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预警机制为全面营造全校各族师生团结友爱的氛围,有效避免发生校园民族团结问题的突发事件,建立科学有效的预警机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依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书记、校长副组长:分管党群工作、学生工作、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成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党群工作部、宣传部、学生工作与就业处(校团委)、保卫处、后勤处负责人。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工作;组织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制定处置措施;决定对外信息发布、报告相关事宜。-2-二、预警机制的建立(一)监测和预防1.根据不同时期形势特点开展行专项检查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师生违规行为,发现潜在隐患、不稳定苗头,排除和化解矛盾纠纷。2.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召集各班级信息员队伍,汇总掌握的不稳定因素、师生思想动态等信息。分析研判稳定形势,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关键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3.完善基础信息管理,加强信息的汇总分析,及时作出预测预警。4.领导小组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形势分析会议。分析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对出现的新情况和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政策、措施。(二)预警级别按照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规模、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以及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1.一般(Ⅳ级):指事态较为简单,参与人数15人以下,涉及面较小,影响不大,一般发生在1-2个学院学生之间的事件。2.较大(Ⅲ级):指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应急事件,事态有扩大的趋势。涉及人数在15-50人,矛盾纠纷已经发生,矛盾调-3-处困难,预计事态将会升级,或扬言将有进一步行动的,需要多个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处置的事件。3.重大(Ⅱ级):指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应急事件,事态正在逐步扩大。涉及人数在50-100人,矛盾纠纷已经发生,矛盾调处困难,形势可能进一步恶化的,需要学校调集多个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参与处置的紧急事件。4.特别重大(Ⅰ级):指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应急事件,事态正在不断蔓延。涉及人数大于100人,引发少数民族集体上访、聚集、游行,堵塞交通,冲击学校或地方政府的,需要当地政府和学校统一协调处置的紧急事件。参与人数的多少只是评估事件级别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突发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及时对事件分析研判更正预警级别采取相对于的措施加以控制。三、工作要求1.坚持“党政领导、统一指挥、严密控制、措施慎重、依法处置”和“可顺不可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的原则,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把维稳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2.及时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3.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4-4.加强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如发生涉及民族因素事件,值班领导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5.保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确保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