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年度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济南市南山实验小学党支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完善济南市南山实验小学党组织工作领导体制,凡涉及选人用人、人才引进、职称评审、招生录取、大额资金使用、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学校党组织集体研究。推行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并配备专职副书记。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1次党员、教职工代表会议,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证对决策实施的监督。民办学校实行党组织成员与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二、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按照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我校党建工作由南部山区管委会教育工作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健全完善学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和经常性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三、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坚持和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我校党组织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建立党组织,并于6月15日正式成立,学校党组织成立以后将定期对所属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四、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制定学习计划,每月至少进行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进行1次交流研讨,每2个月领导班子成员作1次辅导报告。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扎实推动建设过硬党支部,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把党内基本生活、基本制度、基本要求融入党组织和党员日常工作生活。党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组织1次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党性教育体检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推行抓党建工作痕迹化管理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开展党建活动,学校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都要及时规范记录、建立档案。实行党组织组织生活月备案制度,党支部每月初将上个月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情况。五、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实行发展党员全程审查,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根据有关规定对各环节工作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全程审查把关。提高高知识群体党员发展比例,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每年开展1次党员档案集中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处理。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形象”等活动,党员工作日期间佩戴党徽,落实公开承诺服务,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六、增强学校德育和师德建设实效。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丰富德育内容和途径,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抓好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和网络等党的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用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载体,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强化教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注重培育宣传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对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调离教师岗位。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学校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3个责任清单,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在本单位公开。设党委的学校同步设立纪委,设党支部(党总支)的要明确纪检委员。建立岗位风险点排查管控制度,组织党员教职工结合岗位职责,排查梳理风险点,强化“底线”和“红线”意识。大力强化“认真、专业、担当、作为”导向,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态度不认真、能力不专业、遇事不担当、懒政不作为和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等问题。加大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等突出问题。八、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区委教育工作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严格排名、公开通报。建立抓党建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前,学校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将党建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党建工作考核指标权重不低于30%,考核评价结果同中小学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薪酬、奖惩等挂钩,同民办学校年检评估挂钩。对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位次靠后或因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被约谈、通报的,学校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校长年度考核等次均不得定为优秀,对党建工作出现突出问题的严肃问责追究;对不重视不支持党建工作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办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