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幼儿园管理条例》概述《条例》是对全国幼儿园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的单行法规文件,新中国第一个幼儿教育法规。一、《幼儿园管理条例》产生的背景及意义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但学前教育机构形式的多样性以及幼儿园数量和入园人数的迅速增长在促进我国幼教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不经批准私自办园、园舍环境及其设备不符合标准、乱收费和克扣、挪用专项经费……亟待规范。第一节《幼儿园管理条例》概述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基本结构1、总则(1一6条)2、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7-12条)3、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13-21条)4、幼儿园的行政事务(22-25条)5、奖励和处罚(26-29条)6、附则(30-32条)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一、总则第1条阐明《条例》的制定目的是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表明国家试图将幼儿园纳入国家管理的范畴,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一、总则第2条说明《条例》适用的范围是招收三周岁以上的学龄前幼儿并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阐明两点:一是幼儿教育的范围,即三周岁以上至学龄前,从而划清了其与托儿所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二是幼儿教育的主要工作,即保育与教育工作。其中前者是学校教育所不具有,而后者也与学校教育有所不同。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一、总则第3条说明幼儿园保育与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是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和谐发展,为今后的学校教育做好准备。这体现了以儿童可持续发展为本的教育追求。其中体、智、德、美也是检验和评估幼儿园工作的根本标准,评判是幼儿园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一、总则第4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说明幼儿园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幼儿教育发展极不均衡。因此各地应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不发达地区除发展正规幼儿园外,还可以尝试和发展非正规化的幼儿教育形式,如游戏小组、幼儿活动站、巡回辅导站、流动幼儿园等。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一、总则第5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明确了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国家教育部门办园与社会多方面力量办园相结合(包括单位部门办园、集体与个体民众办园),公办与民办两条途径并行。需要注意的是:在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前提下,多元化的办园体制也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导致了诸如民办园质量低下、管理混乱,甚至安全问题频出的等问题。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一、总则第6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确立了幼儿园管理中“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体制。首先,实施地方化的管理,由地方政府负责;其次,实现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前者管宏观而后者管微观,教育部门发挥了主管、主导作用;最后,分工负责,推进管理的社会化。除教育部门管理之外,还需要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管理。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二、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第7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第8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从场所、设施等角度强调了幼儿园举办的安全性。场所和设备的安全性办园最基本的物质保障,也是保证幼儿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幼儿园不同于一般性组织,因为对象是身心较为脆弱的幼儿,所以场所和设施的卫生和安全应该有更高的要求。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二、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第9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二、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第9条规定了各类对从事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和条件。他们都应接受过相关的专业训练,或经过了有关行政部门的考核,获得资格方可上岗。他们应当品行高尚、爱岗敬业、不断学习、身体健康。从事管理、保育、教育工作者还应懂得与幼儿教育有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幼儿教育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对从事这类职业者理应提出特殊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二、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第10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要求举办幼儿园的必须有经费来源。公办园与民办园的经费来源不同,但都必须保证学前教育经费不得挪作他用。现实生活中曾出现过地方政府挪用公办园经费,民办园举办者卷款潜逃等事件,对此《条例》才做出了这样的规定。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二、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第11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第12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规定了幼儿园的设置和审批手续。幼儿园是特殊行业,国家实行严格的注册准入制度,以确保该行业发展的有序性。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三、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13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保教结合既是幼儿健康、全面发展的必要前提,还是促进幼儿教育工作者之间交流合作与学习的基本途径。同时,有利于促进幼儿体、智、德全面和谐发展,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三、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14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生涉及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学制和入学时间,编班是对幼儿园教学的基本单位即“班”的规模的限定。后者的总体规律是人数随年级增长可逐渐增加,但每级都不能超过规定的人数。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三、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15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尊重儿童的语言和文化。使幼儿园成为包容多元文化的场所。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三、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16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突出了游戏在幼儿园活动中的重要性。认为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是对幼儿游戏权和发展权的保障。现实中有些园办园水平低下,经常将小学教育内容前置到幼儿教育中。这不仅违背了幼儿教育规律,同时也是违反了国家法规的行为。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三、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17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这是禁止性条款。用简单、粗暴的体罚或变相体罚方式“教育”幼儿,其实并非一种教育也不能体现教育的艺术性,且不利于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严重者还将构成犯罪。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三、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18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第19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第20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第21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三、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18-21条是对幼儿园的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的规定。幼儿园应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应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办园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或卫生行政部门;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办园单位或个人应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四、幼儿园的行政事务第22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是对教育行政部门职责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是综合管理、社会协调和业务指导。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四、幼儿园的行政事务第23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规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并指出了幼儿园园长、教职员工的聘任方式。园长负责制并不意味着园长可以为所欲为、独断专行,而应有相应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加以制约,如教代会和园务委员会等。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四、幼儿园的行政事务第24条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规定了幼儿园收费及财务管理。幼儿教育在我国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所以家长应缴纳教育费和保育费。但幼儿园不应乱收费,即收取教育费和保育费之外的其他费用,例如赞助费。幼儿园还必须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严格管理幼儿园的经费。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四、幼儿园的行政事务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规定了对幼儿园园舍环境的要求。幼儿园对于园舍的特殊要求决定了幼儿园的园舍一经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其进行侵占和破坏。在社会上,幼儿园如同幼儿一样也是弱势群体,侵占或破坏园舍的行为时有发生。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五、奖励和处罚第26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是奖励性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奖励的条件是“成绩显著”,一是要有成绩,二是要成绩显著。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五、奖励和处罚第27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质五、奖励和处罚第28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