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一、目的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保证污水处理站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营所有员工。三、文件执行工程部为本制度执行监控部门。第二条、日常管理公司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污水站运行员工。第三条、交接班管理一、职责1.操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须认真执行本制度。2.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也不得私自调班、顶班,如果因某种原因不能值班,必须提前征得现场负责人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以便现场负责人安排合适的替班人。3.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汇报有关领导并继续值班,直到有人接替为止,但不可连值两班,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4.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不得饮酒,交班人员发现接班人员有饮酒者应拒绝交班并汇报有关领导。二、内容与要求1.交班1.1.现场操作人员应在下班前1小时,将所属的设备等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给下一班。1.2.交班前三十分钟,由当班人员整理好记录,清理工作现场、检查工具、仪器等存放情况,做好岗位交班前的准备工作。1.3.交班前,严格填写交接班表格①本班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②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③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④设备运转和维护保养情况;⑤仪器、仪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情况;⑥记录表的填写保护情况;⑦室内外及设备卫生;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⑨现场负责人安排事宜。以下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①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②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者其他原因而未找到顶班人员时。2.接班2.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位,认真听取上班操作人员对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的介绍和现场负责人对工作计划的布置。交班人员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的询问,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提出的意见,补做未完成的工作后方可离开现场。2.2接班人员检查完毕后,向交班人员了解当前运行情况及注意事项。交接人员必须对本班的设备状况、巡回检查情况存在问题、下班注意事项、工具材料和配件存放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2.3交接班双方应做到同岗交接,做到“手对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交待,务必做到全面掌握生产情况,交接班时如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双方值长汇报,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3.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进行交接。4.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5.交接班时如双方之一发生争执,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进行协商解决。在此期间由交班者正常操作直到问题解决,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事故由接班人者负责。6.当遇有事故处理或正在工艺、电气、设备操作过程中,暂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交班人员处理后方可交接;并应由交班人员整理工作记录,接班人员确认。7.遇到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表中详细记录。8.除值班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交接班表日期:○白班○夜班交接内容描述备注班设备运行情况本班设备运行情况遗留设备问题现场负责人交代意事项交班人:接班人:1.注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允许离开接班人在交班交代清楚时,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