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统一所属施工企业对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价尺度和方法,促进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施工项目。第四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掌握所属企业及其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渠道,是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所属施工企业应对本企业、所属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第五条施工项目部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最终落脚点,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最终环节,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针对各类施工项目的具体考核评价细则。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第六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对所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其所属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2第七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考核共分为5个分项,每个分项中再分为若干子项。5个分项如下: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3、工程技术质量管理4、工程质量过程管理5、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包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效果、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效果两个子分项)分项内容详见附表2.第三章考核评价方法第八条考核评价采取评分表的方式,评分采取标准分扣、增方法。每个分项均为100分的基础分,根据权重设置各子项基础分。第九条分项得分在95以上的为一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且有所创新;分项得分在85分至94分的为二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70分至84分的为三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基本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在70分以下的为四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没有达到《条例》的基本要求。第十条总体评分的计算方法:综合得分=各分项实得分加权总和其中: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30%+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70%3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为每个年度股份公司市场与项目管理部和各办事处对项目检查得分累计的平均值。第十一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考核5个分项的权值分配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5%,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15%,工程技术质量管理20%,工程质量过程管理20%,工程质量管理效果30%。第十二条总体评价是所属施工企业对质量管理工作经考核后,根据各分项评价得分情况的综合性评价。第十三条总体评价根据各分项评价的得分计算,并按分值得出评价等级。评价计分表见附表1。第十四条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经考核后,应形成书面的考核评价报告,对影响本企业施工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的原因应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整改方案。第十五条企业质量管理的5个方面的分项考核计分,见附表2。第十六条分项评分表中列出考核子项内容、子项得分等项目。在对分项进行考核后必须明确对该分项进行扣、增分的具体理由。第十七条扣(增)分标准:每子项扣分最少为1分,每1分为一档,最多为该子项的标准分;每子项增分最少为1分,最多不超过10分。第十八条如有分项评分表中未列入的,需要扣(增)分的情况,必须予以说明。第十九条分项考核后,除应填写质量管理分项考核计分表外,尚应以书面形式对各分项的扣(增)分理由予以详细说明,指出各分项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需要总结推广的经验。4第四章考核评价等级第二十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第二十一条质量管理A级的标准:1、超额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综合考核得分在95以上;2、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效果等5个分项的考核得分均在95分以上;3、未发生质量事故,未发生质量投诉事件。第二十二条质量管理评价B级的标准:1、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综合考核得分在85以上,95以下;2、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效果等5个分项的考核得分均在85分以上;3、未发生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质量投诉事件,且一般质量投诉事件均得到圆满处理。第二十三条质量管理评价C级的标准:1、基本能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综合考核得分在70以上,85以下;2、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效果等5个分项的考核得分均5在70分以上;3、发生质量事故或一般质量问题投诉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第二十四条质量管理评价D级的标准:1、未能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正常,综合考核得分在70以下;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投诉未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第二十五条如果综合得分达到相应评价等级标准,但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分项的考核得分达不到相应评价等级标准要求,综合评价等级降低一个等级。第五章考核评价管理第二十六条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是企业管理质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级企业对下级企业、企业对内部各有关职能部门、企业对各施工项目部均应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状态。第二十七条上级企业对下级企业、企业对内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周期最长为一年。第二十八条企业对项目部的考核周期应视项目施工周期而定。1.项目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原则上至少考核两次,即中期考核和期末考核。2.项目工期在一年以上的,第一个考核周期为6个月,以后可根据第一次考核的情况确定下次的考核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6第二十九条企业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小组组长由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主管部门人员及各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专家组成。第三十条企业质量管理考核评价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一般要抽查二级或三级企业、项目,每个企业不少于2个项目。第三十一条企业质量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列入上级单位对下级企业法人和质量相关副总经理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与年度收入挂钩。第三十二条企业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列入企业对项目经理和质量相关副经理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与年度收入挂钩。