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指点通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销售责任书为了确保公司2014年度业务计划的实现,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共同确定2014年度销售经理所负责的项目销售目标如下:一、合同期限:1、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2、进行业绩考核考核的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二、权利职责:1、聘任为本公司业务主管,全面负责指点通产品的推广营销工作。2、必须每月向总经理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含本月总结与下月市场拓展计划、部门财务预算计划)。3、享有公司规定的利益分配权。4、负责项目在2014年6月销售目标:带领团队完成100单。具体每月按月、人员完成月度分解任务。5、签订本协议后,要严格控制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其间费用计入本市场部的经营、管理费用。超过的部分从业务提成中扣除。6、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机密、切实维护企业的权益。7、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8、接受总公司及总经理的领导和监督。9、不得违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和本公司无关的第二职业,不得从事有损本公司声誉的任何活动。10、本销售责任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总经理与责任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无法完成销售目标考核的40%,公司将终止此销售目标责任书,重新聘用该项目负责经理。三、薪酬规定:1、销售经理目标责任人月薪资=元月薪详见各级人员薪酬制度四、附则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公司和销售主管应共同努力、携手并进、互励共勉,以期顺利完成目标。目标销售责任人(签字):日期:阳泉指点通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员销售责任书根据公司2014年度的销售目标,按照对市场的预测,参考公司总部销售业绩并综合考虑多种可能的影响因素,为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人员的销售积极性,以确保公司年度销售目标的实现,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销售目标任务和相应的激励政策,并明确公司与责任人的权利与责任。一、目标销售责任人:二、目标销售任务经公司研究决定,现授权销售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代理的产品推广、销售等经营活动的权利。同时,完成以下月度目标销售任务:1、2014年月销售基本任务:最低单/人;三、完成目标销售任务期限:一个月(每月任务按上级领导下达的目标为准)。四、销售责任人的义务1、责任人应在签订月度销售目标责任书后25日内向上级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可衡量的、可实现的、有时间性的客户拜访计划与完成量,在获得公司认可后以此作为对销售目标责任人进行绩效考评、经营活动监督和控制的依据;2、销售目标责任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上级要求报送以下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文字资料:(1)月份、季度、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及销售数据的分析报告;(2)年度销售政策及实施情况的跟踪报告;(3)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文字资料;(4)考核当月未完成计划销售目标任务的,责任人须向直接上级说明未完成计划任务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5)每月对:各类与之相关促销活动、员工考核、奖励评比按时上报数据。3、根据公司绩效考核要求,参与公司绩效考核;(细则按各级考核表规定执行);4、服从部门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接受公司对销售业绩的检查、监督。五、目标责任人的权利1、要求公司在责任人实施经营活动过程中须提供必要的设备、后勤等的支持和保障;六、薪酬规定:1、销售目标责任人月薪资=1500元+30/单(如达不到目标量按比例扣除)。月薪详见各级人员薪酬制度七、附则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行政办公室一份、销售目标责任人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公司和销售目标责任应共同努力、携手并进、互励共勉,以期顺利完成目标责任。目标销售责任人(签字):日期:员工守则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