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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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深圳市水务局二〇一八年十一月2一、中期评估概述(一)中期评估的基本情况。1.评估任务。重点围绕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的制订实施等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进行评估,突出《规划》中期的综合评估,突出做好新形势下对规划调整的评估,使中期评估成为协调规划实施、促进规划落实的手段。(1)预期目标实现程度。根据《规划》指标中期完成程度及至2020年底的判断分析,对其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做出说明。(2)重点任务及骨干工程推进情况。针对“十三五”期间水务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价骨干工程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否符合预期发展目标。(3)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规划》提出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落实情况。(4)形势研判与调整建议。主要根据水务发展环境出现的新变化,提出《规划》实施的制约或改进情况。结合当前目标、重点任务及骨干工程推进情况,提出规划任务是否进行调整,以及调整的具体建议。2.评估原则。(1)系统全面、突出重点。全面评估水务发展总体布局,明确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突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大任务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贯彻落实3情况,特别是治水提质攻坚战的进展情况。(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聚焦深圳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需求和超大城市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找准难点,研究提出新目标和新对策,推动水务可持续发展。(3)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密切关注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客观公正反映情况,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和建议。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准确性。3.评估数据。中期评估以2015年为基数,采用数据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18年6月30日,规划实施前景预测和判断期限到2020年底。对于2018年中期无法统计数据指标,暂可采用2017年12月数据,并提出2018年6月30日的预测值。(二)中期评估的组织实施。《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主要涉及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各区(新区)水务主管部门、市属水管事业单位、各水务企业。评估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8年5月)(1)印发“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我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动员各区(新4区)水务主管部门、各水管事业单位、水务企业,共同努力配合把评估工作做好。(2)收集“十三五”中期评估所需资料,全面梳理全市水务发展情况。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和座谈,进一步摸清水务发展的现状,把握《规划》实施按期完成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同时了解新形势下的水务发展新需求。从市、区两个层面全面收集有关的水务工程建设及投资情况。资料整理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是以一个具体工程项目为一个点,以同一体系为一条线,以同一流域或一个区为一整面,尽可能详实地开展内业整理工作,为评估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二阶段:总体评估(2018年6月)重点围绕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的制订实施等关键环节进行评估,突出“十三五”中期的综合评估,尤其是对新形势下新需求对规划调整的评估,使中期评估成为协调规划实施、促进规划落实的手段。第三阶段:征求意见(2018年7月)中期评估报告初稿形成后,通过书面征求、网络公示等方式,充分听取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新区)、水务企业、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意见。认真组织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理,使评估报告内容更加充实完善。第四阶段:成果形成(2018年8-9月)中期评估报告形成送审稿,通过局长办公会审议并修改完善后,报市发改委审核,并配合市发改委做好呈报市政府5的工作。(三)中期评估方法。(1)战略性与阶段性目标分析相结合。紧紧围绕我市率先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目标,分析“十三五”以来水务建设中的成绩与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2)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评估《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定性评估主要任务与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效果。(3)全面统筹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分析评价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突出约束性指标完成度分析,客观评价预期性指标与公共服务等方面完成情况。(4)深度评估和常规评估相结合。在对目标实现程度及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常规评估的基础上,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度访谈和咨询,摸清实情,找出问题,得出科学、准确、客观的结论,进而确定水务发展的新需求、新任务。(四)评估结论和规划实施成效。1.评估结论。(1)“十三五”中期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较好。19项规划指标中,1项已提前完成2020年规划目标,17项完成中期目标,仅有1项略有滞后,完成率95%。其中6项约束性指标中,1项提前完成2020年规划目标,4项完成中期目标,1项略有6滞后,完成率83%。(2)“十三五”中期规划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十三五”规划建设的509个工程项目中,中期已完工163项,在建202项,正处于施工准备阶段5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133项,取消2项,暂停4项。进度滞后的项目有10项,占项目总数的2.0%。累计完成投资483.8亿元,完成比例46.1%,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投资过半的预期目标。其中,水资源和供水、防洪(潮)排涝,以及水土保持骨干工程由于都在前期,投资计划主要安排在“十三五”后半期及“十四五”期间,中期投资完成率低于整体完成率。