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发展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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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发展模式研究作者:姜庆利学位授予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金邢平.姚云良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的内外需求分析-武汉金融2001,(5)当前,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已成为世界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比较我国上一轮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实践,目前时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战略选择是经济、金融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必将给商业银行带来勃勃生机.因此,应注重增强商业银行的自律经营,完善立法,加强监管,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混业经营制.2.学位论文程锐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新论2005一、选题背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服务业经历了极大的变化,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变化之一,就是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传统藩篱被拆除,金融机构的集团化、全能化和全球化成为金融领域的突出现象。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FinancialServiceActof1999,又称Gramm-Leach-BlileyAct),标志着商业银行从分业经营阶段向混业经营阶段的转变。我国从1993年之后,逐步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商业银行经营制度。国内国外商业银行在经营制度上的巨大差异,有着各自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也是由一国的经济和金融发展状况决定的。但是,随着2006年我国履行入世承诺全面开放金融市场,这种由于经营制度差异所引起的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讨论也日益提上了政府和商业银行经营者的议事日程。国内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近几年,从政府到商业银行都对于扩大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鼓励商业银行的混业发展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对于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发展有什么样的重要作用,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还需要从哪几方面着力推行,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一个重要的、也是现实性的新问题,本文就是沿着这样一个问题展开的,作者也试图从中寻找我国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的阶段性的步骤。二、研究方法与逻辑架构本文是从国外到国内,从理论到实践,从多个角度来分析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制度建立。本文主要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在对国外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建立分析的基础上,在针对我国当前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过程中的自主性制度变迁和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两个方面综合分析之后,根据我国具体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制度供给建议并对我国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的路径进行了探讨。全文共约五万字,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从国际情况入手,论述当前国外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的变迁和发展情况。从商业银行“分业、混业”的概念划分入手,定义了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内容以及本文研究的概念范畴。再从理论上对混业经营的理论基础进行阐述:总结国内外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相关研究,并运用资本专用性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理论基础进行阐述。接着对国外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发展的阶段性进行分析,从“自由混业—分业经营—综合混业”三个阶段整体分析国外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的变迁过程。最后分析英国、德国、美国三种比较典型的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的建立途径以及对各自模式进行具体的分析。第二部分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经营效果以及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变迁。在第一部分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优势和缺陷进行分析,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在享受有限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风险分散的同时也会产生垄断等其他的问题。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于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制度建立过程中参与主体行为进行分析。第三部分联系我国具体的情况,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的发展回顾开始,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经历了“混沌经营—分业经营—混业探索”三个阶段。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仍处于探索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都积极探索各自适合的经营体制。政府在商业银行经营体制变迁中仍会起到主导性的作用,商业银行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的成立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银行间市场在混业经营制度建立中的重要的基础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第四部分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建立仍需的制度供给进行分析。明确产权是制度建设的基础,商业银行的产权和公司治理是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建立的基础。制度的建设归根到底是对于运行规则的界定,混业经营后“防火墙”和会计制度的设置等一系列的规则设置能够保证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健康发展。在这一制度变迁中创新与监管的关系也是相当重要的,本文也对这一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第五部分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形势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步骤进行大胆的探讨。认为应该从拓宽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增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合作;明确混业方向,确立混业模式,进行制度突破;沟通金融市场、重建金融体系三个方面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的发展。三、主要观点及结论1、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理论以及国外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变迁进行相关的分析,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条件进行阐述。得出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的建立需要商业银行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的业务融合和机构对接,宏观上需要政府在制度变迁中推动和最终通过法律形式确认。2、对于当前我国各种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探索进行了深入的总结。明确了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仍然是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下的初步探索。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来进行混业经营的探索,城市商业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应该加快联合走专业化经营的道路而不应该进行盲目的混业经营。