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上市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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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上市交易规则单击输入您的封面副标题连续报价机制●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买卖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基准价就是当前成交价)●(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情况:●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三)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临时停牌交易及申购规则:●(一)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二)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三)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盘中集合竞价。盘后定价交易●创业板股票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买入限价低于收盘价或卖出限价高于收盘价的盘后定价申报无效。●盘后定价交易期间,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盘后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盘后定价交易成交量、成交金额在盘后定价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股票当日总成交量、总成交金额。盘后信息公示●盘后信息公开——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买入、卖出金额:●(一)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的各前五只股票;●(二)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最低价×100%;●(三)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换手率的计算公式: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100%。●收盘价涨跌幅、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异常波动情况:●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创业板综合指数涨跌幅;严重异常波动●(一)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异常波动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二)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三)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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