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目标及措施1、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目标施工驻地和工地整洁有序,施工组织严密,现场管理有序,场地布置合理,材料堆放整齐,道路平整,排水通畅,环境简朴实用,机械、照明、通风良好,施工安全,紧张有序。对需保护的建筑物采取措施加强防护,保证其安全。2、文明施工、文物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⑴现场文明施工措施①积极与当地政府、环保等部门联系协作,在施工中做好环保工作。②积极开展文明施工窗口达标活动,对所有施工人员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做到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发生。③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并设置醒目标牌,做到现场施工材料、机具设备堆放整齐、标识清晰,施工便道、管路、电力线、通讯线等各种管、线、路布置整齐美观,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④施工和管理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做到言行举止文明,严格要求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野蛮施工。⑤施工和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填写必须做到准确、规范、及时,收集完整齐全,归档有序。⑥准确计划现场材料用量,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力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⑦对施工便道经常洒水,防止尘土飞扬并且做好施工用水及废水的处理工作,确保工地生活设施清洁不受污染。⑧建立奖惩制度,对评定为文明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对不文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⑨工程竣工后,认真清理现场、恢复周边地貌及植被,文明撤离。⑩与当地政府和群众广泛开展共建活动,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搞好民族团结、化解民族纠纷,积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做到工程干到哪里,就把文明带到哪里。⑵文明施工资料管理①根据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相应的内业资料,如文明施工基础资料及施工许可证的记录、申报、保管工作。②办公室布置文明施工有关的图表。③定期举行文明施工管理活动,检查前期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文物及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①对施工区域及其周围的建筑物进行调查,会同其产权、维护单位共同划定需要施工防护的范围,需要拆迁的建筑物,在受到建筑单位委托的前提下,及时与产权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并尽早拆迁。需保留的与产权单位商定加固防护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施工中正常使用及以后的使用维修。②对需保护的建筑物采取措施加强防护,保证其安全。建筑物附近不进行爆破作业,施工必须爆破时采用控制爆破,制定可靠的防护方案及措施,所管理单位批准并派员到现场监护,保证其安全使用。③对涉及到当地少数民族民风民俗、宗教信仰及生活习惯的设施建筑物予以保护,确保施工时不发生破坏,避免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影响施工。④开展学习和教育,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工封闭现场,在派专人保护现场的同时,派人迅速通知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部门。经过文物部门处理后,再进行施工,确保祖国文化遗产不受侵害。严禁对发现文物私自占有或非法转卖。3、附件⑴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体系框图⑴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体系框图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体系工作保证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成立由指挥长为组长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接受业主及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国家以及当地政府有关环保方面的法规、规程、标准;《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环境卫生保证措施防噪声污染保证措施防大气污染保证措施弃土存放处理措施水土保持保证措施文物保护保证措施文明工地收尾清场保证措施污水排放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