3、商业银行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中央汇金公司的成立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商业银行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是业务和机构上向混业经营走出的关键一步。中央汇金公司的成立则解决了制度变迁的基础性问题—产权问题。4、当前,银行间市场兼具有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双重功能,具有强的金融创新性和政策相关性。银行间市场的这一系列特征是它在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制度变迁中必然起到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银行间市场将成为将来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摇篮。我国银行间市场的发展决定了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过程。5、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的制度变迁中还应该满足公司治理、“防火墙”和会计制度、创新和监管关系等重要的制度供给。6、认为应该从拓宽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增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合作;明确混业方向,确立混业模式,进行制度突破;沟通金融市场、重建金融体系三个方面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的发展。四、创新与不足本文的创新之处:1、通过对国外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建立的研究,得出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条件和途径。2、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阶段进行定位,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探索进行总结。3、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政府强制型的制度变迁,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建立过程中关键性的制度设置进行了深入的分析。4、提出了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的制度供给以及具体的发展途径。本文的不足之处:1、本文是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进行的分析,偏中观和宏观。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这一制度的真正确立离不开对于商业银行自身微观改造,本文对这一层面的问题尽管有所涉及,但是并不深入。2、本文主要从理论方面入手对于现实的新情况作出了一定的论断,但是由于相关数据的缺乏并没有具体的数据分析,并没有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优势从数据上得到反映。3、正是由于本文研究侧重宏观方面因此未免有些范围过宽,由于作者知识水平所限没能够面面俱到,仅就制度建设的最新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这一点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作者还会针对这一问题做更深入的跟踪分析。3.期刊论文李萼楼.彭秀平.LIE-lou.PENGXiu-ping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风险度量研究-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3(5)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呈现出一种由传统单一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趋势.在比较分析商业银行VaR与Cvar风险管理模型基础上,用VaR和Couplas函数构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风险管理模型Copula-VaR,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整体风险度量方法进行试探性的研究.4.学位论文冯薇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2006混业经营是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的普遍做法。在混业经营制度下,较之于分业经营,商业银行可以实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金融业务的多元化来分散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营效率。西方各国金融业经营体制在20世纪普遍经历了“初级阶段的混业经营——发展阶段的分业经营——发达阶段的混业经营”的发展历程,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体制的变革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在金融理论界,学者纷纷从不同视角分析提出中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制度的理论重要性和现实可能性。同时从中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实践发展路径:混业-分业-分业的突破-混业经营的实践-海外混业经营试点的变迁来看,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实践操作中对商业银行许多混业经营的做法也是一种支持与推动的态度。然而,在混业经营模式下,如何实现风险有效防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在中国经济体制的巨大转变、相关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缺朱的现实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体制除了混业经营的共有风险,即道德风险、管理风险、传递风险外,法律风险与制度风险尤为明显。对诸多风险下的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进行分析,建立健全适合中国现实的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法律体制,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正于缘此,全文的分析逻辑基础确立、分析框架选择和法律制度设计建构,都是在中国当下语境之中的。具体而言,本文共分三章,基本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防范合理性进行分析。本章以混业经营内涵合理界定作为逻辑起点,对世界各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演变之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并对混业经营的优劣对比进行了辩证考量。在此基础之上介绍了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对道德风险、管理风险、传递风险、法律风险与制度风险分别进行了具体阐述。最后,本章提出在中国现实背景下的混业经营风险防范之合理性及其与法价值的同构。第二章主要是混业经营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要对世界各国商业银行混业风险防范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首先有必要对各国不同的混业经营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因此本章首先通过比较研究,提出世界范围内三种混业经营模式,即以德国和瑞士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英国为代表的银行母公司、非银行子公司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并且本章还对三种混业经营模式的优缺点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在各国混业经营模式选择和风险防范理论与制度实践之间的内在勾稽关系,为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采纳与风险防范法律制度设计提供借鉴意义。不仅如此,在本章第二节中,笔者还对世界主要混业经营风险防范法律制度进行考察,对混业经营风险防范国际法律规范做静态比较分析,并且对世界各国混业经营风险监管模式进行动态分析,在不同角度比较借鉴分析基础上,提出风险防范制度理论借鉴的重要方面:即银行监管机构、资本充足性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为文章第三部分关于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防范法律现状分析与制度重构提供理论基础。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本章对建立、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防范法律制度提出了制度构想。首先,笔者对我国当前存在的缺陷进行了分析,认为法律体系不健全、产品创新与法律滞后矛盾突出以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与自律法律的缺失是目前我国混业经营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最大缺陷。以此为基础,本部分分综合分析、细化举措、微观设计三个部分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防范配套机制进行了论述。对混业经营风险的防范是全方位的,相应的法律制度构建也应树立起一个“网”的概念,即法律制度体系。由此,塑造一个健全的法律环境是我国银行混业经营发展的重要基础,因而我们应完善混业经营立法,健全配套法规。就形塑混业经营风险防范法律环境的细化举措而言,本部分从金融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协调与中国《金融混业经营法》的创制两个角度加以论述。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防范配套机制的微观设计部分,从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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