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村村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教材同志们:今天召集大家讲一次党课,分两个内容,一是谈谈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谈谈“三会一课”的规范问题。一、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员并享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包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因此,在座的党员同志们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关于“三会一课”规范问题“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总结自身建设历史经验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有效制度。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当前,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部分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没有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游离于党组织之外。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执行程序变形走样,工作台帐不健全。针对这一系列问题,201*年2月18日,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绥组发〔201*〕5号),文件要求: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实际,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及其他重大问题等。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讨论经济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战线等工作,提出党支部工作思路和计划,制定工作措施,及时收集工作动态和存在的不足,抓好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党支部做好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学习,关心、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费收交等工作。(四)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应至少上一次党课,党课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基本教材,同时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二、认真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会质量(一)准备要充分。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小组)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二)重点要突出。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三)主题要突出。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要突出思想性,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对党的信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等问题。(四)模式要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形式,使“三会一课”制度实践中不断加强和完善。与党委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创建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良好氛围。三、做好表率,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是指由党的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参加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对于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党的组织观念,主动联系,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四、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各党委(党总支)要将贯彻“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和随机调研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到一线上党课。要把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加大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党建考核的内容之一。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总责,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畏难情绪,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三会一课”记录,注意“三会一课”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党支部要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三会一课”,党员同志们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积极参与,下来后各村党委(党总支),社区党总支,机关党总支,以及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执行。民主村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