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xxx、xxx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xxx委托事项:申请办理成都xxxx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8674xxxx移动电话:139xxxxxxxx(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x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盖章或签字)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