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选调生考试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下载复习备考资料等考试信息资料,2012年河北省选调生考试公告等最新资料详情点击:预祝大家考出好成绩。2012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报名入口;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人才支撑和有力保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681名,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462名(石家庄市60名,承德市45名,张家口市70名,秦皇岛市21名,唐山市31名,廊坊市18名,保定市60名,沧州市80名,衡水市32名,邢台市30名,邯郸市15名);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219名(石家庄市20名,承德市25名,张家口市30名,秦皇岛市9名,唐山市21名,廊坊市8名,保定市34名,沧州市40名,衡水市13名,邢台市10名,邯郸市9名)。招考公告(详见下文)相关下载:报名登记表(应届大学毕业生服务基层四项目)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诚信承诺书报名时间:3月8日9:00至3月16日17:00【报名入口】网上缴费截止时间:3月17日17:00准考证打印:4月2日9:00至4月6日17:00笔试时间:4月8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12:00进行《申论》考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4月25日,资格复审:4月26日至28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人才支撑和有力保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数量2012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681名,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462名(石家庄市60名,承德市45名,张家口市70名,秦皇岛市21名,唐山市31名,廊坊市18名,保定市60名,沧州市80名,衡水市32名,邢台市30名,邯郸市15名);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219名(石家庄市20名,承德市25名,张家口市30名,秦皇岛市9名,唐山市21名,廊坊市8名,保定市34名,沧州市40名,衡水市13名,邢台市10名,邯郸市9名)。二、选调条件(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调。(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1)河北省省、市、县2010年及以前选聘、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人员,201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4)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以及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三、选调程序(一)网上报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指定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3月8日9:00至3月16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7:00。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2日9:00至4月6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特别提示:(1)选调生与省市县乡公务员职位不可同时兼报,但报考选调生可以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为选调生的,根据考试成绩和个人意愿,可选聘为大学生“村官”。(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设区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4)请按照网上要求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5)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请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到所报考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网上缴费银行卡。办理要求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8)请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二)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以上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笔试时间为4月8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12:00进行《申论》考试。报考选调生的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的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三)面试资格复审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序和各设区市选调计划,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4月25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选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4月26日至28日省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点见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特别提示:由于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与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间隔时间较短,请考生务必提前按照要求准备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需要的各种材料和证件等,以免贻误。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样式附后)。(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原件)。(3)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样式附后)。(4)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样式附后)。(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样式附后)。其中,河北省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1)大学生“村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委组织部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委组织部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处填写盖章。(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填写盖章。(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共青团河北省委学校部填写盖章。(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四)面试和体检选调生的面试和体检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5月底前,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选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体检人数按本市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的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五)确定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单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2×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成绩排序和体检情况,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单。(六)考察选调生的考察工作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6月底前采取适当形式对选调生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时要调阅、审查考生档案,听取学校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