提供10项代表性业绩的得12分,每减少一项扣1.2分;提供5项财政委托业绩的得6分,每减少一项扣1.2分”。(十一)P17中“3.1项目业绩数量(18分)提供10项以上代表性业绩的得12分,每减少一项扣1.2分;提供5项财政委托业绩的得6分,每减少一项扣1.2分。”更正为“3.1项目业绩数量(18分)提供10项代表性业绩的得12分,每减少一项扣1.2分;提供5项财政委托业绩的得6分,每减少一项扣1.2分”。二、招标文件答疑(一)问:第1包需提供的代表性业绩证明文件中的报告书是否可以只提供报告书的文字部分?答:针对项目业绩数量及规模的评定,投标方必须提供每个项目业绩的委托书、合同、发票、报告书、定案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备查(每个项目至少提供其中两项证明资料,但正在进行的项目可只提供合同作为评分依据。)不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如果提供报告书必须提供完整的报告书。(二)问:P12、P14、P16—2.1财务状况和经营规模是否附财务报告?答:必须提供2010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2011年度财务预测报告。(三)问:P13、P15、P17—3.1和3.2中得项目业绩是否可以重复?答:可以重复。(四)问:评标标准(一)第1包中P13—5.1诚信情况要求提供的5个项目委托人评价意见是否是P13—3.1中的项目,还是可以提供其他项目委托人评价意见?答:可以是P13—3.1中得项目,也可以提供其他项目委托人评价意见。(五)问:P12—2.2人员组成情况只需要提供10造价师就可以得到13分,那还需要提供P7—(五)中得提供人员不得超过26人这条吗?答:请按照《招标文件》分别提供。(六)问:P14—8不同工程类别项目的评审人员配置情况是指什么?是否是说的安装、土建、市政、道路、水利的人员配置情况呢?答:是指造价咨询机构在安装、土建、市政、道路、水利等不同工程项目类别审查中的评审人员配置情况。(七)问:P13—3.1项目业绩数量中代表性业绩与财政委托业绩可交叉计算,那P13—3.2中项目业绩规模是否也可与3.1的业绩交叉计算,业绩是否就只需要10个就可以了呢?答:P13—3.2中项目业绩规模可与P13—3.1中得业绩交叉计算;业绩不一定只提供10,要根据业绩规模的结算造价结合评分标准提供。(八)问:P13—3.1项目业绩数量:提供10项代表性业绩里是否包含后面要求提供的5项财政委托业绩?所以一共是10项还是15项业绩?是否预算、结算都可以?答:5项财政委托业绩可与10项代表性业绩交叉也可在10项代表性业绩之外;项目业绩数量的提供按预算或结算都行。(九)问:P13—3.2项目业绩规模:这里的项目业绩规模就是指3.1中要求的业绩规模吗?还是另外单独提供业绩?是否必须是财政委托项目?答:P13—3.2项目业绩规模既可以是3.1中要求的业绩规模,也可以另外提供业绩;不一定是财政委托项目。(十)问:P35(九)“企业人员情况”中注册人员类型有造价师、电气工程师、建造师等,如果我公司有人同时既是造价师、也是电气工程师、又是建造师,那么人员数量怎么填写,只填选一种身份,还是可以重复填写?答:可以重复填写。(十一)P7(五)人员素质情况。而在P36(十)投标方执业人员组成情况表中无文化程度、专业能力、从事评审工作时间等内容,是否在表格中自行添加?答:投标方执业人员组成情况表应按《招标文件》填制,人员素质情况应另行制作表格。(十二)问:P40(十五)投标方自荐项目分析表五:项目特性分析(意见、建议)是指什么?答:特性是指项目的特点,应针对不同评审项目采用不同评审方案和不同的人员配置。(十三)问:P41(十六)一:其中分析类别有没有规定格式和要求?答:分析类别没有规定格式,由投标方自行编制。(十四)问:P21(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中提及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组成,分别封装。是如何分别封装?答: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分开封装,正本是一份,副本是四份;而经济文件和商务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建议不要分开装订,做成合订本。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