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部管理制度(一}办公用品发放管理1、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月度办公用品计划及费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负责年度、月度办公用品的统计、汇总、考核工作。6g/c3q'|5W6P2、每月27日前各部门统计员将部门下月办公用品计划交行政部,由行政部长审核批准,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管理人员汇总后实施。*l)kv;n#M,y9|$o5~+B3、办公用品由行政部负责统一组织采购,必要时进行议标、比价、签定合同。4、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需用其他办公用品或超标准领用时须经行政部长批准方可领用。*^7_2K9O,k:n-G(k5、每月5日前行政部按计划、标准统一发放,超出标准不予发放,特殊情况需要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长审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6、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的每月领用、考核情况进行公布。7、部门办公用品领用指定由专人负责,并做好部门领用记录。$f!R;x:h.Y-f2G7y6Z8、属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行政部派专人负责登记造册,由使用部门的领导人确认签字,如若使用者故意损坏加倍罚款。:X2c3z({#w)M(二)报刊、信件收发管理-h4PIL*x1r2K/K7B1、报刊、信件的收发管理工作由行政部派专人负责,业务部门需要对外发出的邮件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2、在收到挂号信、特快专递、邮包、汇款等重要资料时要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并在特快专递收发登记簿上签收。%n+c!J5D:q)p3、如收件人不能亲自领取的由本部门指定专人代其签收。4、对投递错误的邮件,行政部专人负责及时予以退回或设法转移。)A7L!a#f4x4R,o5、报刊、杂志的订阅由各部门提出订阅计划,行政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订阅。,},s$k8M2j(t*C:w6、行政部每日负责将收到的报刊、杂志进行处理,并分别送交有关部门。#Y*y!HJ)Q7、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杂志挪作他用,违者进行50元—100元的处罚。2G2i*{;t2c'\6e6{(三)复印、传真管理1、公司所有文件资料的复印统一到行政部或指定的地点复印,不得私自外出复印,特殊情况须经行政部长同意后方可。3o)l'q!G8?2、复印操作人应自觉在复印管理台帐上登记,填写数量、名称并签字。+a7o,w/f4y1B9Z0B3、复印操作者不得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X6U8P;nyj2Z:u4、行政部收到的传真件负责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或送达。9}3A:V*e3T5@5、部门需传出的重要文件要登记造册,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四)信印管理1、公司的信印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2、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行政部专人管理,9I2r:J)zK/J2^+n3C-E业务部门的印章由各部门派专人自行管理。3、印章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公司印章,未经行政部部长批准,不得交于他人管理、使用。4h.3H4、公司印章的使用应按规定程序履行,使用行政章、业务专用章在非正常业务情况下必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到行政部统一登记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2o'n\!G&z4w8{*N5、印章管理人在使用印章前必须认真检查审批程序,对于不合法或不符合审批手续的用印,印章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如遇特殊情况,印章管理人应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盖印章。6、对于擅自使用印章或以欺骗手段使用印章,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7、开具介绍信者,应报行政部部长审批后,由介绍信管理人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办理。8、不允许在空白的介绍信上加盖公章,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9、介绍信的存根应妥善保管,由介绍信管理人按要求归档。二、财务部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内控会计控制制度》,本公司严格按照要求,遵循《新会计准则制度》。1、制定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程序:各部原始凭证传递到会计主管处,审核原始凭证,并针对原始凭证填写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支付款项由CFO审核之后,由出纳管好收支。会计循环: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结账、编表。会计核算方法:借贷记账法、总分类账和明细账总分类账户总分类账户是根据总分类科目设置的,用于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总账账户或总账。为了保持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可比性,目前总分类账户一般根据国家所规定有关会计制度设置。我们前面讲到的各行业会计制度都对会计科目分类、编号、名称作出统一规定,并对会计科目的使用进行了说明,各企业应按照本企业所执行的行业企业制度中所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企业所涉及的基本业务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户明细分类账户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明细账。在通常情况下,企业会计业务发生后,如果我们只是对它按会计要素和涉及的科目记入总账账户,仍然不能详细反映企业要了解的具体内容,或记录后不能满足业务分析需要。2、制定会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人员按照岗位任务负起责任。预算管理制度:(1)根据采购任务建立采购资金预算制度,逐月编制资金预算表及上月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运用表。并按规定呈送相关部门掌握采购资金的运用情况。(2)协助中心主任筹措调度好资金,并于次月十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存款余额等编制“银行借款明细表”呈中心主任审核作为决策的参考。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对各项资产严格管理,按期提取折旧。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本公司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逐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3)由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证、审核、记账、主管)装订后移送专人保管,分类填制目录。(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档案,须经中心主任批准。财产清查制度:年末对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予以清查。计量验收制度:生产部对各种采购物资和入库产品要加以严格的验收。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2)各项支出要以核准的合同或订单为依据并分责办理。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使用保管严格按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各项付款凭证一经支付,应即加盖付讫(或转讫)章。以防重复支款。财会人员要相互制约。出纳与会计、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收款与账务要予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一般一年一次。盘点结果呈报中心主任核准后作账务处理。不得擅自对盘盈或盘亏资产处理。财务人员处理业务尽可能遵循中心的各项书面管理手册规定制度。成本核算制度:根据各项物资的进出,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成本。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和出纳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设置岗位岗位人员。稽核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中心主任或者主任指定专人执行稽核工作。(2)稽核范围为账务和财务以及其他需要稽核的项目。(3)稽核人员对所审核的事项负责任(4)应保守秘密(5)写出稽核报告呈各有关领导。(6)账务的稽核遵照账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7)财务的稽核严格按其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8)其他稽核按相关规定进行。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控制制度:根据采购资金计划做好日常采购中的资金控制制度。达到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市场部销售产品,把凭证交予出纳和会计,然后予以收款和登账。采购与付款控制制度:1)财务部门在接到采购部传来的“合同(或订单)”“材料验收报告表”,应与发票核对无误后办理付款。(2)如果属分批验收的,财务部在接到第一批物料验收报告表后,按前次程序办理。(3)对于购入材料须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办理付款。(4)短交应补足者,财务部门依照实收数量给予付款。(5)超交者应经部主任核实后依实收数量进行付款,否则仅依定货数付款。(6)财务部付款时按照支款审批程序规定办理,办事人员不得拖延。实务资产管理控制制度:由会计管理。投资与筹资控制制度:有财务总监核算和CEO决策,予以适当的投资和筹资。成本与费用开支控制制度: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核算产品和材料的成本,每一季度对各项费用的开支予以核算。担保控制制度:对于抵押贷款,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和所获金额的多少核算。4、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世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使公司内部各部门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通过审计检查和评价经济活动,以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更好地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的内设机构,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设置,行使公司的内部审计职能。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经营管理系统下设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下开展审计工作,在此基础上,职能性审计报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行政性审计报告向管理层报告。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协会和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第七条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授权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视具体情况,可以直接向董事局报告。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九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内审人员从业资格,具备执行内部审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专业能力,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公司董事局、监事会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条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审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组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部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实际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本公司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第十二条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第三章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指导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