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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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确保工程质量,增加经济效益,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揽的国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第三条技术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程的有关要求,以及建工集团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同时体现出本公司的特色。第四条管理原则为:目标策划、过程监控、阶段考核、持续改进。在建立健全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落实相关责任,加强监督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技术质量管理方法,使之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2第二节技术质量管理机构第五条1.建立健全分级技术质量工作管理体系,实行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设立技术质量部管理日常工作,逐级承担所辖工作范围内的管理责任。副总工程师协助公司总工分管各专业专项技术质量工作。2.一级管理:公司;二级管理: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3.组织机构与管理系统图总经理纪如碧技术质量部总工程师武威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施工管理部劳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项目管理部1、施工组织设计管理2、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管理3、工程图纸洽商管理4、工程档案管理5、计量与测量管理6、工程检验与试验管理7、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8、新技术推广与质量创新管理9、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处理管理技术质量管理系统图公司(一级)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二级)技术质量主要管理工作副总工程师3第六条公司技术质量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专业技术质量管理岗位。第七条专业分公司(市政分公司、设备安装分公司、装饰分公司)应设主任工程师一人,根据分公司业务配备相应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第八条项目部设项目工程师1人,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以及其它具体情况配置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人员的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人员的业务能力应满足相应工作岗位要求。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项目技术质量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市住建委(京建发【2010】111号文)的规定。第三节技术质量管理职责第九条总工程师技术质量管理职责1.总工程师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的技术与质量管理工作。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3.负责贯彻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4.根据公司发展规划,领导并组织编制企业的中长期科技质量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5.组织编制、实施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策划;审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需要总工程师审批的特殊施工方案等。46.负责解决质量事故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审批质量事故的处置方案。7.批准对主要技术质量岗位人员的配置和调动,以及工程技术质量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建议。第十条副总工程师技术质量管理职责1.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各分管专业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2.协助完成总工程师所负职责范围内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以及总工程师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第十一条技术质量部及其组成人员职责1.技术质量部职责1.1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对公司承包工程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1.2编写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意见,参与和指导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3负责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水、电专业),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整理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意见并履行审批手续,分阶段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4负责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总结工作。1.5检查和核查各项目部技术资料的制作、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1.6负责计量设备、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1.7负责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51.8负责规范、规程、标准管理及编制其清单。1.9制订年度质量目标和指标,负责申报、组织工程创优工作。1.10负责编写公司季节性施工方案。1.11对项目部的施工技术、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指导。1.12负责技术、质量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1.13参与回访保修工作。1.14负责制定本部门各主要工作的运行流程。2.技术质量部部长职责1.1协助总工程师建立并运行公司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1.2制定部门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参加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1.3做好部门管理工作,对部门工作负领导责任。1.4对项目部技术、质量工作进行检查、指导。1.5负责技术、质量人员业务培训。1.6审批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1.7负责制定本部门各主要工作的运行流程。3.副部长职责3.1负责编写公司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书。3.2负责编写公司季节性施工方案。3.3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3.4负责技术资料的检查、核查工作。3.5负责组织对特殊脚手架、高大脚手架的验收工作。63.6负责编写质量缺陷和质量通病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检查效果;编写工程回访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3.7负责技术质量业务培训工作。3.8负责科技开发工作。3.9负责对结构、装修工程样板间、样板项的指导、鉴定。3.10负责工程的阶段性质量验收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竣工验收评定。3.11负责制订年度质量目标和指标,负责申报、组织工程创优工作。4.综合技术管理岗4.1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进行过程管理。4.2负责主控程序文件的内审工作,保证工作要点及文件资料的完备。负责科技开发申报工作。4.3负责《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收集与识别工作程序》文件的编制。4.4负责《监视、测量装置控制工作程序》文件的编制、修订和监控管理。4.5负责科技开发与科技成果总结工作。5.土建专业质量管理岗5.1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5.2负责对结构、装修工程样板间、样板项的指导、鉴定。5.3参加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评定。5.4负责土建专业质量咨询培训。75.5参与工程回访保修。6.暖通专业技术、质量管理岗6.1负责暖通专业方案的审批。