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不同经历犯罪人心理分析第一节初犯心理第二节屡犯心理第一节初犯心理一、初犯概述(一)、初犯的定义刑法中指第一次违法犯罪并应当受刑法惩罚的人。犯罪心理学中指第一次实施犯罪的人。(二)、初犯的类型犯罪心理的形成受年龄、性别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又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把初犯分为不同类型。1、依据年龄标准可以把初犯分为青少年初犯、成年初犯和老年初犯。2、依据性别不同还可把初犯分为男性初犯和女性初犯。3、依据犯罪动机产生的方式不同可以把初犯分为渐变型的初犯和突发型的初犯。一、初犯概述(三)、初犯心理的特殊性在犯罪心理学中,加强对初犯心理的研究及控制有其特别重要的意义。初犯是屡犯的基础,如果对初犯心理特点及规律深刻揭示并有效预防和矫治,就杜绝了其发展为屡犯的可能。从心理学角度讲,“第一”往往在人们心理上的影响是巨大的、深刻的,“第一次经历”的心理状态也与后继行为的心理状态迥然不同,如果给予正面强化,则对这种行为起到激励作用,负面强化则会使之产生畏惧和退缩。二、犯罪前的心理特征1、犯罪动机斗争激烈、持久初犯动机斗争的形式一般表现为趋避冲突,而且由于趋避双方力量相近,因而斗争激烈、持久,犯罪人很难立即产生犯罪决意。2、犯罪决意慎重犯罪决意即犯罪的决心、决定,是行为人作出实施犯罪行为的最后决定的过程。3、初犯意志薄弱初犯在意志的自觉性、果断性、坚持性、自制力等意志品质方面表现得较为薄弱。第一节初犯心理三、实施犯罪时的心理犯罪人产生犯罪决意之后,进行作案前的准备,一旦时机到来,便进行犯罪活动。由于是第一次实施犯罪,对作案环境感到陌生和不适应,一般会有以下心理表现:1、恐惧2、情绪紧张3、侥幸心理四、犯罪后的心理1、心情不易恢复平静2、悔罪心理3、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第二节屡犯心理一、屡犯概述(一)、屡犯的概念屡犯就是多次违法犯罪,经司法机关惩处、屡教不改的犯罪人。(二)、屡犯的类型1、屡犯一般指累犯和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人,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惯犯,又称“惯行犯”、“常习犯”,即犯罪成为习性的罪犯,其特点是反复实施同一犯罪并习以为常。第二节屡犯心理一、屡犯概述(二)、屡犯的类型2、累犯和惯犯的关系:区别:惯犯往往实施同一种犯罪,累犯则可能涉及多种犯罪类型;惯犯作案已成习惯和定式,往往表现出同一作案方式、手法,累犯则因作案类型不同而方式各异;惯犯由于长期从事同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动作娴熟,皆有“—技之长”,而累犯则没有明显的特殊技能;惯犯以犯罪为职业,累犯则多表现为机会型犯罪且不以犯罪为生。共同点:惯犯和累犯都是由初犯演变发展而来的,都是由于初次犯罪后,重复、连续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心理都有不同程度的恶化和发展,同属屡犯。二、犯罪前的心理特征(一)、犯罪动机斗争缓和及转化对于屡犯而言,“干”与“不干”已不是他们考虑的主要问题,“怎么于’、“如何干”才是他们动机斗争的焦点,犯罪动机斗争的形式已从“趋避冲突”转化为“双趋冲突”或“双避冲突”。(二)、畸形的认识特征与自暴自弃心理畸形的认识和自暴自弃的心理使屡犯把犯罪作为他们的必然和惟一选择,犯罪决意很容易产生。这与初犯形成鲜明对照。二、犯罪前的心理特征(三)、反社会的倾向和不断增长的非法需要其一,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对物质的需要由一般的生活需要转化为对吃喝玩乐的追求,非法欲望在深度上不断发展。其二,不正当需要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他们已不满足于一种欲望的满足,往往是追求各种非法欲望的满足。其三,他们又把犯罪本身转化为一种需要,并通过犯罪活动本身达到一种满足,实现自身的“价值”(为了偷而偷)。(四)、顽固的意志品质首先,犯罪的目的性增强了。其次,意志的果断性增强了。再次,屡犯的自制力和坚持性较之初犯也有很大的发展。三、实施犯罪时的心理1、沉着、镇静2、实施犯罪坚决、谨慎3、犯罪心理定式及动力定型的形成四、犯罪后的心理1、寻求合理化与心理平衡2、侥幸与满足3、后悔、恐惧与悲观厌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