(3)“十三五”中期规划管理与能力建设进展情况市智慧水务指挥中心正式启用,水务信息化与科技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水务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和《深圳市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完成修正;水务标准化建设进程加快,《深圳市水务行业标准体系(修订)》、《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深圳市污水管网建设通用技术要求》和《深圳市污泥处理设施运营考核管理办法暨考核细则》(试行)、《深圳市河道标识及水务设施指引标准》和《河道管养技术标准》等印发实施;强区放权改革下放工作进展顺利,水务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4)“十三五”中期规划调整建议取消石岩湖水厂扩建工程、坝光生物谷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暂停深圳市供水网络干线平湖支线、大鹏半岛水库群开7发利用工程(第一期-坪山片区)、樟坑径生态技术污水处理工程和沙湖污水处理厂4项工程实施;新增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民治水质净化厂工程、西丽再生水厂扩建工程、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拓能工程、布吉水质净化厂提标工程、平湖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鹅公岭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横岗水质净化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9项工程建设。2.规划实施成效。“十三五”中期水务规划实施情况较为理想,全市完成水务投资483.8亿元,是“十二五”期间水务总投资的1.8倍,是“十二五”中期水务投资的3.3倍。新建污水管网4048km,是“十二五”的3.9倍;完成河道整治285km,是“十二五”的1.2倍,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深圳湾水质持续提升。全市水务投入持续增长,为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1)水生态水环境显著改善“十三五”以来,全市以环境质量提升为核心,以黑臭水体治理为抓手,聚焦治水提质工作,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大力推进各项治水提质工作。“十三五”中期,全市污水处理厂能力达到548.5万m3/d,建成污水管网4048km,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7%。水环境状况持续好转,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100%;茅洲河共和村、深圳河河口、观澜河企坪、龙岗河西湖村、坪山河上垟断面水质指数较2015年同期分别下降75.4%、64.2%、70.6%、20.4%、826.5%。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基本实现不黑不臭。茅洲河(光明段)、福田河、后海河、南澳河、汤坑水等建成区黑臭水体水质已达到或超过地表水V类。深圳河湾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吸引了大批黑脸琵鹭等珍稀鸟类以及白海豚、水母回归栖息,受到社会各界点赞。(2)城市水安全得到全力保障“十三五”中期,完成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东部海堤重建工程(二期),大力推进大空港、前海、坝光等重点片区防洪(潮)排涝工程建设,完成河道达标整治285km,新增达标海堤1.3km,防洪达标率由2015年底的51.5%提高到71.6%。完成易涝点(易积水区域)治理220个,有效抵御了“6.16”、“7.18”等27场大暴雨和“苗柏”、“天鹆”、“帕卡”等强台风袭击,未发生重大险情,实现人员零伤亡。(3)水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消耗和总量“双控”行动为抓手,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珠三角水资源配置深圳境内配套工程前期工作顺利推进,试验段正式开工,公明水库、铜锣径水库扩建等工程相继完工,境内调蓄水库和供水支线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水源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备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自来水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主要供水企业供水能力达到709万m3/d,保障了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用水需求。全市节水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7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0.16亿m3,2018年上半年用水9.81亿m3,均未超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万元GDP9用水量9.01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5.61m3,在全国大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达到了广东省年度考核指标要求。(4)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不断提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涉水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则。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升级审批信息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审批时限也压缩50%以上。开展强区放权,大力下放投资、工程管理和行政许可等事权。完善权责清单并对外发布,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接受社会监督。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水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取得新发展。3.规划实施创新点。(1)持续优化组织形式。积极推进强区放权和“深圳90”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组织保障等市、区联动政策措施,保障规划项目有序实施。依托河长制,提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全市总河长及主要河流河长,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在全市310条河流设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河长架构,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治水、管水合力。成立市治水提质指挥部,主动作为,促成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规土委等牵头的宣传引导、资金保障、规划土地、交通协调等七个指挥部专项工作组投入正常运行,部门协调事项争取在工作组层面妥善处理。按照“大兵团作战、全流域治理”的思路,借助大型央企、国企在人才、技术、经验、10资金等优势,采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建设模式推进水务工程建设,有效加快水务工程建设进展,投资完成额是“十二五”中期的3倍。(2)高度重视引智借力。与“两院”签订联合制定《深圳水战略》合作协议,组建治水提质技术联盟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联盟,开展水务重点领域及发展趋势等前瞻性课题研究,15名院士参与我市治水顶层设计;开展《深圳市城市水务规划2035》编制,提前谋划城市未来水务发展格局;与40多家国内一流的高校、科研单位和水务企业组建治水提质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联盟单位,开展一河一策研究,为我市治水技术攻关提供协助。(3)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实施治水提质行动,坚持水污染冶理与流域开发并重,坚持治水、节水、积水并重,全力打造体现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精品工程,实现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双丰收。相继打造了福田河、大沙河、前海水廊道等一批集防洪排涝、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景观打造为一体的精品河道工程;对标国际先进推进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建成首座出水水质达Ⅲ类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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