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物业化管理制度一、编制依据1、《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实施物业化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487号)2、《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3、《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4、《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二、施工现场物业化管理制度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1、保洁区域内每天早上8:00以前和下午2:30以前清扫2次,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3、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运输沙、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质的车辆必须封闭,不得冒载。4、车辆出入口出设置清洗车辆用喷头和冲洗池,驶入和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驶出施工场地,防止车辆将泥砂带出场外。5、车辆到指定有洗车池的地点进行冲洗,严禁随意择地冲洗车辆。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建设方项目部;6、土方开挖或总平面施工阶段,必须派专4人值守管理,严格执行没有运输资格的车辆不能进入工地,超载冒顶的车辆不能出工地,车厢没有密闭措施的车辆不能出工地,没有洗净车轮的车辆不能出工地的规定;7、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及施工人员出入管理,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切实做好防盗工作,确保场内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8、生活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的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对塑料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不得在现场或其他地段未经正确处理进行填埋,必须送废品回收站等专业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理。二、设施维护制度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定人对沉淀池、沟槽进行清理,并形成记录。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或堵塞排水沟现象,杜绝随意排放;2、工地排污做到三级沉淀,达到沉淀要求后才能和到市政管网。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3、根据进度和现场实际情况需要配置保洁工具和设施,主要保洁工具如下:设备单位数量高压冲洗泵套3水管米400扫把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