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班级、办公室、食堂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我园安全工作机构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五、对电工、值班人员、以及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培训完以后才能上岗。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七、幼儿教育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