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复课制度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因此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教工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1、学校校医和教导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医院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教导处,经过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2、各学校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3、教导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