6.2负责暖通专业的技术质量检查工作。6.3参加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评定。6.4负责暖通专业培训;暖通专业问题咨询。7.电气专业技术、质量管理岗7.1负责电气专业方案的审批。7.2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审批。7.3参加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评定。7.4负责电气专业的技术质量检查工作。7.5负责电气专业的业务培训;电气专业技术问题咨询。第十二条专业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职责1.按照公司有关要求负责建立健全分公司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2.按照公司总体目标指标要求负责制定分公司技术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分公司年度、季度技术质量工作计划。3.负责审批分公司所属项目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参加工程技术质量检查与验收。4.负责分公司所属项目部技术、质量工作进行检查、指导。5.负责分公司技术、质量人员业务培训。6.负责程序文件的执行与贯标内审工作。87.负责制定分公司各主要技术质量工作的运行流程。第十三条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职责1.项目工程师职责1.1项目工程师在总工程师、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管理制度要求开展技术质量工作。1.2建立建全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与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质量岗位责任制。1.3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专项施工方案,负责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1.4负责审批报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专项方案之外的其它方案。1.5负责组织编制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档案,确保竣工档案按照合同要求交付。1.5负责施工试验管理工作。1.6负责组织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自检验收。1.7负责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实施效果。1.8负责项目部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认真做好施工技术成果总结。1.9负责项目部计量和施工测量管理工作。92.技术员职责2.1负责编写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试验计划和重要项目的技术交底。2.2负责施工试验、施工测量放线和计量工作。2.3负责编制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档案确保符合有关规定。2.4负责图纸管理、负责编写工程技术洽商。2.5负责现场搅拌站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2.6负责编写纠正和预防措施。2.7参加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和工程质量验收工作。2.8做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3.质量检查员职责3.1负责项目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以及国家规范和标准。3.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的编制。3.3参加质量分析会,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实施效果。3.4负责对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质量检查验收。3.5参加样板项以及样板间的检查验收。3.6负责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和质量管理点的跟踪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7参加各个阶段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3.8做好工程质量管理总结工作。10第四节技术质量管理内容第十四条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技术质量部负责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工作(管理内容详见程序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按其工程的规模、出图情况、工程是否分阶段进行、投标等条件分别编写: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分为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装修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2.公司确定的工程性质重要、工程施工难度大的项目,由公司技术质量部配合项目部根据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标准》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规模和施工难度不大的一般项目由项目部根据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标准》自行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工作。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装修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公司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中要求上报的);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电气和设备安装施工方案;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或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等报公司审批。根据住建部[2009]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还应进行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工作由公司技术质量部配合项目部完成。114.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特殊过程(大体积混凝土、钢筋连接、防水、钢结构焊接)必须由项目工程师主持编制分项方案,除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报公司审批外,其他分项方案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工程师审批。凡报公司审批的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参与编写人员应签字,确认其所编写的内容。5.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时间、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时间:项目部在接到图纸后15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并报公司审批。公司在接到施工组织设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报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查发现缺陷较多、问题较大及不符合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标准》要求的,应退回有关项目部将其完善或重新编制,公司技术质量部给予必要的指导。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送公司技术质量部,报送形式为电子版一份、纸版一份加该项目部章,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分发到公司的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意见由技术质量部分发给项目部及有关领导和部门。7.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采取会议审批形式或非会议审批形式。工程性质重要、工程施工难度大的施工组织总设计采取会议审批的形式,其它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采取非会议审批形式。采取非会议形式审批的方案,各有关部门收到施工方案后应及时、认真审阅,于3天内写出本部门的意见交给公司技术质量部。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于施工组织设计报来5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各业务部门对本业务系统的审批意见负责,审批表的审批意见由主管施工组织设计的总工审批后签字。8.工程项目实施前,应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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