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办法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手机在方便联络、交流感情、增进友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也给学生的生活、学校的管理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部分学生不分何时何地利用手机发短信、聊天、玩游戏;部分学生在夜晚上床后还网聊、玩游戏,迟迟不睡觉,影响了睡眠;有的学生在上课时悄悄使用手机,无心学习;更有甚者,有的学生甚至在考试时利用手机舞弊,违反学校纪律。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晚寝的质量,提高学习成绩,遏制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风气蔓延,对学生使用手机(含游戏机等)进行规范管理,学校特制定此规定。第一条:学生在任何时段都不得在教学楼(区)内使用手机,手机必须处于关闭状态,班主任或科任要随时抽检。第二条:住宿生不能以任何形式在宿舍进行手机充电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第三条: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责任;如有需要保管的学生,可将手机交付班主任,由班主任暂代保管。第四条:住宿生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无声状态,禁止在熄灯后使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第五条:在禁止区域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手机,需经班主任、任课老师同意。2第六条:严禁登录手机色情网站,不上传、不下载、不传播手机色情内容。第七条:学生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按下列办法并给予处罚:(一)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交给班主任或政教处代管并做好登记,班主任及时要通知家长。(二)第一次违规使用手机,班主任或政教处代管手机一个月,一个月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对违纪学生给予记小过处分(三)第二次违规使用手机,班主任或政教处代管手机三个月,三个月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学校对违纪学生给予记大过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四)第三次违规使用手机,班主任或政教处代管手机一个学期,新学期开学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对违纪学生给予留校察看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学校给予取消学籍,劝其退学。(五)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按第(三)、第(四)款处罚。本办法自2014年12月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