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7附表1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总体评价表企业名称综合得分(满分值100分)分项名称及分值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满分值15分)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满分值15分)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满分值20分)工程质量过程管理(满分值20分)工程质量管理效果(满分值30分)总体评价评价等级A□B□C□D□小组建议:年月日签字接受考核企业主管领导:年月日考核小组组长:成员:年月日附表28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分项评分表A.0.1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应得分实得分1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未按《条例》建立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或制度不齐全,扣10-20分;年度考核指标中无工程质量管理指标,扣5分;分包合同无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和指标,扣5-10分;有关层次、部门、岗位人员及总分包质量管理责任制未得到落实,扣3分;未制定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扣5分;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奖罚,扣3分。202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未按《条例》建立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扣10分;制度未明确工程质量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人员、工长培训要求,扣5-10分;企业无质量教育培训计划,扣5分;未按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或记录不齐全的,扣1-5分。103工程质量策划制度未按《条例》建立工程质量策划制度,扣10分;制度未明确工程质量策划分级编制、报批的,扣3分;未建立工程质量策划管理台账或不齐全的,扣3-5分。104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未按《条例》制定包括企业和各层次质量检查制度,扣15分;制度未明确企业、项目定期及日常、专项质量检查频次及实施要求,扣3-5分;制度未规定对质量缺陷整改、处置及复查要求,扣3-5分;无检查、处置及复查记录或没如期完成,扣5-10分。155工程质量内部预验收制度未按《条例》建立工程质量内部预验收制度,扣15分;制度未明确工序、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扣3-5分;制度未明确参与工程质量验收的人员,扣3-5分。15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未按《条例》制定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扣10分;未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扣5-10分;未建立工程质量事故档案,扣2分;107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制度未按《条例》制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制度,扣10分;未对所属单位和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进行考核评价,扣5分。未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和提出改进意见,扣3分。108质量管理统计报告制度未按《条例》制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制度,扣10分;未进行季度质量报表统计上报,扣3分;未进行年度质量滚动计划和省部级获奖工程统计上报,扣3分。10分项评分100评分人:年月日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评分表A.0.29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应得分实得分1企业资质与质量管理人员资格企业资质与承包工程不相符,扣30分;质量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符合《条例》的要求,扣10分;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每年继续教育时间少于40学时,扣5-10分;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没有持证上岗,扣5分。302工程质量管理机构企业未建立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无运行记录,扣5-10分;企业未按《条例》设置工程质量管理机构,扣20分;企业未按《条例》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扣10分;无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扣15分;各级未配备足够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扣10-15分。303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未制定对分包单位资质管理和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的要求和规定,扣10分;未建立分包单位资质管理和管理人员资格档案,扣5分;分包单位承接的项目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扣20分。所选择的分包单位没有在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扣5分;专业分包和30人以上的劳务分包单位未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扣5分;分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没持证上岗,扣5分。204供应单位管理未制定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的质量控制要求和规定,扣20分;所供应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在其资质规定的营业范围之内,扣20分,所供应特殊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没有在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扣10分。20分项评分100评分人:年月日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分项评分表A.0.310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应得分实得分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扣30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无质量保证措施或无针对性,扣5-10;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扣5-10分;重大危险性方案没有组织专家论证,扣5分;未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动态管理台账,扣5分。302新技术推广与应用未制定年度推广使用建设部“十项新技术”及科技示范工程计划,扣15分;未组织科技成果和科技示范工程验收,扣10分;未建立科技成果和科技示范工程台账,扣5分。153规范、标准和规程未建立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管理制度,扣15分;未及时发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更新信息,扣5分;未建立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管理台账,扣5分。154测量、检测与试验未建立工程测量、检测与试验设备计量管理制度,扣15分;未按制度进行工程测量、检测与试验设备计量管理检查,扣10分;155工程资料管理未建立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扣25分;未按要求建立各级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体系,扣20分;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人员,扣5-10分;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上岗,扣5-10分;未按制度进行工程资料管理检查,扣10分;25分项评分100评分人:年月日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分项评分表A.0.411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应得分实得分1工程质量目标管理未编制各级工程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创优滚动计划,扣25分;工程质量管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