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北京市委文件京发【2008】6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2008年4月8日)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迎接北京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对青少年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1.深刻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意义。首都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首都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关系到每一个青少年及其家庭的幸福。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提升首都市民素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办好北京2008年奥运会、加快构建“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和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当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共同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切实提高青少年体质和健康水平。2.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牢牢抓住举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有利契机,与全面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完善青少年体育工作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家庭和社区相结合2的青少年体育工作网络,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开创首都青少年体育工作新局面。3.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与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相适应,实现全市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办学条件达标,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达标,青少年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和体质健康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要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本市85%以上的大中小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并能掌握至少两项体育技能,全市青少年学生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肥胖、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营养不良的现象基本消除。二、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与机制4.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评估机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学生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和学校的重要指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以及体育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存入高中阶段学生和高校学生档案;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评估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据,定期对各区县、各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予以公告。不断完善和规范体育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从2009年起,增加北京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的体育考试权重。继续做好高中阶段学生毕业体育会考工作。5.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深化评价、考试、升学制度改革,加强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推进基础课程改革,切实精简不必要的教育教学内容,促进学生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加强素质教育,努力促进青少年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学周课时总量要求,教师要合理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3参加体育锻炼。6.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继续深入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体育健康观念。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时规定,保证开足开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至2年级每周至少4课时,小学3至6年级和初中每周至少3课时,高中每周至少2课时;中小学校要把课外体育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在学生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课后必须安排1节课外体育活动;完善和落实大课间活动、寄宿学校学生上早操制度。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7.进一步改善青少年学生用眼卫生状况。加快推进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确保学校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包括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教室人均面积等),提供科学合理的教学环境。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防止超课时授课、过多的课外作业和视频作业,尽量减少学生过度的用眼负担。学校要坚持每天上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教师要培养和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眼保健操技能和正确的读写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以及学会主动休息,养成良好的用眼护眼习惯,切实降低青少年近视率。8.加强对青少年健康的指导和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措施,制定并落实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积极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课纳入地方课程统一安排,中小学按国家规定每周开设0.5课时。深化“健康促进学校”办学理念,推广普及“健康促进学校”活动,每年评估验收百所健康促进学校。加强区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保证青少年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继续做好学生营养餐工作,加强对青少年营养状况和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开展科学营养宣传,加强对青少年及其家庭的营养指导。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阳光心语行动”,在中小学校建设学生心理咨询、指导室。三、加强和改进青少年体育卫生条件建设与管理49.统筹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建设和利用。为解决目前学校普遍存在的生均体育活动面积不足的矛盾,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统筹协调本区域建设规划中的体育资源建设,统筹安排、综合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体育设施和运动条件。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要向周边学校开展课内外体育活动免费或优惠提供条件,力争使北京市城八区的每一所中小学校都能联系上一所公共体育场所,消除“马路体育课”的现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学校之间的体育资源的共享共用,切实帮助体育办学条件相对困难的学校改善条件,提高学校体育资源利用率。要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10.加快推进中小学体育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与“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总体计划相适应,各级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办学条件列为达标工作的主要项目之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合理配置学校体育资源,确保到201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优先达标。对现有中小学体育场地尚未达到硬化标准的学校体育场地,分期分批改造,使其达到规范标准。对体育场地缺乏空间、矛盾较为突出的学校,特别是对由于超规模、超班额招生造成学校生均体育活动面积严重不足的学校,要严格控制并适当缩小招生规模,以确保在校学生拥有基本的体育锻炼和条件。11.积极推进学校卫生基本设施的建设。要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照国家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的规定,加大对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厕所以及学校医务室建设的达标改建力度。各区县合理配置学校卫生资源,对目前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厕所和医务室建设不达标的学校,要限期分批建设,到2010年实现每所学校卫生条件的主要项目基本达标。四、切实提高青少年体育卫生师资队伍水平12.配齐配强体育卫生师资队伍。要按照国家关于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的要求,配齐配强中小学体育师资,合理确定中小学体育教师周课5时量,保证体育教学计划的落实。体育教师带早操或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体育活动,都应按每45分钟为一课时的标准计算工作量把发放相关补贴。加强校医队伍建设,学校要按照1:600的师生比例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根据《医疗结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确保每校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且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加强对健康课任课教师的培训,保证学生接受全面系统的生命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按要求配齐心理健康教师。13.全面开展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达标活动。以教育部制订的《体育课程标准(1-6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7-12年级)》及本市义务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要求为考核内容,考核体育教师必需掌握的教学讲解、示范、帮助保护等教学基本功。到2010年,完成全市所有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基本功考核测试,测试结果合格者授予“北京市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证书,测试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后进行补测,对补测仍不合格者将通报有关区县和学校。在全市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中提高体育教师参赛比例。14.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师资培训和科研。充分发挥首都高校和科研单位集中的优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创造条件,制定规划,积极组织开展体育教师、校医、健康教师的培训工作,增强体育和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提高体育卫生工作的教学质量。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加强体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工作,积极开发深受青少年喜爱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创新体育活动方式,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研究青少年心理特点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五、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体育网络15.全面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体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以迎接和举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全面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广大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各区县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和探索发展各有特色的综合或专项学生体育竞赛,举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6育运动会,增强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群众性、趣味性。学校每年都应当举行春、秋季学生运动会,并经常开展以班级、学院(系)为单位的各种体育活动,支持和指导学生体育社团建设,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健身意识,激励青少年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形成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使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体验快乐、培养兴趣。16.积极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进家庭”活动。要积极引导家长强化健康第一的观念,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注重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结合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学校、社区要与家庭加强沟通与合作,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把家庭体育活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开展形式多样、效果良好的家庭体育活动。17.校外体育机构、社区要为青少年体育锻炼创造条件。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以及其他校外教育机构和社区要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充分利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和空间条件,积极倡导和鼓励创建各种青少年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团队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不断完善学生军训工作,丰富军训内容,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练意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18.强化体育安全教育管理。要加大体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进一步规范各项体育教学和活动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强化体育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落实各种体育安全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切实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开展体育教学工作和各项体育活动。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六、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检查和督导评估19.完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